律宗
起源
佛陀时期
释迦牟尼在世时,为约束僧众,制订了各种戒律。其原则为“随犯随制”,因此律藏中的每一条戒律,都有其因缘及时空背景,其内容也因应对象而有分别。佛陀制戒的佛陀在结戒之初,曾宣说制戒的十大利益:其中包括摄取于僧;令僧欢喜;令僧安乐;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长;难调者令调顺;惭愧者得安乐;断现在有漏;断未来有漏;正法得久住。此十大利益,正是佛陀制定戒律的真正目的。
此后佛陀入灭后,佛教第一次结集时,由持律第一优婆离诵出律藏。
部派佛教时期
之后,印度东部的跋耆族比丘首先提出十条新戒律,受到东部僧团的普遍遵行,造成西方长老比丘的非议,乃举行佛教第二次结集,斥为“十事非法”,导致上座部和大众部的根本分裂;其后教团陆续分出部派,所传戒律不尽相同。
在部派佛教时期,各派的律藏主要有五部:
法藏部,因将一部律藏分为四部分,又称《四分律》。
化地部,因将一部律藏分为五个部分,又称《五分律》。
饮光部,广律未译汉文,单出戒本《解脱戒经》。
说一切有部,因将一部律藏分十次诵出,又名《十诵律》。
大众部,所翻译的经文为《摩诃僧祇律》。
此外,犊子部律藏未传。
发展
传入
三国曹魏嘉平年间,中印度昙柯迦罗来洛阳,译摩诃僧祇部《僧祇戒心》戒本,并敦请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传戒,作为持戒的准绳。姚秦弘始六年,弗若多罗译出汉文广律《十诵律》后,律典相继传入。正元年间,安息国沙门昙谛来洛阳,译法藏部羯磨,从此中国僧众即依此受戒。其弟子法聪讲法藏部的《四分律》,口授道覆《四分律疏》,被认为是四分律师。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删定羯磨,始奠定该宗基础。后经道云、道洪、智首,传至道宣。 《四分律》逐渐流传更广,渐次取代各部,成为主流。
道宣与四分律
道宣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为“南山五大部”,为后世研究律宗的重要典籍。其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为千年来中国律学行事的指南,此中,“戒”分成四科,即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其中以戒体最为重要,为戒律的根本,“戒体论”乃成为律宗的主要义理中心。道宣将佛陀一代教法判为“化、制二教”,以定慧法门为化教,戒学为制教,提升了律藏的地位。此外,他还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正式形成宗派。因道宣住终南山,始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称。道宣的弟子秀周继嗣法统,成为南山律宗二祖,其后法脉不绝。
与此同时弘扬《四分律》的有相州(今河北临漳境内)日光寺法砺和长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法砺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创相部宗。怀素曾入法砺、玄奘门下,撰《四分律开宗记》,校对法砺《四分律疏》的错误而为新疏,后又撰《新疏拾遗钞》、《四分僧尼羯磨文》等,开创东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后被称为律宗三家。唐朝末年,经会昌法难及五代战乱后,佛教衰颓不振,律宗亦渐式微。
会正与资持宗
宋朝,允堪、元照律师大弘律宗,唯因释律有异,形成“会正”与“资持”二宗,“资持”影响尤广。宋代以后,几经战乱,律宗典籍逐渐散佚,至元、明两代,乏人传承。
明清复兴
明末清初,复有莲池、蕅益、弘赞、元贤等著作论述;并有南京古心如馨律师登五台山,开坛说戒,再兴南山律宗。古心门下的寂光,于南京宝华山创建南山律宗道场,成为日后的中国戒学中心。寂光的弟子见月继承宝华山法嗣,此后数传至文海,清世宗时,奉诏入京,住持宝华律宗的分支法源寺,开坛传戒,从此律宗复兴。清代太平天国之乱,宝华山受到严重破坏。
民国初年,弘一法师校正三大部及其它律藏,云游著书,身体力行,弘传南山律宗。因此被佛门弟子奉为中兴南山律宗第11代世祖师。
传至海外
律宗由道宣三传弟子鉴真于754年(唐天宝十三年)传至日本当时的都城奈良,是为日本律宗之始。镰仓时代,叡尊以真言宗为宗旨并学律宗,开创真言律宗。
经典与判教
律宗以《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祇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论》、《明了论》,为基本经典,通称“四律五论”。
参看
佛教戒律
慧光
道宣
弘一大师
参考文献
^ 《楞严经》:“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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