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希腊和古雅典妇女的地位是什么样子?
按照常规说法,古希腊属于奴隶社会。既然如此,父权和夫权就有绝对支配权。确实,根据荷马史诗的记载,男子可以买卖甚至处死妻妾;也可以处死子女。但这实际上与妇女地位无关,而是国家政权尚未完善之际,以强有力的父权和夫权维持秩序的方式,而非生活常态,也非男女在实际生活中的地位。在通常情况下,男女只是分工不同,恩爱和平等是常态,而且充满美感。
根据留下了的绘画,克里特岛的女人、魅力十足。她们穿着漂亮的百褶裙,戴着硬圈托起的硬质文胸,用丝带装饰卷发,形形色色的首饰。有幅被称作“巴黎女人”的画,女主人公不论穿着打扮还是神态都引人入胜,至今不显得落伍。著名学者威尔.杜兰特如此描述她们:“在各个厅室之内,我们均可见到画家们的杰作;在一间起居室里,我们可以看到穿蓝色衣服、面貌典雅、手臂纤细、乳房丰满的女士在一起闲谈,在另一处我们可以看到充满百合、莲或橄榄枝的野外景色或是观剧的妇女以及在海中戏水的海豚。”
威尔.杜兰特的研究认为,荷马史诗时代妇女的地位远高于以后的伯利克里时代,她们在社会生活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闺房和家庭都束缚不了他们,可以在人群中自由来往,还参与公共话题。女人是用来欣赏的,因而也成了战争的起由之一,比如海伦。
希腊的女子一直有表达爱情的自由。
比如《奥德赛》里记载:奥德修斯在流浪返乡途中遇见美少女诺西卡,她向女伴透露:“听着,我白色手臂的小姐们……以前我觉得这个人一点也不英俊,但是现在他就像天上的神一般。但愿这样一个人能做我的夫君,住在这里。但愿他能高兴地住下来。”此事虽然为奥德修斯所拒绝,但反映出当时自由恋爱的情况。
殆及婚约签订,就会用聘礼的方式完成嫁娶。
当时的买卖婚姻相当于中国旧式的婚约,男方出聘礼,如牛,荷马曾谈到“牛只带来的新娘”说的就是这种情况。闺女出嫁时,娘家不仅要力所能及备上嫁妆,而且举行隆重的婚礼,送行队伍载歌载舞。婚后的女子升格为女主人。在家境不错的人家,贵妇人拥有很高的地位。比如在城邦科林斯,公元前655年左右夺得权力的塞普色鲁斯邀请所有贵妇人参加宴会,剥夺了她们昂贵的礼服和首饰,将其中的半数收归国有。如果数目区区价格低廉,一邦之王是看不上的。
女性的职业权利也没有限制。根据荷马史诗对古典希腊一重要城邦的阿哈伊亚人的记载,当时衣服不用缝制,是整块布料和兽皮之类,煮饭之类是男子的任务。但女性在家庭中担当如磨谷、梳毛、纺织、刺绣等工作。此外就是养育孩子,包括关照他们的健康、道德和礼貌培养。妇女因为在家庭内部的各种操劳而受到尊重。
古风时代结束后,经过黑暗时代,希腊进入古典时期。女性的地位依然不低,没有刻意歧视妇女形象。
在斯巴达,由于所有公民的主体任务只有一项,即保卫国家。儿童公育和男子终生过集体生活,从而消解了女人的家庭作用。她们的功能是为国家生育强健的兵源;以语言和性刺激男子为国捐躯。斯巴达的妇女绝不会为丈夫的战死而悲伤,因为他们本没有固定丈夫。该国立法者莱克格斯认为:一夫一妻是非常荒唐的,人们想方设法给自己的宠物挑选强壮美丽的交配对象改良品种,却想把女人垄断在家里为自己生儿育女,哪怕这位男子有各种缺陷和疾病,这是非常荒唐的。因此,在斯巴达,只有强者才有生育后代的权利。在性关系方面,女人不仅占有主动权,其临时性的丈夫也经常将妻子欣然相送于强者。
在另一大城邦雅典,女性的地位在雅典人所造的大神宙斯的爱好上就得到鲜明的反映。
宙斯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像神、而是像一般青年一样,非常轻易地陷于恋爱。他对女性极其赞誉,认为女性的魅力和温柔对于神也是无法估价的礼品。而且女性的魅力是无法抗拒的。他变身公牛,去诱拐了中意的美女欧罗巴,两眼热泪情真意切地表白:“我是天神宙斯。我会让你幸福的!”驮着她游过大海,在克里特岛登陆结婚,还生了儿女。
以这样浪漫的年轻人作为主神的民族中,女性地位当然不会低。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中,女神就有一半,即赫拉、德墨忒尔、赫斯提亚、雅典娜、阿尔忒弥斯、阿佛洛狄忒。她们管理和决定如生育、生产、智慧、爱情、狩猎甚至雷电等自然界和人类生活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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