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是如何抓小偷的,会用什么方法惩戒他们的?
古代中国的街头不法分子也不少,治安同样是个问题。那么,古代街头是如何抓小偷的呢?
从史料上来看,小偷自古就是街头的祸害。战国初期著名法学家李悝在其《法经》里便称,“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治盗”竟是当时国家领导人首先要考虑的事情,可见那时盗贼不少。当然,古代执政者考虑更多的可能是窃国大盗。
因为街头乱,小偷多,早在周代,街上的管理人员要持鞭上岗,此举并不仅仅针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也是为了对付流氓、窃贼一类人。
据《周礼・地官》记载,当时的“公务员编制”中设有“司稽”一职,主要负责在街市上治安巡逻,检查是否有违反禁令、行为反常的不端之人,如果觉得可疑,可以随时将其抓起来。此外,司稽的另一重要职责,则是负责抓窃贼,并对他们进行惩罚。
早年,出于街市买卖交易安全的考虑,一般把市场规划在城中,并建高高的围墙,四周设门,由“城管”拿着执法刑具把守。还专人敲着梆子,高喊类似“防火防盗”的话,小偷、抢劫犯这类不法分子一旦在街头露面,很容易被逮着。《周易・系辞下》所谓“重门击柝,以待暴客”,说的就这个意思。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周代也并非太平天下。江湖传说中小偷的祖师爷盗跖,就是这一时期出现的人物。《庄子・杂篇・盗跖第二十九》称,盗跖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的弟弟,与孔子还是好朋友。有学者认为《庄子》所记不实,但不论是真是假,当时街上有小偷应该是肯定的,不然官方也不需要设司稽来“抓小偷”。
到了汉代,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买卖交易活跃,逛街的人也多了起来,相应地,小偷也活跃。
西汉的长安街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小偷也都“漂”到了长安,长安的治安秩序一度混乱,偷盗现象严重,市民和商人叫苦不迭,为此,朝廷制定了《盗律》,严惩偷盗行为,还创造性地设置了“贼捕掾”这一公务员编制。贼捕掾是干什么的?用今天的话来说,是专门负责抓盗贼的警察。
因为治安太差,朝廷曾多次撤换京兆尹(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甚至出现皇帝直接插手京兆尹的人事安排。
据《汉书・张敞传》记载,以抓盗贼出名的胶东相张敞,便曾被汉宣帝调到长安,接任京兆尹。张敞到任后摸清了长安盗贼的底细,先将几个“偷长”(贼头)找来责问,令他们抓贼赎罪。贼头请张敞暂时任命他们当官,回家后便大办酒席,全城的大贼小偷都前来祝贺,个个喝得大醉。贼头暗中在小偷的衣裙上染上红褐色标记,而“警察”(官吏)坐在巷子门口等,见到衣裙上有红褐色的就抓,一天抓了几百个贼。长安城的治安一下好转,“市无偷盗”。
魏晋南北朝时期,位于江南的建业(今南京)是当时南方人气最盛、经济最发达的城市。自然,也成了小偷最理想的谋生之地。为了加强治安管理,吴国特地在不法分子经常出没的街市上,安排“市刺奸”,负责治安,以断绝盗贼。
南北朝时一位叫王敬则的官员为了彻底禁偷,抓来一个小偷,当着他们亲属的面将其严加鞭打,然后罚小偷去扫马路。后来王敬则允许小偷“轮岗”:可以举报以前的同伙,来代替自己扫马路,即所谓“令偷举旧偷自代”。此事一经传开,当地的小偷生怕被认出来,全都逃走了,当地一度“天下无贼”。
这种抓盗贼的手段,可以称其为“贼帮捉贼”法,既绝又灵,深为后世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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