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文化—民间习俗—平阳岁时风俗
风俗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是民族文化的积淀,它历经一定的自然、社会环境逐渐形成。平阳地处浙闽边界的沿海一带,民风勤劳强悍。宋元以后,理学流行,封建礼仪影响深远。民间有“十二月谣”之说,可概括反映一年四季某些民间习俗。主要为正月灯;二月鸢;三月麦秆做吹箫;四月地擂(陀螺)密密跳;五月龙船两头翅;六月六,狗;七月七,烘烧杂麦麦(炒蚕豆);八月八,月饼嵌芝麻;九月九,登糕上捣臼;十月十,柑和桔;十一月,吃汤圆;十二月,黄蜡糖糕印状元。
一、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五为春节,俗称“年节”、“五日年”。初一凌晨,即点燃香烛,开门放鞭炮,象征送旧迎新。拜祖宗、拜“六神”,晚辈向长辈叩拜贺年,长辈给小孩压岁钱。人人穿新衣,早点吃年糕或汤圆,有的先喝红糖汤,后吃鸡蛋面。邻里互送果品道贺,客来献橄榄或糖茶。大户人家挂灯结彩,中堂挂寿屏、书画、烧红烛,供果品。宫观庙宇焚香点烛,老年人到庙宇拜庙神祈平安。初四迎灶神。
春节,女婿、外甥等晚辈,要携礼品先到岳父、外祖父母或舅父家拜年,然后长辈到晚辈家回礼,叫“回年”。亲朋往来,均设宴款待。新婚夫妇第一个春节到岳父家拜年,携重礼,并以红纸包装果品分赠亲戚,叫“拜头年”。外孙第一次回外婆家拜年,外婆家有送小牛犊的习惯。
春节民间有舞龙习俗,10多个小青年手擎彩龙,至庙宇和大户人家门前舞龙,主家酬以红包、年糕、糖果;到庙宇住宿,设香炉、锣、鼓,由唱书先生唱故事、传书,叫“参龙”。庙宇头家酬以钱物、安排住宿;还有“喊元宝”,二人搭档,依户送吉利话,主人酬以钱币或年糕;元日之夜,数人连袂编造俚语,提灯过人家高声朗唱,称“卖奇”或称“卖技”。主人酬以钱物,三宵乃止。
正月初一,不动刀,不挑水,五日内不挑粪,不倒马桶,早上不叫他人起床,不说不吉利话,不出远门。一般不扫地或有扫地得从门口向屋内扫,意谓今年钱财进门。
元日前夕,部分富裕人家悬祖先像于厅堂,前设茶果供养。亲戚子弟前来瞻拜。初五撤去,有的悬至月半。初一至初五,每夜在室中燃灯达旦,名日“岁灯”。
二、立春
此日立春时辰,农家在天井、阶沿、中堂和房内地上堆放樟树枝叶。杂以干柴,自外向内点燃,并放鞭炮,称为“接春”。孩童在火堆上跳跃而过,能使儿童平安长大。北港等地,儿童边跨过火堆边念“旧春去,新春来,保佑今年大发财”,以求吉利。
民间还有吃“春茶”,亦叫“煨春”。用赤豆、红枣、柑桔、桂花和红糖合煮,先祭祀六神祖先,然后家人分食。认为吃了春茶可明目益智。家家门上还贴上“迎春接福”等字的红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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