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古经与墨家思想
摘要:诸子之学皆源于《易》。就墨家而言,其思想的基本特征为:贵节非乐,贵兼泛爱,尚用尚齐,兴利节用,尚力自苦,尚贤尚同,右鬼薄葬,非礼非命。以此为参照,考诸《易经》,不难发现,墨家思想的许多方面,如尚节、尚力、尚用、兴利等,皆可在《易经》中见其端绪。
关键词:易经;墨家,尚节;尚力;尚用;兴利
Abstract: All of the learning of different schools of thought in the Pre-qin dynasties originated from Yi. The thought of the school of MO characterized with upholding frugality and resisting rites & music; advocating pan-love, utility, laboring, self-hardship, sages, ghosts, thrifty funeral, and promoting what is beneficial; resisting rituals and not believing fate and destiny. Basing on this, it is not difficult to discover that many aspects, such as advocating frugality, laboring, utility and promoting what is beneficial, of the thoughts of the MO school originated from I Ching.
Key words: I Ching; MO school; advocating frugality, laboring, utility and what is beneficial
台湾学者陈立夫先生提出,儒家思想来自《周易》,道家思想来自《归藏易》,墨家思想来自《连山易》。(见陈立夫主编《易学应用之研究》第1辑,台湾中华书局)程迥提出:“《连山》、《归藏》宜与《周易》数同而其辞异。”(朱彝尊《经义考》卷二.易一)这话恐有一定道理。既然同称为《易》,三者在一些基本点必定是相同的,卦象应是三易能够对话的桥梁。因此,我们认为,墨家和儒家、道家一样,也同《周易》有密切的渊源关系。本文将从象数与义理两个方面具体讨论《周易古经》与墨家思想的关系。为了讨论的方便,首先请允许我们从墨家思想的基本特征谈起。
一、墨家思想的基本特征
1.《庄子.天下篇》论墨家
《庄子.天下篇》把墨家列为首家。其云:“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墨翟、禽滑闻其风而悦之。为之,大过;已之,大循。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生不歌,死无服。墨子泛爱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又好学而博,不异,不与同,毁古之礼乐。……古之丧礼,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天子棺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无,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己,未败墨子道。虽然,歌而非歌,哭而非哭,乐而非乐,是果类乎?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离于天下,其去于王也远矣。”“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也如此。使后世之墨者,……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
综《庄子.天下篇》所述,墨家思想有如下5个特点:(1)节用;(2)非乐;(3)泛爱兼利;(4)不异(尚同);(5)自苦。
2.《尸子.广泽篇》论墨家
《尸子.广泽篇》把墨子思想的特点简要地概括为“贵兼”。其云:“墨子贵兼,孔子贵公。”梁任公解释这句话时说:“墨子贵兼者,墨子主兼爱,常以兼易别。故墨子自称曰:兼士。其非墨家者,则称之曰:别士。”(见王蘧常《诸子学派要诠》第65页,中华书局、上海书店联合出版,1987年版)。
兼爱应该是墨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孟子在批评墨子和杨朱时说:“杨朱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也是把兼爱作墨家思想的特征,予以鞭挞。同时,兼爱也是与尚同(无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思想特征,尚同是兼爱的理论基础,兼爱是尚同(无异)在社会伦理领域中的具体表现。
3.《荀子.非十二子》论墨家
《荀子.非十二子》批评墨家时说:“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宋镳也。”
根据以上所论,墨家思想特点又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1)上(尚)功用;(2)大(尚)俭节;(3)(无)差等。
4.《荀子.天论》与《荀子.解蔽》论墨家
《荀子》之《天论》与《解蔽》把墨家思想概括为两个特点:一是“有见于齐而无见于畸”;二是“蔽于用而不知文”。《天论》篇对第一个特点的评价是:“有齐而无畸,则政令不施。”《解蔽》对第二个特点的评价是:“由用谓之道,尽利矣。”事实上,《荀子.天论》所概括的墨子思想的第一个特征也就是《天下篇》的“不异”和《非十二子篇》的“差等”;《解蔽篇》所概括的墨子思想的第二个特征也就是《非十二子篇》提出的“尚功用。”与前者不同的是,荀子在这里论述了“齐”与“用”的消极意义,认为“齐”的消极后果是“政令不施”,因为政治法律制度设置的初衷就是治理各种有差别的现象,如果像墨家那样“尚同”、“兼爱”,那么,政治、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实施的对象,因而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用”的消极意义在于“不知文”,在于“尽利矣”,也就是说只讲狭隘的实利与功用,而不知文饰与形式之功用,只讲物质之功用,而不知精神之功用。故梁启超称荀子对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这一评价,“极得墨子之症结”。
5.《吕氏春秋.不二篇》论墨家
《吕氏春秋.不二篇》曰:“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何以知其然也?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子贵廉。”
孙诒让曰:“廉,疑即兼之借字。”(孙诒让《墨子间诂》引《吕氏春秋》)。梁启超先生则认为,廉是兼的刨字。(梁启超《尸子泽篇吕氏春秋不二篇合释》)因此,《吕氏春秋.不二篇》把墨子的学派特点概括为贵兼,这与《庄子.天下篇》所概括的“泛爱”,《尸子.广泽篇》概括的“贵兼”,其含义是完全一致的。
6.《韩非子.显学篇》论墨家
《韩非子.显学》论墨家曰:“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后世之学乎?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主以为俭而礼之。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
由上所论可见,在战国时期墨家已分为三,儒则已分为八,三家墨学,虽取舍不同,但从《显学篇》的记载来看,墨家思想的特点可概括为:(1)节俭;(2)节葬。
7.《淮南子.要略篇》论墨家
《淮南子.要略篇》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禹之时,天下大水,禹身执垂,以为民先。剔河而道九歧,凿江而通九路,僻五湖而定东海。当此之时,烧不暇,濡不给。死陵者葬陵,死泽者葬泽。故节财、薄葬、闲服生焉。”
根据以上所述,墨家思想特征应概括为:(1)节财;(2)薄葬;(3)兴民利。
8.《史记.太史公自序》论墨家
《史记.太史公自序》载司马谈《论六家要指》认为,“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粝粮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
可见,司马谈认为墨家思想之长是:(1)强本节用;(2)人给家足。其不足则是:尊卑无别(尚同)。
9.《汉书.艺文志》论墨家
《汉书.艺文志》曰:“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长也。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
可见,班固认为,墨家思想的优点在于:(1)贵俭;(2)兼爱;(3)上贤;(4)右鬼;(5)非命;(6)上同。其不足则为:(1)非礼;(2)不别亲疏。
至此,我们可以依据上述九家对墨家思想的概括,给墨家画出一个较为完整的轮廓:“节用”、“非乐”、“泛爱兼利”、“不异”、“自苦”(《庄子.天下篇》)、贵兼(《尸子.广泽篇》)、“上功用”、“大俭节”、“差等”(《荀子.非十二子》),“有见于齐而无见于畸”《荀子.天论》、“蔽于用而不知文”(《荀子.解蔽》)、贵廉(《吕氏春秋.不二篇》)、“节俭”、“节葬”(《韩非子.显学》)、“兴民利”、“节财”、“薄葬”(《淮南子.要略》)、“强本节用”、“人给家足”(《史记.太史公自序》)、“贵俭”、“兼爱”、“上贤”、“右鬼”、“非命”、“上同”、“非礼”、“不别亲疏”(《汉书.艺文志》)。如果去掉了一些重复性的概括,对墨家思想的基本特征,可作如下概括:
(1)贵节非乐;(2)贵兼泛爱;(3)尚用尚齐;(4)兴利节用;(5)尚力自苦;(6)尚贤尚同;(7)右鬼薄葬;(8)非礼非命。
以上八点作为参照,去检查《易经》,我们发现上述思想中的许多内容,都可以在《易经》中找到蛛丝马迹,尤其是尚节、尚力、尚用、兴利等,在《易经》中皆可见其端绪。
二、《节》卦与墨家的尚节思想
我们认为,《节》是墨家节俭、节用、节财思想的最早渊头,这一点,无论从卦辞,还是爻辞上都可得到说明。
就卦象来看,《节》卦为下兑上坎。兑为泽,坎为水。水入泽中,泽满则溢,故应予以节制。孔颖达曰:“节者,制度之名。节止以义,制事以节,其道乃亨,故曰节亨。”(孔颖达《周易正义.亨》)《程氏易传》云:“事既有节,则能致亨通,故节有亨义。”朱熹《周易本义》则云:“节,有限而止也。为卦下兑上坎,泽上有水,其容有限,故为节。”因此,“节”在《易经》中,不仅仅是一种节俭之德,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和规范,还是一种体现宇宙天地变化的原理和法则。
同时,《节》之内卦兑为一阴二阳,上坎二阴一阳,故为三阴三阳卦。按照朱熹的说法,“凡三阴三阳之卦各二十,皆自《泰》、《否》而来”(朱熹《周易本义.卦变图》)。故《节》当自《泰》来。虞翻曰:“《泰》三之五,天地交也。五‘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故‘节亨’也。”(李鼎祚《周易集解.节》)。意谓《泰》卦下乾上坤,下乾的九三爻上升到上坤之中位,与其互易而成《节》卦。因《泰》卦乃“小往大来,吉,亨”之卦,且成《节》之后,《节》之内卦兑外卦坎皆为刚柔得中,故节有亨通之义。
正因为节有亨通之义,因此,《彖传》赞美“节”曰:“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天地宇宙因为有了节,才使得四季井然有序,生生不已。圣人效法天地之节德,建立制度以规范人们的言行,如此则不伤财,不害民。相反,如果不按照“节”的规范和要求去做事,甚至以节为苦,肯定是不行的。节作为一种美德、制度、规范和原理,其本质含义就是守持正固。正是在此意义上,卦辞说:“苦节,不可。贞。”
因此,单是从卦辞上就不难看出,在《易经》中,节无论是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还是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还是作为天地宇宙的原理法则,同后来墨家所讲的“节用”、“节葬”、“节财”、“利民”思想都是相贯通的。这一点从《节》卦的爻辞中,亦可得到验证。
初九爻曰:“不出户庭,无咎。”《象传》释此爻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一切经音义》云:“在于堂屋曰户。”户庭,应为堂屋之庭,朱熹解为“户外之庭”(朱熹《周易本义.节》),似不妥。此爻处《节》卦之始,上应之险。若前行,则受九二之阻塞,故宜节制慎守,不应盲目外行。如此,则无咎。尚秉和先生说:“二阳为阻,故不宜出;不出则无咎。《象》曰:知通塞,言二阻塞也。”(《周易尚氏学.节》)因此,从爻象上看,此爻意在告诫人们在做事情时,一开始就应当谨言慎行,节制自己, 见通则行,见阻则止。
金人王申子在解释《节》之初爻时说:“阳刚在下,居得其正。当《节》之初,知其时未可行,故谨言谨行。至于不出户外之庭,是知节而能止者,故无咎。”明人徐在汉曰:“坎变下一画为兑,象止坎。户以节人之出入,泽以节水之出入。初:不出户庭,以极其缜密为不出,此其所以无咎。”(李光地《周易折中.节》)。
从以上所释,可以看出,在初九爻中,“节”不仅是一种人伦道德,而且也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一种自然之理。把这一原理落实到人,就是要求人们做任何事情,一开始就有节有度,谨言慎行,进退有止。
九二爻曰:“不出门庭,凶。”初九爻说:“不出户庭,无咎”,但到了九二爻则成了“不出门庭,凶。”一为无咎,一为凶,似于理不通。从位置上看,门庭是大门庭院,户庭为堂屋之庭。为什么在户庭内就无咎,在门庭内就凶,仅从义理上难以说清,因而,关于这一爻之解释只能求诸象数,尚秉和先生说:“二比重阴,阳遇阴则通。通则利往。乃竟不出,是失时也。故凶。”其义大致是说九二阳刚居于阴位,有过于节制之象,又因其得中,有中正之德,因而具备了外出的能力。加之又有二阴在前,阳遇阴则通,但九二仍存失正无应之忧,知通不行,可谓大失其时。正如清人李光地所说:“时应塞而塞,则为慎密不出,虽足不窥户,可也。时不应塞而塞,则为绝物自废。”(李光地《周易折中.节》)。《象传》云:“不出门庭,失时极也。”说的也是这一意思。
二程认为,九二爻“处阴居兑而承柔。处阴,不正也。居说(兑),失刚也。承柔,近邪也。”(《程氏易传.节》)。节之为道,当刚而中正,如九五爻以阳刚居外卦之中位。九二失刚不正,畏首畏尾,不愿外出从于五,懦弱苟且,乃“节”之末流,属不正之节,其凶可知。可见,程说也是认为九二之凶,在于其过于节制。
可见,“节”原本是好事,但任何事物的存在,任何原理的应用都有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当节时,自然要节;若阻塞已除,当进之时而又拘于节制,必然会坐失良机。
六三爻曰:“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该爻处于《节》之下卦兑的上位,故有“水溢泽上”之象。以此喻人耽于骄侈,不知节俭,以致穷困。但如果能伤嗟悔过,犹可无咎。
清人李道平根据虞翻的说法,从象数的角度加以诠释。他认为,六三爻原本《泰》 之内卦乾 的上爻,由于六三失位不正,故当节当变(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节》)。如果不变不节,终当嗟若。如果变而之正,则与上坎体成坎离 。又坎为水,离为目,坎水流出离目,故为“嗟若”。因此六三失位,本当有咎。但如果能够心嗟自悔,改过从正,自当无咎。
二程曰:“六三不中正,乘刚而临险,固宜有咎。然柔顺而和悦,若能自节而顺于义,则可以无过。”(《程氏易传.节》)。明人丰寅初也认为,六三爻“处兑之极,水溢泽上,说于骄侈,不知谨节,以致穷困。然其心痛悔,形于悲欢,能悔则有改过之几,是犹可以无咎也。”(李光地《周易折中.节》)
可见,六三爻教人遵守节道,是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说的,节则无咎,不节则嗟。这同《临》卦之六三爻颇为相类,《临》六三爻亦为以阴居阳,丧失临道,故其爻辞为:“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可见,《临》之六三虽失临道,但既知而忧之,故云:“无咎”。《节》之六三因失节道,嗟而自悔,亦得无咎,因此,此爻立象之另一要义在于教人恪守节道,弃过从善。
爻曰:“安节,亨。”《象传》释此爻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安节,乃安于节俭之意。谓人若能安于节俭,就会亨通顺利。何以如此呢?从爻辞生成的角度说,这是对古人生活经验的总结,但从爻象上看,爻以阴居阴,柔顺得上,在其上方又承接九五君道,因而,便可做到顺应自然而节制。正如元人俞琰所说,“六三失位而处兑泽之极,是乃溢而不节。当位而顺承九五之君,故为安节”(李光地《周易折中.节》)。
二程也是从卦象的角度对此爻予以阐释,其曰:“四顺承九五刚正之道,是以中正为节也。以阴居阴,安于正也,当位为有节之象,下应于初,四坎体水也。水上溢为无节,就下有节也。如四之义,非强节之,安于节者也,故能致亨。节以安为善,强守而不安则不能常,岂能亨也?”(《程氏易传.节》)
显然,《易经》作者认为,水盈溢出,乃过而无节;水就下处低,乃安而有节。爻居《节》之外卦坎之下位,其立象旨在彰明水之,以喻人之安于节俭。同时,爻以柔处柔,其立象则旨在说明处下之水有平地安澜之象。
因此,无论从义理,还是从象数上看,爻都告诫人们,节俭自制乃自然之理,人应顺而从之,心安理得地恪守节道。
九五爻曰:“甘节,吉,往有尚。”甘与苦相对。“甘节”,即有以节为甘之意,九五以阳居阳,又在上卦之中位,为一卦之主,这就如同君主以中正阳刚之德居于尊位,节己节人,使中正节道畅行天下,天下太平,百姓和美,以此前往,必受尊尚。故王弼《周易注》在解此爻时说:“当位居中,为节之主。不失其中,不伤财,不害民之谓也。为节而不苦,非甘而何?术斯以往,往有尚也。”
李道平从象数的角度解释此爻,其云:“以九居五,九为得正,五为得中。《说文》:‘甘,美也。’坎美脊为美,故为甘节吉。二应五,自内曰往。二失正,变正,上应于五,‘尚’与‘上’同,故往有尚。”(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节》)意谓九五爻得中得正,坎有美象,甘即美也,故云甘节吉。五与二相应,但九二乃阳爻居阴,是为失位,失位不正,自当之正。九二爻主动自阳之正而成阴,亦有吉节之意。又九二之正成阴后与九五阳刚和谐相应,自然和美。由于这种变化是从下卦九二爻开始的,下卦为内,上卦为外。由下而上,由内而外,曰往;由上而下,由外而内,曰来。故爻辞又曰:“往有尚。”
综上所述,九五爻的要义在于节道之践履,首先统治者要求从自己做起,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正己正人。如果统治者能安于节道,甘于躬行,天下百姓自然悦而从之。
上六爻曰:“苦节,贞凶。悔亡。”此爻既言“贞凶”,又言“悔亡”,注家有不同说法。唐孔颖达认为,“上六处《节》之极,过《节》之中,节不能甘,以至于苦,故曰苦节也。若以苦节施人,则是正道之凶。若以苦节修身,则俭约无妄,可得亡悔。”(孔颖达《周易正义.节》)意谓上六之凶乃源于“苦节施人”,上六爻之“亡悔”则源于“苦节修身”。这是一种义理的阐释,与《易经》作者之本义,似有些距离。《程氏易传》则认为《节》卦之“悔亡”与他卦之“悔亡”“辞同而义异也”。悔,当为“损过从中之谓也”,即克服极端过中之节俭,返于中正之节道,则无苦节之凶。一句话,悔则凶无。事实上,程氏释“悔”,只是把他卦之悔稍作引申,并未离“悔”意之大概。
结合卦象来看,该爻居于《节》卦的最上位,乃极端过中节俭之象,节而过中,必致其苦,故云“苦节”。同时,上六爻虽属极端过中之节,但终究为节,所谓“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依此而言,虽有悔而终无。故宋人吕大临曰:“上六居《节》之极,其节已甚,苦节者也。用过乎节,物所不堪,守是不变;物穷必乖,故曰:贞凶。礼奢宁俭,未害乎义,故曰:悔亡。”明人来知德则说:“无甘节之吉,故贞凶。无不节之嗟,故悔亡。”(李光地《周易折中.节》)其义与吕氏之说相类。
因此,《节》上六爻的基本含义应为:极端过中的节制,必致其苦,必致其凶。但若悔而能改,使“节”返于中正之道,自然凶无。因此,任何事情都存在一个度的问题。节原本是好事,但如果矫枉过正,做过了头,就会违反常理,阻塞不通,从而致凶。这是《易经》作者的辩证法思想在节道中的体现。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节道在《节》的卦辞和爻辞中,首先是一种道德,然后才是一种规范和制度,最后,它还是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规律。节道要求人们,在一开始就应谨言慎行,中正守己,见通则行,见塞则止(初九爻);但节道正如其他原理法则一样,亦有其特定的适应范围和适应条件,阻塞不通时,自然须节;但若阻塞已除仍拘于节,则难免因坐失良机而致凶(九二爻);因此,节道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原理法则,若违背了节道,其结果必定是穷困伤嗟;若遵循了节道,自然安而无咎(六三爻);节道乃自然之理,人应心甘情愿地顺从于它,人之安于节道,犹水之处下而有平地安澜之象(爻);节道既是自然之理和社会规范,这就是要求统治者必须首先从自己做起,节己始能节人,正己始能正人,以此而治于天下,天下百姓自然悦而从之(九五爻);正如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反面一样,节道如果超出了自己所能够容纳的条件和范围,也会因走向其反面而致凶,这就要求人们在践履节道时,时刻以得正守中为原则,因为“得正”、“守中”是节道的两个基本要素,从《节》卦六爻来看,凡得位得中者皆吉而无咎;凡失位不正者,皆凶而有咎,二、三、上三爻要么失正要么失中,故不咎则凶。一、四、五三爻皆得正之爻,故吉而无咎。而其中的九五既得正而又得中,故明人来知德称此爻为“节之尽善尽美”,以此为规范,“立法于今,而可以垂范于后也。”(《来氏易注》)正如宋人邱富国所说:“《节》之六爻,以当位为善,不当位为不善。若以两爻相比者观之,则又各相比而相反。初与二比,初不出户庭则无咎,二不出门庭则凶,二反乎初者也。三与四比,四柔得正则为安节,三柔不正则为不节,三反乎四者也。五与上比,五得中则为节之甘,上过中则为节之苦,上反乎五者也。”(李光地《周易折中.节》)
总之,《易经》作者所阐述的节道具有普遍性的哲学意义,它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中,“季节的推移,动植物的蕃衍,人类喜怒哀乐的情状,衣食住行的处置,均与‘节制’有关。”(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第49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后来墨家讲节用、节财、节葬、节俭,其思想渊头当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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