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和女娲是传说时代华夏先民的始祖夫妇
汉族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民族,有着约13亿人口、5千多年绵延不断的历史文化。在历史上的中国,汉族先民古代华夏,一直就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他们凭借着稳步发展的农耕经济,独步于时的封建文化,凝聚和推动着统一的多民族中国的历史进程,以及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
汉族也和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一样,有着自己的创世纪历史。汉族先民是将自己关于世界起源、始祖活动和民族形成等,传说时代的历史历经久远地口耳相传之后,再由后世的历代文人,记载并保留在有关汉文古籍中的。在汉族的创世纪神话和传说中,流传甚广的伏羲和女娲的传说,就是反映传说时代华夏先民的始祖夫妇,在创世纪之时孕育后代、开启黄土地上农耕文明的历史踪迹。
本文透过汉文古籍中一些零星记述,试图解读具有东方色彩的,古代华夏先民创世神话传说之一斑。希冀窥视华夏先民的始祖夫妇,在黄土地上繁衍后代、开启农耕文明的早期历史。文章标题和论述所用的“始祖夫妇”之称,是借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一书,对“亚当和夏娃”释文的提法[1] 。目的是在陈述粗浅陋识之时,稍具不成熟的简略比较之意。鉴于学力和见识所限,谬误浅显,在所难免,恳请大家不吝赐教。
伏羲和女娲是孕育华夏先民的“神人”
汉文古籍关于伏羲和女娲的记述,大多是经历华夏先民长期口耳相传之后,再由后世历代文人加工载录的。所以在有些内容上,存在不少怪谲、重复和难解之处;还有一些内容则有着明显的虚构、梦幻和错谬的地方。但是,这些古代华夏的创世纪神话和传说,绝非是全然的荒诞和虚幻性的骗言。事实上,正是这些神话和传说,蕴含着华夏先民对自己创世纪历史的深邃认识和浅近质朴的表述。
关于伏羲和女娲传说的记述,在汉文古籍中显得比较凌乱。根据《世本・帝系篇》的记载称:“太昊伏羲氏。”由此可知,华夏先民早就明确认为,伏羲即为太昊伏羲氏。而在汉文古籍中,太昊又被记作大昊、大、太;伏羲也可记作包羲、庖羲、疱牺、伏牺、宓牺、炮牺和伏戏等。
值得一提的是,伏羲的事迹有许多是和女娲的事迹,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如五代蜀杜光庭,在《录异记》卷八便记载了:“陈州不太昊之墟,东关城内,有伏羲女娲庙。”根据这个记载,我们可以知道,大约是在唐末之时,伏羲和女娲兄妹成婚、繁衍后代的传说,就已经在华夏民间广泛流传着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民族学的解释,实际上这正反映出传说时代华夏先民,所经历的氏族内部兄妹互相婚配的社会发展阶段。
1伏羲是“神”和女人所生的“神人”
在华夏先民的神话传说中,举凡建奇功、创伟业,被后代敬奉为神明的伟人,一般多是其母亲与神结合后所生的。而这样的妇女与神结合的方式,通常就表现为妇女践踏了神的大足迹,或者是妇女吞食神鸟所生的大蛋,感孕而育。按《太平御览》卷78引《诗含神雾》所记:“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伏羲。”则明确地指出了,伏羲正是由其母华胥,践踏了神的大脚印,从而怀孕育生的。
《山海经・海内东经》又称:“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华夏先民历来以传说中的“龙”,作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因此,汉族和古代华夏也被称作“龙”的传人。在华夏先民心目中,雷神是一位有着巨大力量的神祗。于是,他们便将自己的始祖伏羲,描述是龙身人头、有着巨大力量的雷神,与世间的妇女结合后所生的,有着神奇力量的“神人”。
在这里我们有趣地看到了,华夏先民在自己的创世神话和传说中,不仅创造出了为后人累世敬仰的始祖。而且还创造出了“龙身而人头”,以“大迹”与华胥氏结合,从而生下始祖伏羲的的“神”。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华夏先民,源远流长的“”之渊。
在华夏先民的心目中,伏羲是和女娲一起,还是一个代表着依附“神力”,孕育华夏先民,肇启农耕文明的时代。成书较早、被华夏先民奉为“六经”之首的《周易・系辞下》,就有这样的记述:“包羲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禹作。”这实际上向我们指出了,注重人文传承的华夏先民,早就已明确无误地,将至高无上的伏羲始祖,位列于炎帝神农氏,以及开创人文的黄帝始祖之前。
2伏羲是华夏先民脱离神界的始祖
在华夏先民的早期神话和传说中,神是不同与人的。神是有着巨大力量,并与人分界而居的。神都是生活在天庭的,神能够下到人间;而人是不能上达天庭的。传说众神是在一个名叫,都广山的地方上天下地的。这就是《淮南子・形训》所记的:“昆仑之邱,或上倍之,是谓凉风之山。登之而不死……或上倍之,乃维上天,登之乃神,是谓太帝之居。”
因为伏羲是神和女人交合后所生的神人,所以伏羲也能缘天梯建木以登天。《山海经・海内经》记述说:“南海之内,黑水、青水之间,有木名曰建木,大爰过。”这里所说的“建木”,是众神用来登天专用的。所以“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而“大爰过”说的就是始祖伏羲,也能像神一样,攀缘建木、上下往返于天地与神人之间。”
然而,也正是伏羲能攀缘上下,反映在华夏先民心目中伏羲,只是一位“绝地天通”时代,与神有着区别的人。伏羲是一位脱离神界、有着神力进行发明创造,带领人民开创农耕文明、实行社会变革的始祖。所以,始祖伏羲才能被华夏先民推崇为传说时代的神人,并以其所获得的空前伟业,历经久远地铭记在华夏文明殿堂上。
3女娲是用黄土孕育华夏先民的女始祖
女娲造人传说对华夏先民影响深远。《淮南子・说林训》对此的记述颇具神化色彩:“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按汉末学者高诱所说:“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所以,《淮南子・说林训》是说明“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也。”[2] 这不仅较客观地折射出了,女娲是在“众神”的襄助下,才能完成“造人”这一社会进化大业的。同时,也科学地反映了,伏羲和女娲时代的华夏先民,正处于母亲氏族社会的历史实体。
《太平御览》引《风俗通》所载的女娲造人传说,是这样记的:“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于泥中,举以为人。”这个记载虽然较晚,但其起源或许更早于《淮南子》所说。它最浪漫和最有意义的地方是,女娲“抟黄土”造人。女娲用“黄土”孕育了华夏先民,既浪漫而生动地揭示了女始祖,孕育华夏先民的社会发展踪迹;也科学而经典地反映了华夏先民,与滋养他们和农耕文化的黄土地,有着生俱来的、不可分离关系的历史根基。
《风俗通》还记有一个传说:“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这个传说所反映的内涵,既耐人寻味,又令人发思。它一方面固然是女娲造人后,社会进化的继续和发展。另一方面则深刻地反映和揭示了,伏羲和女娲时代的华夏先民,正在发生着的婚姻,以及由婚姻而引起的,社会制度上的重大变革。那就是,处在由女始祖率领“祷神祠”的母系社会,正在逐步向“为女媒,因置昏姻”的父系社会过渡。
伏羲和女娲时代的母系农耕文明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伏羲和女娲时代的华夏先民,正好处于母亲氏(部)族社会,向父系氏(部)族社会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时期的华夏先民,基本上是按母亲的世系进行传承的,所以就在汉文古籍中便说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只是当时华夏先民,也正在逐步向父系社会过渡。于是他们才会推举出像伏羲那样,被后世敬奉的男性始祖来,并且将这位男姓始祖描绘成,是“神”和女性结合后降生的,具有神奇力量的“神人”。
按《云芨七》卷100辑《轩辕本纪》所云:“黄帝游华胥国,此国神仙国也。”注“伏羲生于此国。”可见,传说中的华胥,不仅是生伏羲的“伏羲之母。”而且还是传说时代华夏先民的一个国名,或者说是一个氏族、部族名。所以,诞生伏羲的华胥国,实际上就是现在民族学家们说的,实行氏族(部族)内通婚的母系氏族(部族)社会。
在这样的母系氏族(部族)社会里,流行的是氏族(部族)内,辈份不同的男女,自相婚配、繁衍后代。因此,我们就看到了传说中的伏羲和女娲,彼此既是兄妹、又是连为一体的夫妇。当时的华夏先民,不但清晰地知道其母华胥氏;同时也由于社会的发展,促使他们能够推测,或者说杜撰出其父系始祖之父,乃是留下“大迹”,却又无可追溯的“神”。
1伏羲和女娲是自相婚配的兄妹
《楚辞・天问》称:“女娲有体,孰制匠之?”汉代学者王逸对这段的注文是:“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又据《文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所记:“伏羲鳞身,女娲蛇躯。”这就是华夏先民所描绘的,伏羲和女娲作为夫妇的,两位一体的形象。近代在南方一些地方发现的,伏羲和女娲双头连体蛇身的图像,也是对夫妇两位一体形象的印证。
唐代李冗《独异志》卷下又云:“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这就是对兄妹议为夫妇的较详尽的记述。
无独有偶,清代梁玉绳《汉书人表考》卷二,引《春秋世谱》也说:“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由此可见,华夏先民关于伏羲和女娲是“同母”所生兄妹,以及他们自相婚配、繁衍后代的传说,乃是流传广泛、确凿有据的。从而也就反映出,传说时代华夏先民确曾经历过,氏族内部兄妹互相婚配的社会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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