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为推进文化与旅游规划发展出谋划策
甘肃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最近召开会议,深入探讨了文化与旅游规划的融合、体制机制的融合、项目的融合、演艺市场的融合、节会的融合和新业态的融合六个方面的内容,为全力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出谋划策。
各市州要建立文化与旅游规划编制统筹协调机制。文化、旅游部门要形成制度,对涉及文化和旅游的规划、方案进行共同策划、共同编制。在做文化旅游产品规划时,要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品及品牌结合起来,对已有的景区(点),要深挖历史文化内涵,融入更多的文化元素,提高旅游产品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对文化产业园等文化创意产品,要充分考虑将其规划为旅游景区(点),体现其对游客的吸引力,体现其旅游价值和需求。
积极探索组建文化旅游局(或文物旅游局),研究、分析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尽可能做到文化、旅游由同一领导分管。按照“一不变、三分离、五统一”的原则,推进文物景区建设、管理和运营。“一不变”,即原有的权属不变。“三分离”,即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五不变”,即统一产品开发、统一线路组合、统一门票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服务运营。
在设计和谋划旅游项目时,按照游客的文化需求,充分挖掘景区(点)历史文化、本土文化和民族风俗风情,注重让游客在体验、感受旅游产品过程中认知和传播文化。为不同文化需求的游客群量身定做不同层次类别的旅游产品和项目,吸引各类文化游人。在谋划文化项目时,要尽可能考虑进入景区或靠近景区,尽可能将文化产品打造成新的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并纳入旅游线路。 捆绑实施文化旅游项目,将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项目库中的项目,确定为各自年度重点支持项目。各相关部门不论是涉及旅游项目的支持资金,还是涉及文化项目的支持资金,都应优先支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项目。
完善文化旅游演艺体系,依托核心旅游景区(点)及城镇固定的演艺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例行的主题表演。在旅游旺季,主要景区所在的城镇要保证每星期不少于两场次的剧目展演;敦煌、兰州、张掖、天水、平凉等热点旅游城市要做到夜夜有剧目展演;核心景区要做到常态化的实景演出(或景区演出),确保在旅游旺季每月不少于1场。把文化旅游节会作为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平台,建立举办文化旅游节会的协商机制,把分别由文化或旅游部门独立举办的节会,融合为文化旅游节会,实行一体化举办模式。
把扶持发展旅游新业态,作为拓展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领域的新引擎。在推进城镇文化功能区、文化产业园区、红色文化景区等文化产品开发建设中,充分吸收旅游要素,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使文化产品直接延伸为旅游产品。以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动生态旅游的发展。依托和利用“三农”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扶贫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速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农村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休闲旅游农业,大力发展特色农家乐、牧家乐,使农业产业调整提升为乡村旅游产业。
关键词:旅游规划、文化旅游、旅游资源开发、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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