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的农业
●三国时魏之屯田事业最为发达,建安元年,曹操始兴屯田,募民垦於许下,
魏志武帝纪建安元年:「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注引魏书:「公曰,夫定国之术,在於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
魏志任峻传:「是时岁饥旱,军食不足,羽林监颖川枣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为典农中郎将,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军国之饶,起於枣祗而成於峻。」
●於是推行各地,郡县例置农官,所谓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之属是也。
续汉书百官志注:「魏志曰,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
三国职官表:「正元元年、诏所在郡典农慰恤死事,毋丘俭传、臣辄移三征及州郡国典农安慰所部吏民,晋宣帝纪、景初二年敕郡守典农皆往会焉,是各郡皆有典农也。咸熙元年,诏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是典农中郎将校尉分列诸郡国、典农都尉分列诸县也。其或置中郎将,或置校尉,则郡国大小之别。」
魏志赵俨传:「文帝即王位,为待中,顷之,拜驸马都尉,领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
魏志裴潜传注引魏略谓黄朗「迁襄城典农中郎将。」
魏志管辂传:「辂至列入典农王弘直许。」
晋书博玄传:「转温令,再选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
案:魏臣之为典农而见於纪载者甚众,略举数例以见其概。
●诸典农与郡县守令不相统属,盖隶於大司农。
魏志贾逵传:「太祖征马超,至弘农,曰,此西道之要。以逵领弘农太守。……其後发兵,逵疑屯田都尉藏亡民,都尉自以不属郡,言语不顺,逵怒收之,数以罪,挝折脚,坐免。」
注引魏略:「达前在弘农,与典农校尉争公事不得理,乃发愤生瘿。」
三国职官表:「典农属大司农,见司马芝传。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日,……明帝从之。可以见当时典农之制。又曹爽传注魏略桓范传,桓范为大司农,谓爽弟羲曰,洛阳典农治在城外,呼召如意,而大司农印章在我,亦典农属大司农之证。」
●典农所部农民最初多系募集而得定居之後,当遂世为「典农部民」矣。
魏志袁涣传:「拜为沛南部都尉,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涣白太祖曰,夫民安土重迁,不可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宜顺其意,乐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强,太祖从之,百姓大悦。」
魏志仓慈传:「仓慈字孝仁,淮南人也。始为郡吏,建安中太祖开募屯田於淮南,以慈为绥集邓尉.
魏志国渊传:「太祖欲广置屯田,使渊典其事,渊屡陈损益,相士处民,计民置吏,明功课之法,五年中,仓厦丰实。」
魏志邓艾传注引世语:「邓艾少为襄城典农部民,与石苞皆年十二三。」
●诸典农所领部民之数目,及垦田面积,虽难确知,然就各郡国农部可通贡举一点观之,知典农部民必不甚少,
魏志裴潜传:「文帝践阼,入为散骑常待,出为魏郡颖川典农中郎将,奏通贡举,比之郡国,由是农官进仕路泰。」
●更就何晏等所私割之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已达数百顷一点观之,知诸典农部之垦田必甚广也。
魏志曹真传:「晏等专政,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汤沐地以为产业,承势窃取官物,因缘求欲,州郡有司,望风莫敢忤旨。」
●诸典农所领者,尚不过民恳屯田,魏之军垦屯田亦甚发达,最著者莫如邓艾所建之准上屯田,田兵至五万人,垦田至二三万顷,规模亦可谓钜矣。
魏志邓艾传:「时欲广田畜谷为灭贼资,使艾行陈项已东至寿春,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溉,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於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令准北屯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体,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水丰常收三倍於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於准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以此乘吴,无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事皆施行。」
晋书食货志:。遂北临准水,自锺离而南,横石以西,尽a水,四百馀里。(校注)通典二a作。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准颖。大治诸陂於颖南颖北,穿渠三百馀里,溉田二万顷。(校注)通典二作三万顷(校注本卷二十六页十)
●魏亡前一年罢典农官,
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成熙元年:「是岁罢屯田宜以均政投,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
晋书武帝纪泰始二年:「十二月,罢农官为郡县。」
案:晋武帝於成熙二年受禅,改元泰始,时魏已罢诸典农矣,晋书所记恐即咸熙元年事,兹从魏志。
然不过罢其官弗设而已,诸典农旧所领田,决不至随而荒废也。吴之屯田事业亦颇发达,於诸郡县间置农官,
吴志华窍传:「始为上虞尉典农都尉。」
宋书州郡志:「吴省丹阳之江乘县典农都尉,时又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都尉。」
●而新都及吴郡之屯田者各达数万口,
吴志诸葛瑾传注引吴书:「赤乌中诸郡出部伍,新都都尉陈表吴郡都尉顾承各率所领人会佃毗陵,男女各数万口。表病死,权以融代表。」
●惟较魏自应有逊色也。
●蜀之屯田事业似远不及魏吴,虽有督农之官,当仅设於汉中一郡,
蜀志吕V传:「徙为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
三国职官表:「蜀置督农供继军粮,屯汉中,他郡无老。」
案:蜀志蒋功传有「督农杨敏」,当亦屯汉中。
●诸葛亮之使军士杂耕渭滨,乃顿兵敌境时之权宜之计,
蜀志诸葛亮传:「亮每患粮不继使已志不伸,是以分兵屯田,为久住之基,耕者杂於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军无私焉。」
●姜维之种麦沓中,欲避内遇故尔,
蜀志姜维传:「为邓艾所破,还住沓中。」又注引华阳国志:「後主敕(黄)皓诣维陈谢,维说皓求杳中种麦,以避内逼尔。」
●盖蜀本天府,颇无屯田之必要也。
●三国时之新兴水利事业亦以魏最为发达,其陂渠之著者,有太寿陂
魏志夏侯传:「复领陈留济阴太守,……时大旱,蝗虫起,乃断太寿水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
●芍陂茹陂及七门吴塘诸欤
魏志刘馥传:「後孙策所置庐江太守李述攻杀扬州刺史严象,庐江梅乾雷给陈兰等聚众数万在江淮间,郡县残破。太祖方有袁绍之难,谓馥可任以东南之事,遂表为扬州刺史。前既受命,单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於时聚诸生,立学校,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煲愿鹊咎铮官民有蓄」
水经肥水注:「肥水又东北迳白芍亭东,积而为湖,谓之芍陂,陂周一百二十许里,在寿春南八十里,言楚相孙叔敖所造,魏太尉王R与吴将张休战於芍陂,即此处也。」
太平寰字记卷百二十七:「茹陂在光州固始县东南四十八里,刘馥兴筑,以水溉田。」又卷百二十六:「七们堰在庐州庐江县南百一十里,刘馥为州刺史修筑,断龙舒水,灌田千五百顷。」又卷百二十五:「吴陂塘在舒州怀宁县西二十里,有吴陂祠,刘馥开吴陂以溉稻田,功利及人,里人以枭矫碓谮椴啵因指名以祀焉。」
三国志旁证卷十三,「刘敞七门庙记云,嘉佑二年,予为庐州从事,始以事至舒城,观所谓七门三堰。考问於居人,其田溉几何,日二万顷。考於图书,则汉羹颉侯信始基,而魏扬州刺史刘馥实修其废。」
●郑陂,
魏志郑浑传:「文帝即位,为侍御史,加驸马都尉,迁阳平沛郡二太守。郡界下湿,属水涝,百姓饥乏。浑於萧相二县界兴陂遏,开稻田,郡人皆以为不便。浑日,地势聪拢宜灌溉,终有鱼稻经久之利,此丰民之本也。遂躬率吏民兴立功夫,一冬间皆成。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
●鄢汝新陂、及小弋阳陂,
魏志贾逵传:「大军出征,……至谯,以逵为豫州刺史。……外修军旅,内治民事,遏鄢汝造新陂,又断山溜长溪水造小弋阳陂。
●戾陵斐迪淝,
水经鲍丘水注载刘靖碑文有云:「魏使持节都督河北道诸军事征北将军建城乡侯沛国刘靖,……使帐下丁鸿督军士千人以嘉平二年立遏於水,导高梁河,造戾陵遏,开车箱渠。其遏表云,高梁河者,出自并州,潞河之别源,时长岸峻固,直截中流,积石笼以为主,遏高一丈,东西长三十丈,南北广七十馀步,依北岸立水门,门广四丈,立水遏长十丈,山水暴发,则乘遏东下,平流守常,则自门北入,灌田岁二千顷,凡所封地百馀万亩。至景元三年,辛酉,诏书以民食转广,陆费不赡,遗谒者樊晨更制水门,限由千顷,刻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顷出给郡县,改定田五千九百三十顷。水流乘车箱渠自前西北迳昌平,东尽渔阳潞县,凡所润合四五百里,所灌田万有馀顷。
●淮阳渠百尺渠及预水南北诸陂,
晋书宣帝纪正始四年:「帝以灭贼之要在於积谷,乃大兴屯守,广开淮阳百尺二渠,又修诸陂於颖之南北。」注:参看魏志邓艾传及晋书食货志。
●成国渠临晋陂等。
晋书宣帝纪:「青龙元年,穿成国渠,筑临晋陂,溉田数千顷,国以充实焉。」又食货志:「青龙元年,开成国渠自陈仓至槐里;筑临晋陂,引F洛溉舄卤之地三千馀顷,国以充实焉。」
●诸陂渠皆官所兴修,灌溉控制权握於政府之手,故邓艾省西方所需之水引溉东方,有若挹注焉。
注:参看魏志邓艾传及晋书食货志。
●吴蜀之新兴水利事业并不足称,吴作浦里塘毫无功绩,
吴志濮阳兴传:「永安三年都尉严密建丹阳湖田作浦里塘,调百官会议,成以为用功多而田不保成,唯兴以为可成。遂会诸兵民就作,功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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