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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文化―D民民俗―概述

2017-05-31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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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文化―D民民俗―概述,   �D民,又称“水上居民”、“�D家”。据《广东风物志》载,过去粤人:“以舟
    �D民,又称“水上居民”、“�D家”。据《广东风物志》载,过去粤人:“以舟为室,视水如陆,浮生江海者。”�D民又曰“蜇民”。“蜇”,古音延,今读“但”,“蜇有三,―为鱼蜇,善举网垂纶;二为蚝�D,善没海取蚝;三为木蜇,善伐山取木。”�D家后来又有称“艇家”的。他们自认为是汉族。

    昼民来源有各种说法。根据《说文解字》及顾炎武《天下郡同利病说》等的记载,其为“南方之夷”,“林邑族”;根据《古今图书集成》说其是“马人”;根据屈大均、李凋元的说法,�D民为“鲸鲵之族,其性嗜杀”,“蛇种,故祀蛇于神宫也?”再据“汉族分支”的说法,“他们的祖先,因避干戈之扰,潜居水中,子孙习惯,所以永滞水上”。笔者意见,因�D民不只广东珠江三角洲独有,在我国东南沿海各省的江河湖海沿岸,直至南洋群岛各处都有�D民所居。为此,    广州(珠江三角洲)的�D民应是广东最古老的主人之一,应是南越族的遗民,他们的许多生活习惯,与古南越族相似或相同。

    广东的�D民人口到底有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尚未有过统汁数字。仅广州州而言,据民国15年(1926年)广州市人口统计,在广州地区有�D民10.2万人。与当时广州总人口比较,比率是很高的。如从广东东部的潮汕、汕尾、惠州至广东西部的阳江、湛江所有�D民人口加以统计,有20万-30万。但从珠江三角洲来看�D民最多的地方还不在广州,也不在潮汕等地,而是在西江、北东和绥江三江交汇处的三水市。据1934年的资料记载,三水河口�D民拥有大小船艇约1500余艘,其职业是以捕鱼、运输、渡客为主。�D家之“�D”,与汉语本义无关,纯属于译音。

    其实所谓的“�D民”,都是古百越族的一支属水上生活的,以渔猎为生的古老民系。从古代的岭南情形看,南越族可分为两个大支系:一为“山越”,这种人多居住在陆上或山区里,从事农业生产。当时的生产工具多为石铲与石磅等。生产方式则“火耕水耨”或“刀耕火种”,这部分民系被称为“山陆”或“陆梁”,所谓陆梁,主要指因从事渔猎和山地耕作所养成的强悍性格的人群。《史记・正义》注曰:“岭南之人,多处山陆,其性强梁,故曰陆梁。”《史记,贷殖列传》:“九疑、苍梧以南至儋耳者……饭稻耕鱼,或火耕而水耨”,这是依靠农业经济而生存发展的山地南越族群。另一支系则是南越族中生活在水上的居民。这部分南越族居民,有的“披发文身”、有一部分则“断发文身”,两种习俗都同时存在。《淮南子.原道训》载:“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披发文身。”关于“断发文身”,“断发”即剪短头发。东汉应劭注:“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见害。”

    这支民系,“以舟为居”、“浮家江海”的习性,至今仍为数不少。他们现在除了岸上建有砖瓦房或钢筋水泥楼房外,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多为“茅寮”或“水棚”,主要经济手段仍沿袭传统生活方式,驾上一叶扁舟出江下海或捕鱼,或渡客,或运输,或在水边滩涂摸虾捉蛤,还有的上岸砍木卖柴为生,一般生活均很贫困。今天,随着经济发展,绝大部分居民已移居岸上建屋立业,有的为半农半渔、或半工半渔、或半商半渔,有相当一部分已完全脱离了传统的渔鱼生活,在陆上与其他汉族居民一样,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经商的、办厂的、做工的以及其他多种多样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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