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喜与忧

2017-05-31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545
转发:0
评论:0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喜与忧,  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张贺)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短短数年之间,“非物质
   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张贺)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短短数年之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以往颇感陌生的概念已成为社会认知度极高的词汇。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就是延续民族的灵魂血脉。一股“申遗”和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热潮正在全国涌动。
  
  但是在欣喜于成绩的同时,许多专家也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有大量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保护与开发“两难”困境

  只要现代化不要古文化

  别让“开发”制造“伪民俗”

  与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掌握着传统技艺的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绵不绝的核心与纽带。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都高度重视对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但是目前情况并不乐观。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刘锡诚说,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进入了衰亡的高峰期。“在我个人的经历中,许多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调查中发现的民间文学杰出传承人,如今都已成了故人。”刘锡诚说,“虽然老故事家的作品有些记录下来了,但还有很大一部分随着他们的逝世而消失了。”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北京“聚元号”弓箭第十代传人杨福喜说,在他还没有掌握他的父亲、第九代传人杨文通的“三个绝活”时,父亲就逝世了。流传了四五百年而余音不绝的京西幡乐,如今能演奏的艺人年纪最小的也在50岁开外。陇东的皮影,新中国建立初期可以演100多个剧目,现在最好的艺人只能演20个剧目。一些专家因此惊呼“我们每天都有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消失!”

  与这种自然的消亡不同,目前房地产和旅游开发是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破坏的重要原因。辽宁大学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说,一些地区的领导打着“人民有权享受现代化”的旗号来搞大拆大建,许多具有深厚历史积淀和文化价值的古民居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消失了,随之一起消亡的还有传统民俗与生活方式等非物质文化。

  现在以民俗风情为卖点的旅游项目遍地开花,但是单纯的经济目的使许多民俗走形变味。在桂林的一家民俗村里,记者曾看到过这样一场壮族婚礼表演。身着民族服饰的表演者,唱着传统的歌谣,邀请游客参加婚礼。在送完荷包、喝过交杯酒之后,男性游客可以扮演新郎抱起新娘走进洞房。但是游客若想走出洞房,则必须购买30元至50元的礼品。许多事前并不知情的游客感到难以接受,和表演者发生争执。一场原本应该充满喜悦祥和的“婚礼”变成了一场庸俗的闹剧。对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刘魁立说:“这种过度的开发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严重伤害,这种表演脱离了原有的生活方式,使文化变成浮在生活表面的几滴油珠,仅仅是给外人看的展示品。”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已久,如果强行恢复,最终只能是制造“伪民俗”。近几年,“祭孔”、“祭拜黄帝”、“祭拜大禹”等活动在全国各地陆续恢复,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为之申请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是这些活动往往只有传统的形式,而缺乏传统的内涵。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苑利说:“让我来评,祭拜黄帝大典可能就评不上。比如祭祀大典要摆放祭品,要演奏祭乐,但这些祭品并非按照传统工艺制作的,难以体现出传统的饮食文化,所演奏的音乐不是用来祭祀黄帝的,而是用来祭拜关公的,这不是降低了黄帝的地位吗?”他认为,这些活动不是对传统的恢复和继承,而是破坏。

  究竟谁是传承人

  评选标准亟待统一

  资金资助必须慎重

  今年的6月9日,我国将迎来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届时文化部将公布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一些学者在对此举表示赞赏的同时也指出,如何认定传承人,目前全国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细致严格的程序。

  学者江玉祥介绍说,现在各省都是按照自己的标准在操作,有的省把国家级工艺大师评为传承人,有的省则把省级工艺大师评为传承人,因此在省际之间出现了矛盾。江玉祥说:“而且不是工艺大师就一定是传承人,传承人和继承人不一样,和学术带头人不一样,你不分青红皂白把这些人都评成是传承人怎么行?”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评选传承人,只能令许多地方发出“究竟谁是传承人”的疑惑。

  对于有的省以发放补助金的形式保护传承人的做法,一些学者也表示了担忧。苑利说:“发钱来保护不一定是好办法。这里有两个问题。首先,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群体性拥有的,并非掌握在某一个人的手里。在这个社群里,大家的水平都差不多,给谁不给谁是个很大的问题。而且一旦只给一个人发钱,必然破坏了社群的关系。”几年前国外某组织给予某村一位他们认定的传承人每月2000元的补助,这位传承人拿了钱以后发现全村的妇女都不再和她说话,她难受得不行,最终还是把钱退了回去,“这笔钱我不能拿,否则我就活不下去了。”类似的情况,在韩国也曾出现。苑利说:“现在韩国方面感到后悔了,但是发放补助金的办法已经成为国策,想改也难。我们一定不要重蹈韩国的覆辙。”

  苑利认为,资金补助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日本政府对于像歌舞伎这样的国宝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是发放补助金的,但是对于一般的群体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不给个人发补助金,而是把钱发给社群(村子或团体),让他们自己评选、自行发放。实践证明,这样的办法比较好。

  “另一个问题是,没有补助之前,评定出的传承人一定是真的,但有了补助金以后,评选出来的传承人可能就是生产队长他媳妇。受经济利益驱使,有人也许会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这样的例子,那影响可就太恶劣了。”苑利说。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对记者说,通过在3个省的调查,他们发现有些传承人就是通过各种关系获得认定的,并不是真正的传承人。

  在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工作中,如何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严格细致的机制,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需要有关部门深思之。

  民众才是文化的主体

  文化自觉须唤醒

  民间事应民间办

  “在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比民间积极,民众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保护力量都是外加给他的。”刘魁立认为,如何增强民众的自发性和自觉性是个大问题。而要唤醒民众的文化自觉,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在青少年中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是根本。

  “只有了解,才能热爱。”但是目前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会太少了。在5月23日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开幕大巡游中,那美得难以形容的彝族歌舞令人如痴如醉,但记者随机问到的十几位中学生都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表演。刘锡诚说,正是因为我们的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知之甚少,才会对西方的圣诞节、情人节欢呼雀跃,而对自己的民族节日逐渐淡漠。

  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王合忠说,现在各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非常高,各级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着重申请、轻保护,重形式、轻内涵的倾向,仿佛只要一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就万事大吉,文化遗产仿佛因此就会自动保存起来。一位专家说,许多地方都是从经济的角度看待文化遗产,“伸手要钱比谁都积极”,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重视、保护得不够。

  苑利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该坚持民间事民间办的原则。他说:“政府的支持至关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级行政部门可以越俎代庖,这种行为不但会严重挫伤民间社团组织保护遗产的积极性,同时也会因不了解文化遗产传承规律而将活生生的民俗变成千篇一律的‘官俗’。”他强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众才是文化遗产真正的主人,而我们至多只能算是热心负责的“管家”。“民间事民间办”不但会最大程度地调动民间社会的积极性,节省政府的开支,还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住民间文化的本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状况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对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新中国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一贯注重对民族民间文化的调查和记录。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起,我国就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进行了记录调查,出版了《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等资料汇编。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了“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截止目前,298部省卷已全部完稿,已出版246卷(4亿多字),全部出版工作将于2008年完成。(二)积极参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4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6年6月27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国以40票的高票入选由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为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2007年...
· 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成就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5年以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务院的安排和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初步建立。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对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目前,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大多数省(区、市)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些地(市)、县建立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国家、省、市、县...
· 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日本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早在1950年政府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就独树一帜地提出无形文化财(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它的范畴和保护办法,而对那些造诣颇深、身怀绝技的艺人和工匠,日本媒体称其为“人间国宝”。从1955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在全国不定期的选拔认定“人间国宝”,将那些大师级的艺人、工匠,经严格遴选确认后由国家保护起来,每年发给他们200万日元(约14万人民币)的特别扶助金,用以磨练技艺、培养传人。如今,经文部省认定的“人间国宝”已累计360位。日本已有1000项无形文化遗产成为国家级保护项目,其中能、歌舞伎、文乐等3项已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除呵护“人间国宝”外,日本政府还积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用”创造条件。位于东京皇宫护城河畔的“国立剧场”,是上世纪60年代政府专为歌舞伎等传统艺术表演而...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全社会参与
中国文化报讯(记者徐涟)2月14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07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了近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有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特邀出席会议的有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代表、文化部社文图司司长张旭、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张庆善等。孙家正首先回顾了2006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突破性进展。2006年,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国务委员陈至立任组长的国家文化遗产领导小组。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6月10日,迎来了我国第一个文化...
·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点
2003年,正式在联合国颁布的《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上签字,成为国际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大家庭中的一员。自此以来,采取种种措施,在台湾省以外的全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保护活动,取得了显著成就。它们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持实施的为期10年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由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主持实施的为期17年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又称“国家口头与非物质遗产名录”工程);在文化部艺术研究院设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国家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文物局、国家宗教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等九部委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部际会议”;成立由国务委员陈至立任主任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确定每年6月第二个周六为国家遗产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161名民间工艺大师;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