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历史文化

夏商周历史-周朝的中央官制

2017-05-2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1965
转发:0
评论:0
夏商周历史-周朝的中央官制,1.宫中杂役类①宰、大宰。《周礼》家宰官职极富,而所属则都是宫中近臣,如
  1.宫中杂役类

  ①宰、大宰。《周礼》家宰官职极富,而所属则都是宫中近臣,如庖人、宫人、世妇、女御之属。由蔡殷:“昔既令女乍宰嗣王家,今余隹乃令,令女�o舀……死王家外内,毋敢又不闻。百工,出入姜氏令,厥有见又即令,厥非先告素毋敢庆又入告。”(白川静,1968B:

  103―106)宰的职务是宫内的主管,虽说兼管王家外内,但出入王后姜氏的命令,则其实际地位,仍是内廷主管。蔡也管理百工,百工的地位不高,在伊殷列在臣妾之下(白川静,1969C:68)。宰的名称,后世成为首辅,究其起源,则不外是内廷总管,只因身是近臣,可以出入王命(或后命),遂发展为重要的亲信人员。 

  ②善夫、膳夫、膳宰。《周礼》膳夫,司王的饮食,是以名称与宰夫也常相混。孙诒让在《周礼正义》“天官序”的膳夫条下,疏解甚明白。师晨鼎中善夫与小臣官犬并列,是家臣中仍有善夫一职(白川静,1968A:18)。但大克鼎,善夫克的职掌已是出纳王命,性质与宰相同(白川静,1969C:498―500)。斯维至注意到善夫常是锡命礼中奉王命召唤受锡臣工的人员,正符合“出人王命”的职务。斯维至,1947:3)。 

  ③小臣、小子。殷代卜辞中,小臣是颇显赫的官员。金文中的小臣,则仍是地位不高的家臣,如上文引师晨鼎,小臣与善夫官犬同列。但也有颇为重要的小臣,如静殷的静,原是小臣,奉命与小子服及夷仆在学宫习射。静作器颇多,除习射一事外,王也曾赐弓于静(白川静,1966C:124―138)。大约是成康间颇得宠的小臣,也许即因射而得宠。“小子”常见,静习射同人中,也有小子。

  ④仆、大仆。静有夷仆,已见前引文。又殷:“王若曰:,命女乍师家嗣马,啻官仆射士,小大又邻。”(白川静,1966C:115―116)仆在军中为司马的属下。《周礼》司马官属有射人、隶仆、司土、司右,官属与此铭所记正合。仆也见于师�t鼎,师�t的众仆没有从王出征,主帅白懋父特命惩罚(白川静,1966:82―83)司工的任务是经手计量王室籍田的田亩及位次,正与《国语》“周语上”所列司空除坛于籍及主道路沟洫的任务性质相近。或说扬摄司寇,或谓因官联而涉及,均属可能。至于嗣工司,自属司工的分内工作。 

  ③司寇、司士。前引扬,已有司寇的名称。司士,仅见于牧:“王若曰:牧,昔既令如乍士,今余佳或改,令女辟百寮,有同事□乃多乱,不用乍井,亦多虐,庶民厥庶右。不井不中,乃侯之□□,今司匐厥�f召故。王曰:牧,女毋敢(弗帅)乍明井用,乃庶右,毋敢不明不中不井,乃毋政事,毋敢不尹不中不井。”(白川静,1967C1364)铭文屡经传写,字多不明。文义也因此难以读通。大意则谓牧由司士原职改变任务,负责监察百寮,并谓官员行为不检,命牧督责。司士的名义与《孟子》中的“士师”相当;铭文中的“井”即“刑”,是以牧的使命也司刑罚。铭文特别说明变更了牧的工作,大约司士原来只是督察士这一级,而新王为了官员作风不良,遂扩大了牧的工作范围。“厥庶右”一语,斯维至以为“执询”一般地位较高的平民(斯维至,1947:8―9)。如此,司士的职务更接近司寇了。 

  ④司马。前引,司马的职务是啻官仆射士小大又邻(白川静,1966C:115―116),是军中执掌军法及指挥仆射的官员。师:“佳二月初吉戊寅,王才周师司马宫,各大室即位司马邢伯司右,师入门立中廷,王呼内史吴册命师曰:既命女,今余佳命,命女官司邑人师氏。”(白川静,1968A:510―511)师的职务是指挥邑人及常备的军队师氏,师正是司马邢伯的部属,而锡命礼也在司马的总部举行。司马是军事人员的性质,已可明见。司马也可能称为司戎,大盂鼎:“王曰,令女盂井乃嗣且南公,王曰盂乃夹死司戎,敏谏罚讼,夙夕我一人四方,我其�y省受民受疆上。”(白川静,1965C:664―668)这一节铭文,正说明盂的任务是对付戎地,持守疆土,与司马的执掌是相符的。不过,周人的贵族阶级,人人都是武士,高级官员也多半可以参加戌行。司马的职务并未见详细说明,当也由于文武分途不很明显。诸侯也有司马,厥名邦君司马,豆闭:“册命豆闭……用乃且考事,司�拾罹�司马。”(白川静,1967C:401)俞是地名,不知是何处。邦君司马由周王直接任命,当是如齐之国子高子,为天子的守臣。《左传》昭公四年,鲁国叔孙豹的官职是司马,与孟孙的司空及季孙的司徒,同为鲁国三卿。叔孙豹的官职,大约即是邦君司马。 

  ⑤三有司、三事、三左三右。三有事及三事大夫的说法,已见前引《诗经》“小雅・十月之交”及“雨无正”两篇。郑玄以三公为三有事的解释,以为司徒司马司空是三有事,并以为《尚书》“酒诰”的圻父、农父与宏父,也正当治民之官。也有人以为三事是《尚书》“立政”篇的任人、准夫与牧,分别为任事之官、平法之官、及养民之官(马瑞辰,1888:20/28―29;胡承珙1888:19/36―37;郭沫若,1957:6―7;伊藤道治,1975:318―320)。金文中的三有事或三有司则相当清楚,新近在陕西郧县李家村出土的盖方尊(图36,图版20):“王册令尹……用司六师,王行,参有司:司土、司马、司工,王令�L曰:司六师八师。”(白川静,1967B:316)王授权益统领六师,兼管王室的三有司,并管理六师与八师的事务。�L一时之际获得统摄文武的大权。有了�L方尊的明文,毛公鼎的三有司即有了着落,毛公鼎:“王曰:父,今余佳命,命女亟一方,我邦我家,女于政,……善效乃友正,……王曰:父,已曰�睬涫洛迹�大史寮,于父即尹,命女司公族,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朕�B事,以乃族干吾王身。”(白川静,1970A:680)毛公的使命也是内外上下一把抓,此处三有司即不能指小子、师氏、虎臣,而当如�L方尊,三有司指司土、司马、司空。令彝:“佳八月辰才甲申,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白川静,1964A:276)明保受命兼统内(三事)外(四方诸侯)及王室的文书机构(卿事寮)。三事也应为司土、司马、

   司空。小盂鼎铭文提到三事大夫,但也提到“三左三右”:“佳八月望辰才甲申昧爽三左三右多君人服西……若翌日乙酉,三事大夫人服西。”(白川静,1965C:685,705)“三事”的定义,可如前说,不必多论,郭沫若以为三左三右为“曲礼”中的六大:大宰、大宗、大祝、大史、大士、大卜(郭沫苦,1957:37);但陈梦家则引《尚书》“顾命”召公毕公分班例,以为三左三右当指诸侯分左右入朝(陈梦家,1956B:85)。铭文三左三右与“多君”联文,陈氏的说法比较有理。总之,三有司的定义,指司土、司马、司空,殆已可为定论。不仅王室有三司,诸侯的三卿,大约也是这三司,例如《左传》昭公四年,叔孙豹因朝周而获赐路车,这项荣誉,即由司徒(季孙)书名,司空(孟孙)书勋,叔孙氏自己是司马,遂由工正代表书服(伊藤道治,1975:326)。

  ⑥诸杂职。金文铭辞中每有王命某人专司某事的记载,均可列入此类。前文引过同殷,同的任务是“左右吴大父,司易林吴牧,自�W东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白川静,1969A:328),即是管理牧场林野。又如南宫柳鼎:“册命柳司六师牧阳吴□司义夷阳佃史。”(白川静,1969B:465)南宫柳的职务是管理六师驻屯地区的牧场林野及田地。六师八师军队驻屯地区,而有土地资源,须设专人经营。此事牵涉到周代几枝常备军的独立性。前引盖方尊铭有一句“司六师八师”(白川静,1967B:316),或释“”为“艺”,指农事言。是则西周的军队系自给自足的。也难怪由开国至西周末始终有六师与八师的番号出现(叶达雄,1979:11;伊藤道治,1977:59;于省吾,1964;郭沫若,1961:318)。又如微鼎:“王令,九陂。”则其职务为管理九个陂塘(白川静,1969:302)。即:“王……曰�h宫人稻用事。”(白川静,197SA:250)即的任务,一部分是管理�h宫的宫人,另一部分是管理某地的稻产。与即的前项任务相同,伊:“王乎命尹封册命伊官康宫王臣妾百工。”(白川静,1969C:251)伊任务比即明确,列出了管理臣妾与百工。颂壶:“王曰颂,令女官嗣成周廿家,监嗣新造�z用宫御。”(白川静,1968C:159)颂的职务是监督成周的库储物质及官中用途。凡此诸例,都无官名,而有职事,故列入杂司之中。 

  3.武职人员 

  司马及仆,已见前,不赘述。

  ①师、师氏。师在金文中每以师旅意义出现,尤以六师八师或成周八师、殷八师为常见。白川静主张殷八师之类是降周庶殷编组的军队。白川氏于是以为凡带有师氏名号,都是殷商后裔,然而也承认师某父一类人物大致是周人的将领(白川静,1973:260―277)。其实,周人师旅不限于殷人后裔改编的殷八师。成周八师虽可能即是殷八师的异名,也未尝不可能是殷师以外的周人驻防师旅。禹鼎有西六师的记载,西六师与殷八师同时出动以伐东夷南夷(白川静,1968B:450)。这枝西六师可能即是驻守宗周的周人部队。周人形容王师,每以六师为言,《诗经》中例子甚多,正因六师是王室直属武力之故(叶达雄,1979:7,12)。成鼎所述用南淮夷与东夷的军队征南国东国,除殷八师外,还有所谓扬六师(白川静,1973:261),扬六师也许即是南淮夷编成的军队。大约不带特殊地域或部族名号的师旅,就是周人自己的军队;地名或族名只是标出若干特别的单位而已。师氏则是统率师旅的官称,不当视为表示族别的徽号。以此原则,白川静讨论师系人物的十九条铭文中,只有第一条至第八条的师字,或专言成周,或专言殷师,第十九条只有师旬名字,此外均指一般师旅而言,未必仅指殷遗的师系集团(白川静,1973:268―276)。鼎:“佳王伐东夷,濂公命师史曰:以师氏有司逡或伐。”(白川静,1963B :219)最能表示师氏是军队长官的意义。师,征淮夷之役,师受命统领若干部族及左右虎臣,出征淮夷(白川静,1970:605)。是由师任统帅出征的例证。师氏又可分为左右,师:“王乎乍册尹克册命师旋曰:备于大左官司丰还左右师氏。”(图37,图版21)(白川静,1969:233)大致周人军事单位常有左右之分,师虎:“啻官司左右戏�u荆。”(图38)(白川静,1967B:356)《说文》:“戏,三军之偏也。”是则师虎的任务为兼统左右二偏师。师兑:“王乎王史尹册令师兑右师��父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白川静,1970:752)则师兑属下马队有左右之分。师克�В骸傲钆�更乃且考司左右虎臣。”(图39)(白川静,1969C:543)师克的任务是“干害王身,乍爪牙”,统领的亲近卫土(虎臣),也是分作左右二支。    
 
  师殷:“白��父若曰:师乃祖考又于我家,女有佳小子,今余命女死我家,我西骗东仆百工牧臣妾。”(白川静,1970B:741)则仆御以至臣妾都分隶西骗与东骗,也与分隶左右之制相同。  

  周人军事组织中还有一些特种部队,世代按其族类编组,颇似明代的狼兵士兵。师西殷:“王乎史册命师西曰:司乃且啻官邑人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身夷。”(白川静,1970:555)而在询:“王若曰询丕显文武受命则乃且奠周邦,今余令女啻官嗣邑人先虎臣后庸、西门夷、秦夷、京夷、夷、师�侧新□华夷、由□夷、夷、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白川静,1970B:702)师西的父亲是乙伯,询的祖父也是乙伯,故二人不是父子即是叔侄,世代相承,统率这一大批内外单位。除了诸夷种部队外,邑人可能指周人的常备军,虎臣则是卫士。加在一起,几乎是周王直属武力的全部或大部了。金文中有“师”号的人物不为少数,白川静统计有廿四人之多(白川静;1973:274275)。然而如上文所引数例,可见“师”的统率范围,颇有不同。但师为高级武职,殆无可疑。师职所属分化为左右及各种次级的单位,具见上文例证,而凡此分化诸例,都属于西周中期懿孝夷厉以后,甚至共和之际,基本趋势反映了政事日繁后的分化。

  ②走马、趣马。《周礼》主马政者有校人、趣马、圉师、圉人等官,周用兵车,马政与戎事不分,故趣马也当列为武职人员。如上文论师、师氏节中,“师”属下有趣马、左右趣马、五邑走马诸职衔。大鼎:“王召走马,令取卅二匹,易大。”(白川静,1967C:492)大铭文,则大又受锡“刍”,足知大与畜牧事业有关系。走马应能拨出马卅二匹,可知也是管马政的。走马的职务不低,元年师兑及三年师兑,都记载师兑以师的地位,奉命专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的工作(白川静,1970B:752,759;叶达雄,1977:2―4)。 

  1956年陕西郧县出土驹尊,铭文记载周王执驹的典礼,周代马政的重要性,可由王亲自举行执驹礼知之(郭沫若,1961:312―314)。

  ③虎臣。师氏一节中,师克�А⑹ξ饕蟆⒀�诸铭都已见虎臣。由师克��文义,可知是于卫王身的近卫队,毛公鼎铭毛公统率内外诸官中,有虎臣一项,列在小子之后,仍是近卫性质。但师铭,征伐淮夷之后,“今我肇令女率齐币、、�k、左右虎臣,正淮夷”(白川静,1970:605),是以虎臣也是可以出征的。   

  4.文职人员 

  ①作册。册的字样原始或以为成束的简册,或以为成束的龟版,或以为豢牺牲的牢栅(董作宾,1929:182;白川静,1973:115―122)。金文中的“作册”一词,则明白的只用于官名,是参与册命典礼的专人。有些作册(如作册般、作册友史、作册令、作册、作册大)又都曾自己接受颁赐赏赉。西周中期以前诸作册受锡的器铭,有为王作册的,有为王姜作册的,也有为周公子明保及井侯作册的。显然不仅王室有作册之官,王后及卿士也有作册在侧。作册参与的典礼则包括作器、舍命、用牲、觐见、建庙、祭祀各项,都可说与宗教仪礼有关(白川静,1973:150―155)。恭王以后,金文中的作册,据白川静的统计,主要出现于册命的廷礼;同时册命任务的官员也分别为作册尹、尹氏、命尹、作命内史、作册内史、内史、内史尹、作命臣工,诸种职衔,一方面反映了职务的分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与史职的混淆(白川静,1973:158―160)。

  ②史、内史、外史、大史。史官在典籍现的频率甚多,由前丈引《书》《诗》诸例,已可砚知。史字原义,一般都以为持筹算,是以为职司纪录的专门官员(王国维,1959:263―269)。王国维以为,《说文解字》,事,职也,从史;吏,治人者也,也从史。殷人卜辞以史为事,是殷时还没有“事”字,金文中卿事的事仍是史的繁文,与史本字略有差别,然而仍是一字。殷周间官名,卿事、卿士、卿史,均由史字衍演。天子诸侯的执政在《尚书》中通称御事,如“大诰”、“酒浩”、“梓材”、“召诰”、“洛诰”诸篇中所见。而殷虚卜辞则称御史,更可证御事仍由史来。《尚书》“酒诰”:“有正有事”,又“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立政”:“立政立事”。“正”与“事”往往相对,是长官谓正,庶官谓事。庶官称事,即是称史。后世分化,于是持书的是史,治人的是吏,职事是为事,其实都由“史”字变化(王国维,1959:4)。

  在金文中,史的任务,最常见的自然仍是锡命礼的参与官员。然而史也有担任其他任务的例证。史兽鼎:“尹令史兽,立工于成周,十又一月癸未,史兽献工于尹,咸献工,尹商史史兽劳。”(白川静,1964A:366)史兽担任的是督工任务。在鼎及员卣铭文中,史是一员战将,接受�枪�的指挥,统率师氏,员只是史族伐会之役的部属(白川静,1963B:217,223)。史颂,史颂奉命省视地,辑抚当地的“里君百姓”,是史的职务不仅出人王命,还可代表周王巡省(白川静,1968C:179)。史官本行的职务,除了在锡命礼中纪录及传达命令外,还可以衔命去别处传达王命,如中�[,中是征伐南国的将领,史�悍畈畲�达王命,授中以征讨之权(白川静,1966A:791)。史也代表周王去别处从事宗教性的仪礼,如臣辰卣铭文,史即与士上奉命主持在成周的殷祭(白川静,1964A:344)。史官也任监军的职务,如善鼎:“王曰:善,昔既令女左疋侯,今余唯肇令令女左疋侯,监撇师戍,易女乃且�纾�用事。”(白川静,1968B :97)。

  史官仍以执掌纪录为专业,散氏盘铭记载散与矢之间田地交换的协议,最后这件文件仍须由史官保管,“厥左执,史正中农”(白川静,1968C:199)。用筹计算,更是史字的本义,史懋壶:“王在京宫,亲命史懋路算,咸,王呼伊白锡懋贝。”(白川静,1968:484―489)究竟史懋计算的什么,解释众说纷坛,但其工作为计算则无疑问。史既有如许多的任务,随王伴驾,自属必然。史免�即是史免为了从王远行而作器(白川静,1968:477),这位免,在别器上不名为史免,职务较多。他担任司土,管理林野牧场,也曾任司工的工作(同上:456,459)。可见史因位居周王左右,由掌书的工作,颇延展其任务于其他方面。这种情形,正符合中国后世内廷文书官员渐渐变成外朝要职的情形。王国维以为史、事、吏三义同源,即由这个现象所演变。 

  作册与史两项职务,在西周一代,一方面有二职的混合,另一方面也有工作的分化。大致成康之世,作册与史是两个系统,史又有大史、内史、中史的异辞。在册不宣王命,王后公侯各有自己直属的作册,史官宣王命,“王若曰”以下,大约即史官宣读。成康以后的史官,史、大史、内史仍旧,作册已罕见,却增加了作册内史、作命内史、作册尹、内史尹、命尹、尹氏诸职。这几项新出现的史官,与内史一样,都代王宣读策命。尹显然是内史之长,史只是尹的僚友。官职的分化已很明显。陈梦家作表以示成康之世及其后的史官系统。陈梦家以为这番演变的程序,作册制策命的权,因史官代宣王命而由史官代王发言,西周中叶,史官中的内史取得了代宣王命的权力,西周晚期又由尹氏取代(陈梦家,1957:147―149)。

  这个现象,其实说明了周王室政权的转变。作册作策命,原是礼仪的制度化,史官代王宣命,则王个人的恩威可以表现下其个人的意志。内史之为内史,即因其居王的左右,内史取得了代宣王命的权力,也象征王权渐由左右代行,是另一阶段的制度化。尹氏的出现,则象征内廷制度化的程度已有长官僚属的分化了。但是晚至厉宣之世,史官宣读王命之后,仍有王自己加以改变的个例,如辅师殷,即是在作册尹宣读王命及赏锡的礼单后,王又增加了若干赏锡的项目(白川静,1969A:335―337;郭沫若,1961:328―332)。

  5.杂项

  ①音乐人员。周代的乐师,职名与师氏的师完全相同,白川静以为西周的师氏是殷人后裔,编力特殊的师旅,由于他们有殷商先进文明的遗产,对于后进的周人不仅任战斗的任务,而其长老也负起了宗教圣职及教导周人青年贵族的工作,于是在师氏之外,师兼具德教与宗教音乐的意义(白川静,1973:290―300)。白川静的说法甚有意致,至少殷八师的来历可能如此。但是周人在开国以前必已有武事和音乐,实无须一切均由殷商教导。“师”的原义,大约是长老,故可兼具领军、祭祀与教育诸般功能。后世分化为师旅与教师、乐师三种意义。在西周的朝廷上,音乐人员也以师为职名,不必与师旅之师混淆。有两件铜器的器铭充分说明乐师系统的工作。辅师:“王在周康宫,各大室即位,伯入右辅师,王乎作册尹册命曰:更乃且考嗣辅。”(白川静,1969A:335)辅是击�n的乐师。师:“王若曰:师才昔小学女,女敏可吏,既令女更乃且考嗣小辅,今余隹乃令令女嗣乃且旧官小辅鼓钟。”(白川静,1970B:770)这位宫廷乐师,由副手升为正手,由管一种乐器转职为管两种乐器,明明白白是音乐专业,既不能归入师旅之职,也不能归教育之职。“师”为乐师的传统,进入春秋以后,继续未断,倒是帅氏军职,似乎只在西周有之。 

  ②五邑官员及地方官员。西周晚期厉王时代左右有若干系于“五邑”的官称。柞钟:“仲大师右柞,柞易载朱黄,司五邑甸人吏……对扬仲大师休,”(白川静,1971:899):“王曰:,昔既命女乍邑五邑祝,今余佳乃命。”(白川静,1970B:737)师兑殷:“佳元年五月初吉甲寅,……王乎内史尹册令师兑疋师��父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白川静,1970B:752)由这三器的职务看,五邑有祝,有甸人,有走马,似是一个行政单元。五邑为哪五个都邑,不可考,但由师兑兼职言,左右走马是王室主马政的官员,也属近卫的武职,则五邑走马的职务,也不能离京畿太远。西周在西方的都邑,曾有歧下、程、丰、镐、西郑、槐里六处,若其中五处算五个都邑,未尝不可能。岐下旧都,太王所居,文王迁丰以后,岐下未必全弃。最近在召陈村出土的大型建筑,未易确定是否宫殿。但即以召陈建筑为宫室邸宅言,这个聚落由周初以至西周末期,岐下始终是都邑。不过,金文中常见京,是否当列入五邑之中亦未可知。五邑也可能是首都附近有离宫别苑的地点,汉代有三辅,指京畿附近直属地区。要之,五邑可能即是京畿地区。究竟五邑何所在,就难以肯定了。无论如何,五邑有其独特的行政系统,却又似乎直属周王朝廷。

  在周室一般封建组织中,这样的地方行政单位,也并非全无相当的例子。成周的行政工作即是自成单元的。:“唯王正月辰才甲午,王曰:,命女司成周里人诸侯大亚,讼罚,取五。”(白川静,1969:271)这位的工作,有点像治理东部的“钦差大臣”,成周的诸侯与百姓,均在辖下,不过,的中心任务似乎在听讼,而不是在行政。师殷:“王若曰:师,在既令女乍司土官司�z,今余佳肇乃令。”(白川静,1969A:346)是地名,师奉派为该地的司土。恒盖:“王曰:恒,令女更克司直鄙。”(白川静,1978A:252)恒奉命管理直鄙。直是地名,直鄙是直地的郊鄙,则这样的有司单位更低于一般地方行政人员了。卯殷,白派遣卯承袭祖先的职务,“戴乃先且考死司公室,昔乃且亦既令乃父死司人,……余懋��先公官,今余佳令女死司宫人,女毋敢不善。”(白川静,1969A:317),既有宫室,当即是京,是周的诸京之一。如何到了伯手里?已无可追考。铭文中卯的祖先是伯家的总管陪臣。他能派遣子孙中的一支治人及宫,则也是地方行政层级化的现象。
  散氏盘铭列了久有司十五人,散有司十人,名字前面,有的冠以官称,如师氏、小门人、宰、司土、司马。有的冠以地名,如原人、豆人。有的冠以地名与官名,如人司土、散人小子。有的则直呼为某地有司,如人有司,襄之有司(白川静,1968C:199―200)。冠地名及直呼某地有司,大约都是地方官;地名与官名并见者,大约是该地的某一职官。由这些材料推度,西周晚期在地方一级,已有行政系统,不再是单纯的分封制度了。五邑的行政人员及直鄙与散、矢的行政人员,都见于西周晚期的器铭上,当并非完全出于巧合。 

  753―756)。仆的原意为仆役,但在金文中已专事射业。师旅鼎一例,则众仆似乎自成一个作战单位,当然也不再是厮役之属了。 

  2.职有专司类

  ①土、家嗣土。:“命女作嗣土,官嗣�c田。”(白川静,1967C:414)籍田是王家举行农事仪式的专用田。《国语》“周语上”记述籍田的仪式颇详。其中司徒负责调动人力。“周语上”也记述料民(调查人口)工作时,司徒的任务是“协旅”,也是在动员人力方面。金文中司徒仅二见,一为扬殷的嗣徒单伯。一为无鼎的嗣徒南仲(白川静,1968B:83)。《国语》及其他典籍中的司徒都是金文中的司土,原意不在管理人众,而是管土地。因此免盒:“令免作土,奠还,吴�o牧。”(白川静,1968:460)管理的是郑地区的林野、猎场及牧地。同:“王命同,左右吴大父,司易林吴牧,自�W东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白川静,1969A:330)未说明同的官称,其正官吴大父的职务则与免几乎相同,也是管辖一定地区内的土地资源。舀壶:“王乎尹氏册令舀曰:更乃祖考作家嗣土于成周六师。”(白川静,1968B:149)成周六师是周室在成周的常备军,舀的职务大约是管理六师驻地的土地资源。据南宫柳鼎,六师有牧场,也有虞泽及田地(白川静,1969B:465)。嗣土一职,高可至王室三有司之一。十三年壶:“王才成周嗣土�W宫。”嗣土的宅第,可以为王临幸举行锡命大典,其地位之高可知。诸侯也有嗣土,如康侯的渣嗣土(白川静,1963A:153),等而下之,分邑也各有其土,师:“王若曰:师,才既令女乍嗣土官嗣�,今余佳肇乃令。”(白川静,1969A:346)散氏盘记矢散的土地交涉中,双方有司中均有嗣土在场(白川静,1968C:199)。

  ②司工。《诗经》“大雅・�”:“乃召司空,乃召司徒。”司空的职掌已是兴筑工事。扬殷:“佳王九月……徒单伯内右王乎内史史光册令。王若曰:,作工,官量田甸,茨,寇,工司。”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周朝的中央官制
历史金文资料中的官职《诗》《书》二经中有关西周政府组织的史料实在不多,金文中的资料则早已有人归纳过。虽然近来新发现的带铭青铜器为数不少,在职官名称方面,斯维至、郭沫若二氏所整理的结果,仍属有用(斯维至,1947;郭沫若,1954:21—75)。今据斯氏之整理结果,择要介绍各官职守,并分别归入下列数类。1.宫中杂役类①宰、大宰。《周礼》家宰官职极富,而所属则都是宫中近臣,如庖人、宫人、世妇、女御之属。由蔡殷:“昔先王既令女乍宰嗣王家,今余隹乃令,令女眔舀……死王家外内,毋敢又不闻。百工,出入姜氏令,厥有见又即令,厥非先告素毋敢庆又入告。”(白川静,1968B:103—106)宰的职务是宫内的主管,虽说兼管王家外内,但出入王后姜氏的命令,则其实际地位,仍是内廷主管。蔡也管理百工,百工的地位不高,在伊殷列在臣妾之下(白川静,1969C:68)。宰的名称,后世成为首辅,究其起源,则不外是内廷总管,...
· 周朝的中央官制
金文资料中的官职《诗》《书》二经中有关西周政府组织的史料实在不多,金文中的资料则早已有人归纳过。虽然近来新发现的带铭青铜器为数不少,在职官名称方面,斯维至、郭沫若二氏所整理的结果,仍属有用。今据斯氏之整理结果,择要介绍各官职守,并分别归入下列数类。1.宫中杂役类①宰、大宰。《周礼》家宰官职极富,而所属则都是宫中近臣,如庖人、宫人、世妇、女御之属。由蔡殷:“昔既令女乍宰嗣王家,今余隹乃令,令女o舀……死王家外内,毋敢又不闻。百工,出入姜氏令,厥有见又即令,厥非先告素毋敢庆又入告。”宰的职务是宫内的主管,虽说兼管王家外内,但出入王后姜氏的命令,则其实际地位,仍是内廷主管。蔡也管理百工,百工的地位不高,在伊殷列在臣妾之下。宰的名称,后世成为首辅,究其起源,则不外是内廷总管,只因身是近臣,可以出入王命(或后命),遂发展为重要的亲信人员。②善夫、膳夫、膳宰。《周礼》膳夫,司王的饮食,是以名称与宰夫也...
· 夏商周历史-西周的中央官制
西周的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是因袭夏、商,经武王、周公、成王和康王几代建立起来的。《尚书・立政》载有不少周初官名,可以使我们了解西周如何设置官吏。近年来出土的大量周代铜器铭文中记载的周代职官,也可以与文献记载相补充。从现有的资料,我们可以把西周的职官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来叙述。在西周的每一个封区内,诸侯是最高裁判者,因为他们被赋予以“专扬于国”的特权,而在整个封建国家内,周天子是最高权力的执掌者,诸侯的争执,都诉之于周天子。《诗经・大雅・假乐》云:“百辟卿士,媚于天子”,金文《献簋》云:“受天子休”,都说明了这个历史事实。在周天子之下,有中央政治的组织,《尚书・酒诰》云: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寮、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所谓“内服”,即指中央政府而言。“百寮”、“庶尹”就是中央政府的官吏。以天子为首的中央政府,是西周最高权力机关。他统辖着无数以诸侯为首的地...
· 夏商周历史-周朝的地方官制
地方官制西周地方政府的组织,曾有“五服”、“五等”的说法。所谓“五服”,就是依据诸侯封地的远近,分封为甸,侯,宾,要,荒五服。服就是服事天子之邦国。《荀子・正论篇》云: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国语・周语》也有同样的记载:夫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五服”说到汉代刘歆把范围扩大,於是出现了“九畿”说。所谓“九畿”,据《周礼・夏官・大司马》云: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蕃畿。“五服”说最早见《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
· 秦汉历史-西汉的中央官制
西汉官僚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沿袭秦制而有所更新。中央政府的官员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外朝官。包括自丞相以下至六百石官,在丞相府中有个百官朝会殿,皇帝有时也亲临朝会殿与丞相商议国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议,然后领衔上奏。第二,内朝官。或称中朝官。包括大司马和左、右、前、后将军,以及侍中、散骑、诸吏、诸郎、博士等。所谓内朝官或中朝官就是由皇帝直接差遣,而不专任行政职务的,与行政性质的正规官称的外朝官相对而言的。第三,宫廷官。包括詹事、内侍等。宫廷官依其职守是专门处理皇帝家庭事务的,但在皇权专制时期,这些官员实际上已介入了政治活动,掌握了部分权力,所以应该包括在中央政府的官僚机构中。由此可见,西汉官制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行政性质的与宫廷服务性质的两套并立,而其间又有互相交叉互相关联。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作如下的说明:第一,中央最高政务机构掌握在丞相(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三人手中。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丞相有所...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