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公派下支祖(11世): 林春元(西分) ; 林士宏(中分). 林开梅(13世,东分).
林士宏相关文献
查士宏
查士宏,查士宏:清,善画山水,有文氏风。《历代画史汇传附录》
查士宏
查士宏,查士宏:清,善画山水,有文氏风。《历代画史汇传附录》
江苏省-苏州汪士宏
汪士宏(1658—1723),字文升,号退谷,又号秋泉,江苏长洲人,汪份之弟。生于清世祖顺治十五年,卒于世宗雍正元年,年六十六岁。少受学于份,与份暨兄钧弟倓惧有文名,时号“吴中四汪”。又与姜宸英齐名,称为“姜、汪”。康熙三十六年,(公元一六九七年)举一甲一名进士,授翰林院修撰。官至右中允,入直南书房。士宏善诗古文辞,尤工书法。生平著述甚富,尤勤于考古。著有《秋泉居士集》、《近光集》、《余集》、《四六金桴》、《赋体丽则》、《全秦艺文志》、《三秦纪闻》、《玉堂掌故》、《华岳志》、《元和郡县志补阙》、《长安宫殿考》及《瘗鹤铭考》一卷。
陕西省-渭南-合阳县闵士宏
闵士宏(1895~1918),字毅庵,王家洼乡太枣村人。陕西法政学校毕业,加入同盟会,任吴堡县知事。袁世凯称帝后,弃职回西安,与于右任、马凌甫等筹商讨袁,被陕督陈树藩拘捕入狱,郭坚、耿直进西安营救未果,被杀害于狱中。
林士弘
注释注解1:《资治通鉴考异》引《唐高祖实录》:“士弘自称南越王,寻僭号,建元延康。”注解2:《新唐书卷一百·列传第十二·林士弘传》注解3:《资治通鉴隋纪七·炀皇帝下·大业十二年》:“其地北自九江,南及番禺,皆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