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拉丁语:Leges Duodecim Tabularum或Duodecim Tabulae),是古罗马在约前450年制定的法律,因为刻在12块铜牌(也有说是着色的木牌)上,故而得名。十二铜表法被认为是现今“成文法”的始祖,也是欧陆法系中的“罗马法”的源头之一。
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罗马人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设置十人委员会。按照蒂托·李维所说,十人委员会随后派人赴希腊考察雅典的梭伦宪法以及其他城邦法律。不过,后世的一些学者否认罗马是从希腊人那里学习法律的,至少他们去的不是希腊而是意大利南部的大希腊。至公元前450年前十表制完,第二年又补充二表。因各表系由青铜铸成,故习惯上称作《十二铜表法》。在罗马共和国治下,十二铜表法渐渐失去效用 。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在战火中铜表全部被毁,原文散佚,现在只能从其他古代著作中略见梗概。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别为:传唤、审判、求偿、家父权、继承及监护、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