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明穆宗,“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私贩指走私商,公贩指合法商人),明穆宗顺水推舟,开放了福建漳州的月港一处口岸,史称“隆庆开关”。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的海外贸易再次迅速兴起 。但是这项政策只开放了一处口岸,而且只允许泉州和漳州的商人对外贸易,并且仍禁止对日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