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开关
明洪武年间,为维护政权,隔绝海上反明势力和倭寇的袭扰。明太祖朱元璋颁布了禁海令,宣布“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洪武十四年,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禁止民间私自出海贸易,将对外贸易牢牢地把持在官方手中。
明成祖时期,随着郑和七下西洋,朝贡体系中的成员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官方贸易(朝贡贸易)的发展,但是仍然对民间贸易加以限制。不仅如此,明朝政府“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一种无法远航的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此项海禁政策沿用数年。
嘉靖二年,日本两个朝贡使团来华,因入贡问题发生争端,爆发了“争贡之役”,波及中国无辜百姓。明政府认为“倭患起于市舶,遂罢之”, 下令取消了浙江、福建市舶司,取消与日的朝贡贸易,又下令 “自后沿海军民,私与贼市,其邻舍不举者连坐 ”,实行更加严厉的海禁政策,企图断绝一切贸易往来。
此后,官方的朝贡贸易呈现滑坡趋势,而在严厉的海禁政策下,正常的民间私人海外贸易也变为非法走私行为,其后更是与盘踞海上的日本倭寇勾结,出现了“禁越严而寇越盛”的现象,使得东南沿海频遭倭寇袭扰。
月港港口
嘉靖三十四年,日本倭寇从浙江绍兴登陆,沿途烧杀抢掠,直逼留都南京城下,其后虽被明朝官兵围歼,但仍给明朝带来不小的冲击。时著名军事家郑若曾对此感慨无比:“其所经历八郡,转战三千里,凡人材、物力、地形靡不了然于胸中;不杀人,不掠财,不奸妇女,周流深入,其志讵可测耶!”。
嘉靖倭乱后,关于禁海令的争论更为激烈。有一部分坚决支持禁海令的大臣认为倭寇会趁虚而入,动摇明朝根基。但是也有以福建巡抚谭纶为代表的少部分大臣持有相反意见,他们认为开放海禁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倭寇的影响,请求朝廷允许福建商民在近海与外通商。
其后,明世宗驾崩,明穆宗继承大统。此时沿海倭患愈加严重,不堪其扰的明朝政府意识到 “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开始对严禁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进行调整。
隆庆元年(1567年),明穆宗发布诏令,宣称“先朝政令有不便者,可奏言予以修改”。趁此时机,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呈递奏折,请求“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议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
明穆宗朱载坖(jì)
穆宗准奏,废除了祖宗之制的海禁政策,宣布“除贩夷之律”,放宽一定的民间贸易限制,“准贩东西二洋”,允许民间商人远贩东、西二洋。此项政策被后世成为隆庆开关。原本处于尴尬境地的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迎来了转机。
不久之后,明朝政府宣布开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的职责也并不局限于此,它们还负责监督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提醒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此机构与职能类似于现在的海关。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开放了海上贸易,但是明朝政府仍然明令禁止与日本交易。出海船只若与日本进行贸易,也仍然会被判处“通倭”之罪。
随着隆庆开关,沿海倭患减轻,从此“倭渐不为患”;原先不被承认的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由此得到了认可,也使得其摆脱了走私非法的境地,开始向着合理和正常方向发展。
虽然此次只开放了月港一处港口,但其成效还是巨大的。据《东西洋考》载“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东西洋),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
隆庆开关改变了明朝贸易格局,促进了民间私人贸易的繁盛,成为了中国和国际市场交流的纽带,海外各国纷纷来华贸易,引至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促进了晚明白银货币化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虽然开放的不够彻底,但也可以称为是中国古代经济史和对外贸易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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