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身于维吉尼亚种植家庭,麦迪逊大陆会议期间和美国独立战争之后都是作为弗吉尼亚代表院的一名成员。在18世纪80年代末,他帮助组织了宪法会议,产生了一部新宪法来取代无效的宪法(联邦条款)。“公约”之后,麦迪逊成为批准“宪法”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并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合写《联邦党人文集》,这是支持宪法的最重要的论文之一。
1788年宪法批准后,麦迪逊成为美国众议院代表。同时担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的最信任顾问,麦迪逊成为世界银行最杰出的成员之一。第一届大会帮助通过了几项建立新政府的法案。由于他在第一届国会期间起草宪法前十项修正案的作用,麦迪逊被称为“权利法案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