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0年-1680年),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明末清初文学家、戏曲家,曾经评定《四大奇书》,祖籍浙江省兰溪县(今浙江省兰溪市)夏李村,后来祖父随“兰溪帮”到了江苏如皋做种药材生意。李渔的童年、少年是在如皋度过的,后来又娶妻生女,前后在如皋生活23年,中年之后又在南京生活了14年,之后在杭州生活。
顺治八年(1651),41岁的李渔搬家去杭州,后移家金陵,筑金陵“芥子园”别业,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广交达官贵人、文坛名流。康熙十六年(1677),复归杭州,在杭州云居山东麓修筑“层园”。 [2] 李渔自幼聪颖,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曾家设戏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一生著述丰富,著有《闲情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