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家谱时遇到传说野史,民间流传应该考证?
一个宗族在没有文字记载之前,一般都会以口头相传的形式流传着本族里一些重要事件或者“八卦”。尤其是在人口规模或者居住不稳定的情况下,都不会有文字记载,族谱的编修也都是在若干年后才开始实施,有一定的滞后性,这样的族谱记载就难免出现一些相传之类的表述。
一般来讲,一个宗族的传说,都是有一定的根据的,不会空穴来风,只是当初没有文字记载,后人只能以口口相传的形式存在。这种情况最主要是传说祖上的来源,或者祖上一些特殊意义的事件。比如有些宗族相传是从山西大槐树、江西筷子巷迁出的;还有以兄弟之间摔盆摔瓦为相认标记。因为族谱都是滞后很多年,有的族谱上在说明祖上来源的时候,会把这个传说写在谱上,但更多的谱上都没有记载这类的传说。
那我们在修谱的时候,要如何对待这类没有得到考证的传说呢?
修谱时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把这类传说记录在族谱中,防止这种传说消失,以便给后人一个寻亲的方向,也激发后世族人去发掘和考证祖上这段历史来源。虽然传说没有得到考证,但也是宗族历史的一部分,是十分珍贵的历史佐证或者旁证。
当然,这种没有得到考证的传说,在描述的时候,可用“据传,我祖从某某迁入”这样的描述,不要把“据传”去掉,若去掉后就肯定了来源,这是不严谨的。
因为宗族的分支,会出现很多流传于族人之间的故事,这类故事,就属于野史了。
比如某个故事是讲从某人老家迁出去的一支人,到河南上蔡落籍,后来族人在那边有任官,成为旺族,之后每年清明时节,有大批人马回来扫墓。回来扫墓的族人所有费用均自理,但因为马草不方便运输,只要求老家人员备一些马草,但由于老家实在太穷,加上回来祭祖的马匹太多,老家后来连马草都备不齐,那支族人最后也就没有回来祭祖了。二百多年后,从此这支族人与老家就失去了联系。虽然后来也去寻了这支族人,却都无功而返。据说这个传说故事,也被录入了族谱之中,其目的是给后人留一个念想,说不定哪一天就能与有着同样传说的寻亲族人对上。
修谱时遇到类似的传说故事,都可以在修谱的时候编写出来,作为野史放到族谱的附录之中,一来供族人熟知,二来丰富族谱的内容,也是非常不错的。
但要注意的是这些野史是不能写到序言之中的,但一定要写成文章,留在族谱的后面附录之中。把这些传说、野史记录在族谱中,不至于让人遗忘分支出去的族人,算是给今后提供寻亲“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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