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咏蕊
2021-07-28
克律西波斯(英语:Chrysippus,前280年-前207年),斯多噶学派的哲学家,索利的阿波罗尼乌斯之子。在逻辑学方面,克律西波斯把能理解的表象作为真理的标准,把表象分为能理解和不能理解两类,前者产生于真实的对象并与对象自身相符,以印记的方式刻在灵魂之上,是能理解那个对象的,因而是清晰的,可充作真理的标准;后者不是从真实的对象中产生,即使从真实的对象产生也不与对象自身相符,所以它记不清楚也不明白,不能作为真理的标准。在伦理学方面,克律西波斯主张“有德性的生活等于根据自然的实际过程中的经验而生活。我们每个人的本性都是整个宇宙的本性的一部分,因而目的就可定义为顺从自然而生活;换句话说,顺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本性以及宇宙的本性而生活。在这个生活中,我们禁绝一切为万物的共同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共同法律即是贯穿万物的正确理性,与宇宙即一切存在物的主宰和统治者相等同。当所有的行为都促进个人的精神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