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静盈
2021-07-14
地方志从诞生之日到如今,朝朝编纂,代代续修,绵延不辍,已有2500年的历史。据1985年《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我国现存旧地方志8264种、12.32万卷,占全部古籍总数的10%。《四库全书》是我国古今重要图书总汇,存“经、史、子、集”17.8万卷,其中地方志著作是史部著作的4.41倍。
1、周
方志很早就受到了重视。《周礼·诵训》上记载:“掌道方志,以诏观事”。当时,“诵训”这一官员的职责就是为王述说方志所记述的四方之事,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于治国。
2、秦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郡 县志书随着郡县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有了相应的发展。
3、两汉
朝廷命令地方官府,把记述郡国地方的山川、物产、贡赋、风俗等情况的“郡国地志”,随同“计书”报送太史府。刘秀做了皇帝后,为表彰他的家乡南阳,诏令撰作家乡风俗志书。由于帝王、朝廷的倡导,“郡国之书,由是而作”。此后,郡县编纂志书的风气大兴。东汉的郡县地志,随同郡国的“计书”上报朝廷,大多保存在兰台。作为兰台令史的班固,才有可能利用这些郡县志书资料,写成了著名的《地理志》。可见两汉时期,曾经编纂和保存了大量的郡县地志。据古籍记载,如《寿春记》、《巴郡图经》等等,都是著名的志书,并为后人所征引。
秦汉以后,地方志逐步发展和充实,发展为舆地图、图经、图志、图记、地记和郡国之书。
西汉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是我国第一部正史;东汉班固撰写的《汉书·地理志》是第一部全国性的区域志;东汉光武帝刘秀诏令撰修的《南阳风俗传》,是我国官修地方志书的开端。
4、魏、晋和南北朝
魏、晋和南北朝时期编史修志之风盛行。地方豪门势力为了炫耀一方,不仅修家谱,还修地方志,于是支持官府,或是私下纂修地方志;地方官也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统治一隅之地,也乐于修志。编修了大量的地方志书。
当时大多叫做“地记”,著名的有《娄地记》、《冀州记》和《会稽记》等。晋人常璩编纂的《华阳国志》,是目前保存下来较早的一部私人编修的地方志书。该书内容翔实,已有一定的“义法”。后人编修云南、四川等地的志书,往往“据以为典则”。
5、隋
大业年间,隋炀帝“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从此以后,历代统治者都竞相仿效,由朝廷或官府出面来编纂地方总志。渐渐地修志也就成了历代官府的主要职责之一了。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隋朝曾经编修了《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五十卷,《区域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其余记注甚众”。可见隋朝曾经编修了相当数量的地方志书。
6、唐
朝廷规定:各州郡的图经,每三年编修一次,并报送尚书省。以后改为五年编报一次。如果州县有所变动,山河有所改移,则不在五年之限。唐王朝先后还编纂了《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等全国性的志书。《括地志》一书曾“博采方志”。《元和郡县图志》是按照当时的行政区划编纂的,在各道之下,均记述了郡县的基本情况。这从侧面可以说明唐代州县志书的编纂,是比较广泛的,如果没有郡县志书作为基础,全国性的志书是难以编成的。
7、宋
朝廷重视图经的编纂,规定每三年编修一次。各名郡大县都编修了图经,有些郡县数次编修。开宝四年(公元971年),朝廷命知制诰卢多逊等“重修天下图经”。大中祥符年间,李宗谔撰修《祥符州县图经》,计一千五百五十六卷。该书是以各路州县所报送的图经为基础编成的,成为北宋州县图经的总汇。宋徽宗大观年间,朝廷置“九域志局”,专门从事志书的编篡工作,这是史书记载较早的专门修志机构。
宋朝三令五申编纂图经,大大促进了地方志书的发展。“州县皆修图志”。当时编修地方志书相当普遍。宋代流传下来的府、州、县地方志书,远远超过了它的前代。其中著名的有《三山志》、《新安志》、《剡录》等等。南宋时期修纂的乾道《临安志》,记载了宫阙官署、沿革、星野风俗、州境、城社、户口、学校、物产等等,书后还附有亭、台、观、阁、轩等。
传说当时朱熹到江西某地上任,当地属官搜肠刮肚,准备垂询,并备礼载酒,远远跪接。谁知朱熹撩开轿门,开口就问:“志书带来没有?”众人末料到这一着,面面相觑,悔之莫及。从此这一带便形成习俗,凡地方官上任或离职,先交接地方志书。
8、元
地方志的编修在元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元朝廷在地区方志的基础上,编纂了全国性的《大元一统志》,记载全国范围的内容。还诏令各省、府、州、县编纂了一定数量的志书,比较有名的有《镇江志》、《四明志》等等。著名的农学家王桢在任旌德县尹时,纂修了《旌德县志》,并用木活字印刷。
宋元时期,志书的体裁也由历史、地理的记载向更高更广的水平发展起来,地方志体裁和形式日臻完备。
9、明
明清时期,是我国古方志发展的兴盛时期。
明代是我国地方志得到较大发展的时期,明廷十分重视编纂地方志书。由朝廷颁布修志凡例,体例全国统一。全国修有《一统志》,省有总志,有通志,都是官修。省以下有府、州、县志,有官修也有私修。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志向远大的平民皇帝,称帝立足不久,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便命儒士编修一统志。后又命各地将城池、山川、关津、水陆道路等编报朝廷。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朝廷下令:天下郡县卫所皆修志书。此后,各郡县有志,“实始于此”。明万历年间,已有人盛夸“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乾隆《满城县志》序)。当时,有些府县志书,编修多次。关于专志的编纂,也相当普遍。现存明代志书约有上千种,其中以县志为最多。
东港区地域内有历史记载的第一部县志《日照县志》,就是明代万历十八年(1590年)由知县杜一岸主持编修而成。
10、清
清代是我国古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
清代是我国封建时代地方志发展的全盛时期。清代修志的规模是空前的,清代康熙、乾隆、嘉庆三朝三次重修《一统志》,清政府还一再诏令全国各州县修志,雍正时更规定各省府州县志要六十年修订一次。因此,我国历史上清代编纂的地方志最多。
清王朝在全国巩固了统治地位后,地方官府就积极倡导修志了。顺治年间,河南巡抚发动修志,当时的十二州九十五个县,基本上都编修了志书。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玄烨下令编修一统志,并命各省及府、州、县编纂志书。雍正、嘉庆年间,清王朝又先后下令编修一统志和省通志。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州县志书的发展。光绪年间,学部下令编修乡土志。不少州县的乡土志内容编纂得比较简明。在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还编修了相当数量的乡镇志,如《南翔镇志》、《乌青镇志》、《杏花村志》等等。清代方志鼎盛的原因,主要是清朝最高统治者的重视和倡导,同时,时势造英雄,一批著名学者在地方志工作中脱颖而出,如戴震、钱大昕、章学诚、李慈铭等。据初步统计,现存的清代志书,约6000种,占现存旧志总数的75%左右。著名的志书有《灵寿县志》、《遵义府志》、《六安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等等。
清代官修的州县地方志书,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容很丰富。其中关于地理、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科学技术、农民起义、典章制度及历史人物等方面的记载,都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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