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渚寒
2021-07-27
李上金(645年-690年),唐高宗第三子,母亲是宫人杨氏。生年不详,从其异母兄弟李忠和李素节的生年推测,当在643年至648年间。永徽元年(650年),高宗刚即位时,封上金为杞王;永徽三年(652年),让他遥领益州都督;乾封元年(666年),封为寿州刺史,又历任过漉州刺史。因为武后厌恶他的母亲,连带讨厌他,而相关人士知道这件事,为迎合武后心意而找了一个罪名削去上金的官位与封邑,将他安置在澧州。过了很久,于永隆二年(682年),武后佯装心情愉快,上表让上金与鄱阳王李素节都能上朝听政,同时加授当年曾得罪她的萧淑妃之女义阳公主、宣城公主夫婿官职。后来封上金为沔州刺史、素节为岳州刺史,不准他们再干预朝政。嗣圣元年(684年),上金、素节、义阳公主与宣城公主奔高宗之丧,同年封上金为毕王,又改封为泽王、苏州刺史;垂拱元年(685年),改封为陈州刺史;永昌元年(689年),授太子左卫率,改封为随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