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面文章得出 ,应该是清代道光年间(1843)比较符合,再不然就是
明代明神宗
万历21年夜1953年
8月13日夜。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雨涝,公元960年(宋太祖建隆元年)至1949年的989年间,
豫南地区共发生雨涝
灾害共有270年,占总年数的27.3%,平均3一4年发生一次
涝灾。其中一般涝灾211年(指降水时长,
淫雨数月,
河流洪峰不高),大涝共有57年(两个地区以上的河流发生
大水,沿河
两岸
农田受灾减产,灾情较重),特大涝2年(两个水系以上皆大水,
河堤决口,漂没
庐舍,大面积谷物无收)。在270年涝灾中,连年或连续数年遭涝灾者达43次,平为14~15年一遇。据《乾隆重修
固始县志》记载,明神宗万历21年(1593)雨涝特重,“七月二十七日(注阳历8月23日夜),南山蛟蜃同起,
雷雨大作,水漫山腰,人畜随雨而下,漂没市集、庐舍居民无数。是发颖、毫、陈蔡
流莩数以千计,觅食来境,合邑骚然,亦数十年未有之灾变。”清道光28年(1848)“淮水漫溢,
陆地行舟,人畜伤者
无算。信阳大水
溪河莫容,溢出数里,傍河居民,多遭淹没,
房屋倒塌,人畜漂流不计其数......,其日夜间大雨如注,继以风雷,水即陡涨,高于檐齐,河不能容,冲断河神庙前
石桥,水绕北而东,居民从梦中惊起,不知所逃,淹毙无数……
浉河前本为
土河,至此随变成沙河”。〔1〕《
嘉庆息县志》载:公元961年(宋太祖建隆二年)“淫雨害稼,陆地行船”。 1163年(南宋孝宗隆兴元年)“光州······皆大水,浸
城郊,坏庐舍、
圩田、军垒,操舟
行市者累日人溺死者众,
越月积阴苦雨,水患益甚”。(2)历史上,
平地行舟,禾谷尽没的悲惨
景象屡见不鲜。
朴惠熙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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