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政熙
2021-07-28
张鼐(1443年-1510年),字用和,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人,明朝南京都御史。早年出身国子生,进山东乡试第五十一名。成化十一年(1475年),参加乙未科会试,得贡士第一百二十一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名。授襄陵县知县,入为监察御史。明宪宗末年,曾经劾妖僧继晓、方士邓常恩等,后巡按江西。因尹直等构罪,张鼐与巡抚闵珪被贬,谪为郴州判官。孝宗弘治初年,升河南佥事,进参议,因协助治理黄陵冈迁副使。弘治十五年,晋升按察使。同年秋,授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明武宗继位后,改巡抚宣府。正德元年召还,进右副都御史署院事。因得罪刘瑾,改为南京右都御史,与焦芳父子交恶,后因辽东军饷等事被逮捕下狱。总兵官毛伦等具奏诸人苦状,后得到折价从缓。刘瑾被诛后,已去世的张鼐获恢复官职。曾祖父张敬中。祖父张献,曾任光禄寺署丞。父亲张谅,曾任阴阳正术。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