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 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 墓志铭包括志与铭两个部分。关于它的起源,纵说纷繁,但墓志铭真正成为一种文体应该始于南朝,正如清朝汪汲在其《事物原会•墓志铭》书中就这样认为,比较可信。
墓志-演变 虽然汉代就已经出现“墓砖”、“墓记”等石刻史料,不过正确说来,墓志的起源应该是从西晋开始的。尽管如此,西晋时期的出土墓志数量不多,南北朝以后的出土墓志才渐渐增加,其中北朝墓志又较南朝多。南北朝墓志的书写文体和西晋不同,用的是当代流行的四六骈文,特征是多用典故与华丽的词藻。唐代墓志因为在洛阳邙山一地大量出土的缘故,墓志总数居于各朝之冠,墓主身份也由前朝皇室贵族普及至中下级官员。唐代前期墓志继承南北朝墓志骈文风格,趋于格式化的写法。唐代后期墓志,尤其是大历年间以后,书写方式有了明显的变化。和前期墓志比起来,对墓主个人的记载,比方说妻子儿女的记载明显地增加很 多,对墓主个人的事迹也有较具体的描述,典故和华丽的词藻明显地减少很多。到了北宋中期,墓志文体又有了变化。长篇墓志增加,也完全不见骈体文的痕迹。对墓志主的事迹有更具体、详细地描写。比方说大部份的北宋墓志常常叙述墓志主在官员任期内解决的诉讼纷争,当然其目的在于颂扬政绩。这样的写法在唐代墓志只能见到两三个例子。可以说唐代后期墓志慢慢跳脱前期骈文风格,演变为半韵文半散文的文体,至北宋中期以后,彻底转为散文风格。另外由宋代墓志详细记载志主为官业绩一点,也可以说墓志的性质也在宋代由哀悼文学转向传记文学。
墓志-意义 墓志在民国初年陆续出土之后,除了获得一些金石学家的重视之外,也得一些如岑仲勉、陈寅恪等史学家的注意。不过利用墓志进行研究是在最近二十年才成为一股趋势与风潮。透过考古活动的发掘与出土,今日所见的墓志数量比过去多很多,其中出土最多的是唐代的墓志。相对地,新出土的墓志也提供传统史料所未见的记载。所以说,墓志对中古史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