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空瓶进公厕源于当地环保项目,古人有没有环保意识?
近日,有网友吐槽,在甘孜州折多山上的公共厕所,需要拿空矿泉水瓶兑换门票才能进去,这种模式是倡导大家一个免费不免责的理念,希望大家在享受干净卫生的厕所的同时,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环境保护意识已经成为了现代的一个重要的议题,那么古人有没有环保意识?今就由族谱网小编来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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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古已有之,当发现自然环境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历朝历代还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在不少典籍中还记载了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尚书·吕刑》中有“禹平治水土”的记载,可见在当时就已经对水土保持的观念已经相当明确了。另外在商周时期,还设有专门对山川河泽进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当时负责山川林泽的机构叫做“虞”和“衡”。
在《周礼》中有比较的详细的记载,其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分。其中山虞负责制定保护山林资源的政令,一般是在有山林物产的地方设有藩篱为保护边界,严禁人们入内乱砍滥伐,林衡是山虞的下级机构,主要是负责巡视山林,执行禁令,泽虞与山虞类似,泽虞下属的川衡,其中泽虞负责管川泽鱼鳌,林衡管山林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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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王时期还颁布了《伐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周礼·地官》中规定,不植树的庶民,死后都不许用椁,偷盗树木的庶民,都会受到刑罚。同时还有保护自然资源的《野禁》和《四时之禁》。这些都体现除了当时古人的环保意识。
然后在战国时期的秦国,还出现了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也就是《田律》,其中提到在春天不能乱砍滥伐,还有就是不能堵塞河道,因为古代水利对于当时的农业是比较重要的,此外还有夏天不能焚烧秸秆,因为焚烧秸秆会污染大气,由此可见当时的规定与现在的环境保护是有相似之处。这在当时,已经算是相当完备的“环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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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于山林的保护外,古代对于城市的环境也进行了保护和治理,出自于西汉的《泛胜之书》中讲到:“伊尹作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也就是说在商朝,百姓已经知道要讲粪便这种特殊的垃圾倒入田中来施肥浇田,为了积肥,开始了建厕所,还对家畜进行舍饲。
在唐代,为了处理垃圾,还设有专门管理垃圾的部门和相应的处罚条例,如果有人随意丢垃圾是会被处罚的,在《唐律疏议》中提到:“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谓‘侵巷街’以下,主司合并禁约,不禁者与犯人同坐。”主要就是说,如果在大街上随意扔垃圾,就会被处罚六十大板,倒水的就不受惩罚。
总而言之,自古以来,人们就知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他们敬畏自然,不会主动去破坏自然,并且有环境保护意识。(族谱网:www.zup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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