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街头问路巧遇失联24年女儿,古代拐卖人口怎么量刑?
近日,一位年迈的老人寻亲成功,让大家都顿感欣喜。这位78岁的老人已经跟女儿失联了24年,自从女儿外出打工弄丢了座机纸条就再也联系不上家里了。没想到老人因迷路向环卫工人问路,竟然巧遇了失恋的女儿,怎可不感慨缘分呢。随着DNA采集系统的完备,失踪人口的寻找工作更加有方法可依,但拐卖人口任何时候都是令人憎恨的,古代有拐卖人口吗?会怎么处罚呢?小谱为你解答。
其实在古代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拐卖这种行当,当时也是被明令禁止的。古代拐卖人口叫作“略卖”,有史书记载从汉代开始,法律就明文规定拐卖人口属于重罪。在很多古籍中也有相关的记载,如在《季布栾布列传》中就记载,秦末汉初,被封鄃侯,出任燕相的栾布在年少时就“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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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时期,拐卖罪是跟杀人盗墓罪是相同程度的,都会被杀头或者是五马分尸。后来的历朝历代对于拐卖的刑罚也都差不多。唐朝时律法就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元朝的《元史·刑法志》也有这样的记录:官民人等“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
无论社会文化发展和开放程度如何,在拐卖罪这一点上都是深恶痛绝的。在乾隆时期,出现了专门拐卖儿童的犯罪同伙,某次拐卖活动暴露之后为官府逮捕,后传到乾隆耳边,乾隆立即下令将抓到的人凌迟处死,并下令一经发现拐卖人口者三族之内的亲属都不能入朝为官,因此许多人会为保全自己而举报,但这也没有完全铲除拐卖人口这一违法犯罪行动的根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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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因为社会制度的特殊性,有许多被卖身的奴婢、小厮等等,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本来就低一等,所以在古代的律法当中拐卖家仆的处罚要轻一些。
古代除拐卖孩子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群体被当做拐卖的目标,那就是良家妇女。有时候会把这些女子买进大户人家做女仆,有的会把她们卖给青楼里面的老鸨。而且古代的人贩子比我们现在的作案手法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现在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也通过各种手段寻找被拐卖的孩童,像现在的外卖手套包装上都印的是走失孩子的信息。相信在打拐力度增加、信息传播广以及全民互助的情况下,拐卖人口的事件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也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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