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留学生女儿辱骂父亲,古代不孝敬父母要受什么惩罚?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我们的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他老人家的德育内容的全部精髓,为历代儒客尊崇,也是人生的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孝”位居第一,足以见得其在古代乃至现代的重要地位。现有新闻留学生辱骂父亲,此乃大不孝行为,在古代是要受到惩罚的,那你知道古代不孝敬父母会受到哪些惩罚吗?
在古代,孝敬父母并不局限于赡养,还要求精神上的尊敬和关切。对于孝敬父母不仅有族法还有律法的约束,而不孝敬父母的惩罚大体可以分为五种不同程度和类型。
一、惩戒和警告,包括训斥和记过。小惩大诫是以最轻的惩罚。如顺治十五年浙江《余姚朱氏宗谱·一本堂前代宗规》载:“一本子弟,敢有不孝不悌,先惩后罚,董之家督。家督不能治其罪,正之宗长;宗长不能正其罪,公鸣当事,以为不法者戒。”由这段记载可见,家族对不孝子孙还是抱有其能改过自新的期待,愿意给予他弥补的机会。而且对于训导者的级别,也是一级一级逐渐递增的,先有家庭长子,继而是族长,若还不能规导,就只能移交官府。
二、解除或部分解除与家族的关系,如停米、革胙、不给田产、革祭、被休等。对于不孝子,家族将不再履行经济支援的义务。另外,在这些惩罚中,“革祭”和“被休”的惩罚程度最重,“革祭”即死后不许入祠。因为家族成员只有入了族谱才算是这个家族的一员,男子被“革祭”就相当于被移除族谱,女子“被休”则既不算是夫家的人,也不算是娘家的人,于是都成了无根之人。正如光绪五年浙江绍兴《会稽中望坊沈氏家谱·宗约》载:“祖宗垂训子孙,如有不孝父母,及不敬尊长者,必先治以家法,责令改悔。若再违犯,分别轻重,革祭鸣官。”
三、刑罚,即通过武力等强制手段惩罚,如罚跪、锁禁、笞杖等。如光绪十五年江苏无锡《毘陵安尚桥邵氏宗谱·家训六条》规定:“如有忤逆不孝者,凡在族中,便揭此篇朗诵,罚令跪听而痛惩之,不可任其长恶,有愧祖宗也。若是家族训导不能使其改过自行,就要以族法处置,或罚跪,或笞杖,试图以身体上的疼痛使子孙醒悟。
四、处死。如《戴氏宗谱》:“倘族众不受族房长约束,仍有妄作妄为等事,族房长查出带至公所,严加惩治,以警将来,设或罪犯重条,不必送官,或捆埋土中,或捆沉河内。”古代社会家族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处罚族内成员的权利,处死一般选用活埋或沉河的方。但这一权利在清朝时期受到质疑。
五、鸣官,即送交官府,依国家律法惩治。光绪十八年江苏常熟《范氏宗谱·义庄宗禁》:“孝为百行之先,本良能之至性,逆乃五刑首禁,为国法所不容,有犯必诛,宜思其咎。”这表明在古代,国家律法对于不孝这一行为有较为严格的惩戒制度,这个罪名在古代叫忤逆罪,它仅次于谋反、叛乱的罪名。这种罪人大多受死刑,还是最为严酷的凌迟、暴尸。而且遇到大赦天下也不会被赦免。
古人比较讲究家族名誉,家族出现不孝子属于家族丑闻,而且不孝子被社会所唾弃,所以一般不愿轻易公之于众。首先会选择在家族内处理,实在是无法应对,才会送去官府,交由国家处置。由此可见,古代对不孝敬父母的惩罚呈现一个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轻到重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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