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火灾偶发损失惨重,古人在防火方面是怎么做的呢?
从古至今,天灾都是让人猝不及防且很多时候都无能为力的。火灾、洪涝、干旱等等。由于现代科技发达,救灾和预防还有一定的措施,那么对于科技落后的古代是如何进行预测和防范的呢?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古人在防火方面是怎么做的!
历史上,先民对于防火具有相当强的意识,并在生活中十分注重防火。
早在商周时期(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易下经》就载:“象曰:水在上,水大相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出防患于未然的论述。为防火需要,当时就开始探索防火技术。在甘肃秦安大地弯大型建筑遗址,我们看到的5000年前的火灾现场遗址中那些未烧完的木柱上保存着一层坚固的防火涂料,证明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在探索防火的技术。据《艺林汇考》载:我们的祖先春秋时代便“使用雄黄避火”。《演繁露·郡国志》曰:“后有守居之,以数失火,故涂以雄黄,遂名黄堂。”《说略》:“若郡治之黄堂,由春中君在郡涂雄黄,以厌火灾。”战国时期,便“慎火涂其隙”,“厚涂以备火”。据《韩非子·喻老》载:“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熛]焚,故曰:丈人之慎火也涂其隙,是以丈人无火患。”《墨子·备城门》载:“救熏火,为烟矢射火城门上,凿扇上为栈,厚涂之以备火,持水麻斗,革盆救之。毋令外火能伤也。”这些记载均说明先民不断探索着在建筑物上用雄黄等防火涂料的方法以防火。
战国时期,还载有“曲突徙薪”防火患的典故。说的是士大夫淳于髡(音k u n)的好友宴请于他。淳于髡信步踱至厨房,发现灶上烟囱笔直而直冲屋檐,灶下柴草满地,便劝说好友:“君宜曲突徙薪,否则将罹火患。”好友不以为然,反笑他杞人忧天。不料冬夜里,好友家突然失火,幸得众邻舍身相救,未酿大祸。事后,此人设筵答谢众邻。有人提醒,失火系烟囱直立和灶下柴草所致,君若听淳于髡劝诫,曲突徙薪,岂有今日。并劝他论功请宾,不该“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宾”。此人如梦初醒,即请淳于髡坐首席。典故用的断屋战术。
到了隋唐时期(公元581907年),出于防火需要,木建筑技术走向成熟,砖瓦制陶等耐火材料得到广泛应用。与此同时,开发利用石材,建造石塔,凿石窟,雕石像、对防御火灾、保存佛教建筑和佛像起到了积极作用。兴元元年(公元784年),杜佑任岭南节度使时,下令“开火衢(音q 自),疏析廛(ch a n)闸(h an),以息火患”。元和四年(公元809年),员外郎李将顺出任袁州(江西省宜春市)知府,感到当地火灾不断,于是﹐“筑防疏沟,引南山水入域”。时至宋代,防火出新。北宋襄州(今湖北省襄阳市)知府湛任内(公元1023-1063年),教民用砖瓦筑屋,拆除“侵占官道”的违章建筑,以消除火灾隐患。南宋绍兴三年(公元1333年)十一月,高宗皇帝在严令火禁的诏书中,指令安府开辟火巷,要求“被火处每自方五十间、不被火处每自方一百间各开火巷,约阔三丈”,并要求有关部门改建宫室,“盖瓦房”、“务宽阔”。绍熙间(公元1190—1194年),袁甫任徽州(今安徽省歙县)知府时,把消防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建立防火的“防虞员”和救火的“潜火军卒”,并配置消防器具。理宗时、鉴于大灾危害甚烈,将“修火政”列入《训臣十二条》,训令“守而勿失”,“务必忠守”,明确作为对臣僚的职务要求。
元朝,科学家王祯在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至大德四年(公元1 300年)任安徽旌德和江西永丰县尹期间,先后编著《农书》和《杂录》,把消防技术专论《法长生屋》和《法制灰泥附》收入其中。王祯在《农书》中指出:“灭火之孽,虽曰气运所感,亦必假于人火而后作焉。人之饮食,非火不成,人之寝处,非火不明。人火之孽,失之不慎,始于毫发,终于延绵。”可见那时对于防火,已把人作为防火的主导因素。
明代,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何歆出任徽州知府时,提出“降灾在天,防患在人,治墙为上策”的治火主张。并组织居民修建防火山墙,从而成为徽派建筑的主要特征。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明世宗下令建造一座完全不用可燃材料的皇史成,珍藏皇宫档案文书,为保存前朝的历史文献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防火新招而闻名。清朝,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五月,吉林(今吉林省吉林市)失火后,乾隆帝谕旨,重新修盖房屋,将街道“展宽二三尺,大所草房,俱改瓦房”。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天津建起3座新式火药库,为防止铁摩擦起火星,全库内外不见分寸之铁,凡有铁之处“都以木陷之”,并在库房顶安装避雷针防雷击起火。
古代先民的防火方法和技术,为避免和减少火灾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显示出先民的聪明、智慧及严谨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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