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谱说】家谱凡例的七项内容,你知道几个?(上)
我们一直强调修谱要先“发凡起例”,那这个凡例到底是什么?
简单来说,凡例就是编修族谱所制定的编修规则。
族谱怎么续、以什么样的方式续、录入的人员有哪些、要按照什么样的原则续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开始编修前想清楚,并且成文记载下来,一是给编修人员一个准确清晰的编修标准,一是给后世族人读谱一个详细指导,还有利于后世学术研究。
所以,族谱中的凡例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
凡例具体应该怎么写?
首先,明确续谱原则
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旧谱照录,旧谱中的错误处不进行更改,设考证栏目,详细罗列错误之处,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不明确的地方,暂存留以待考证,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
内容尽量客观真实。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历史,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
改易名依从尊卑、生卒、微显有序原则。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房异支分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本谱纪年应遵循不同年代规则。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必要之处加公元纪年补注;新谱涉及之纪年,凡属清宣统三年(公元——九O九年)以前之纪年,沿用朝代年号纪年法,用括号加注公元纪年;凡属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以前之纪年,以(中华)民国某年纪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纪年,以公元某年纪年。
其次,明确世系表规范
垂丝图八派一提,男丁身后无传者,下用黑圈,以杜冒充之弊。男女过继的,世系图上按过入的记载。如某甲,系某乙所生,过继给某丙,则在世系图上记为某丙所出。抚养异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世系表上不记载。
第三,明确本谱书写术语
妻书“娶”某姓某名,已故书“配”某姓某名,未婚书“聘”,续玄书“继娶”,妾书“副室”;妻妾已出或改适者,例书“生卒不详”;
女妃嫁者书“适”某姓某名,许聘者书“字”某姓某名,未许聘者书“待字”;
改嫁者书前不书后。凡迁徙无定音,问久疏者,援例注“远出无考”;卒年六十以上者书“享寿”,未及历史者书“享年”;未满七岁者日“殇”生卒年月日时未知者书“生卒未详”,生卒时辰未知书“吉时”,葬未詳者书“葬未详”或“空山名坐向”。
第四,明确本谱入谱人员
凡本族姓成员,不论男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本族男姓上异姓门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的,如果其子女姓本族姓则入谱;子女异姓不入谱。
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参与本族繁衍,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以明确血脉流转。
若本族姓男子亡故,其配偶在家招夫,子女又姓本族姓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配偶另嫁他人的,子女又姓本族姓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
抚养异姓子女为后,改为本组姓姓的可入谱。
历代编修家谱中都同时有序言、凡例, 也有序言和凡例合在一起的,叫做序例。凡例对于家谱编修有着巨大的意义。
下期我们继续家族凡例接下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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