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殡仪馆暂停馆内祭扫活动,上线网上祭扫服务
宁波市殡仪馆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
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治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甬防〔2020〕22号文件)及《宁波市殡仪馆疫情期间治丧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宁波市殡仪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一切祭扫活动
即日起暂停市殡仪馆内一切祭扫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另行通知。
二、开展代为祭扫
4月4日-4月6日期间,本馆将免费代为祭扫(每个格位敬献菊花)。
三、倡导网络祭扫
本馆已开通网上祭扫服务,市民可以直接扫描网上祭扫客户端二维码或关注本馆微信公众号“宁波市殡仪馆(nbsbyg)”,点击进入“网上祭扫”,由实地祭扫转换为情感慰藉祭祀,缅怀亲人。网上祭扫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网上祭扫二维码及宁波市殡仪馆公众号
▲网上祭扫二维码
▲宁波市殡仪馆公众号
四、加强骨灰寄存及领取工作管理
(一)来本馆办理骨灰寄存或领取手续的市民必须佩戴好口罩,携带骨灰寄存证,办理人员必须控制在2人以内,进入寄放楼的市民必须凭绿色通行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二)疫情期间,因无法来办理骨灰到期等相关手续的市民,寄存期顺延,所有业务待疫情结束后再来补办。
五、温馨提示
(一)清明期间本馆骨灰寄放楼实行人员限流管理,如遇限流需要,市民必须在寄放楼外依次排队等候,排队时请市民做好防护,保持间距,耐心等待;寄放楼内手续办理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内。
(二)市民机动车辆必须停在馆内指定停车场,每户丧属原则上限一辆机动车(7座以下),自觉配合保安人员管理。
(三)市民在本馆内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防控措施,对不听劝阻的人员,本馆将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清明期间,如市民有其他问题和需求,请联系我馆服务电话:0574-86199814。
特此通告!
宁波市殡仪馆
2020年3月18日
宁波市殡仪馆网上祭扫操作指南
转载自宁波市殡仪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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