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九族'引出来的这些事!
“株连”这一概念在各大古装剧中被反复提及到,不仅让人联想在其他的许多影视剧以及历史故事里也会经常遇到“株连九族”、“灭九族”这类古代的刑罚,那“株连九族”、灭九族”中的“九族”到底包括哪些人呢?与当事人又是什么关系呢?
在讲“九族”之前,我们先来谈一谈“族”的概念吧!
“族”是怎么来的?
“中国上古社会,姓是用来别婚姻的,氏是用来分地域的,换一句话说,前者和血缘相关,后者则是的代名词。除此之外的另一个概念——族,则脱胎于姓氏之间,作的是亲属制度的代称。《尚书 · 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是其最好的注解。
族的概念,显然也是原始社会的遗韵。氏族社会的解体过程促使了血缘与地缘的一次对立,在姓不断分化为氏,氏不断分迁远地的过程中,以氏为单位的新政治实体在它的属地内依旧实施着各自互为独立的继承制:不论兄终弟及还是嫡长子继承,不论公室一系还是分家袭夺,以血缘为联系的氏的壮大一度和族的强盛密切相关,于是长年累月下来,族这个概念既含血缘又附地缘,最终成为了一定地域内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有共同利益和文化认同的一群人的总称。
这群人有着共同的先祖,因着血缘的距离,等级的差异,产生了宗法体系,孕育了费孝通先生所述的差序格局。这群人又因着地缘的关联,附带着共同的利益和文化认同,于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古代一人犯罪,便也常常牵连着亲属被。《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说:“使武安侯者在,族矣”,族便是族诛的意思。而《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二十年(BC746)“法初有三族之罪”也是明显的例证。”
关于九族
依旧说,九族指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这是同姓的族(按照五服所代表的亲属关系来说,九族之内的人都是有服的。无服的叫做党,比如父党、母党、妻党)。
分而细说
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为叔父,简称为叔伯。世父叔父之妻称为世母(伯母)叔母(后来称为婶子)。伯叔之子(堂兄弟)称为从父晜弟,又称为从兄弟,这是同祖父的兄弟。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叔伯称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其妻称为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其子称为从祖父,俗称堂伯、堂叔,这是同曾祖的叔伯,其妻称为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堂伯叔之子称为从祖晜弟,又称为再从兄弟(从堂兄弟),这是同曾祖的兄弟。
祖父的伯叔是族曾祖父,称为族曾王父;其妻是族曾祖母,称为族曾王母。族曾祖父之子是族祖父,称为族祖王父。族祖父之子为族父。族父之子为族兄弟,这是同高祖的兄弟。
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弟妇(后称弟妹)。兄弟之子为从子,又称为侄;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叫侄女。《尔雅·释亲》“女子谓弟之子为侄”,《仪礼·丧服传》“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可见上古姑侄对称。兄弟之孙为从孙。
姊妹之子为甥,后来又称外甥。女之夫为女婿或子婿(婿的本义是夫,女婿是女之夫。子在上古兼职儿子和女儿,子婿也指女之夫),后来省称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称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晋代以后才有的称呼。
母之父为外祖父,古称外王父,母之母为外祖母,古称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为外曾王父与外曾王母。母之兄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母之从兄弟为从舅。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为从母兄弟与从母姊妹,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又称为妇。妻之父为外舅(岳父),妻之母为外姑(岳母)。妻之姊妹为姨。
夫又称为婿。夫之父为舅又称为嫜。夫之母为姑。连称为舅姑或姑嫜。夫之妹为小姑(中古以后的称呼)。夫之弟妇为娣妇,夫之嫂为姒妇,简称为娣姒,又叫妯娌。
妇之父母和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分开来说,则父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连婿相称为娅,后代俗称连襟(襟兄、襟弟)。
后世所谓诛九族,包括从高祖到玄孙的直系亲属,以及旁系亲属中的兄弟、堂兄弟等,是一并切断了整一群的社会的人,说是专制时代最惨无人道的刑法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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