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家谱的基本特征
摘 要:家谱是我国流传最多、覆盖面最广的重要历史文献。近年来兴起的家谱热,使部分社会成员对家谱有了一些了解。但对一个家谱大国来说还远远不够。为了使广大读者对家谱的特点有一个比较客观的了解,笔者不揣浅陋,撰写了此文。
关键词:中国家谱 特征
所谓特征就是使一事物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的属性。那么,家谱(这里所说的家谱,是指宋朝及其后依照欧阳修和苏洵创立的体例编修,并流传至今的族谱,而非此前由官家所修的谱牒)又有哪些基本属性呢?它和其他史籍的根本区別又在哪里呢?
事物的区別,不外乎外表和内在两个方面,著述也是如此。著述的装帧形式,那是外表,只要资金、技术许可,甲书的装帧形式同样可以应用于乙书,所以虽然家谱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装帧要求,但那只是皮相,与本质特征无关,从外观上去探求家谱的基本属性几乎没有任何必要。著述的内涵包括著述的体例、对像和目的三个部分。体例是骨架,亦即方式;对像是血肉;目的则是灵魂。家谱的特征也可从这三个方面得到体现。
一、家谱在著述体例上的特征
家谱在著述体例上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递修的传承性。
所谓传,就是要把本家族中未上谱的人和事采录入谱,使之流传久远;所谓承,就是重修家谱时,要将老谱中的内容不折不扣地体现在新谱中。传和承互为前提,互为因果,有了前谱之传,才有后谱之承;失却后谱之承,前谱之传也就失去意义。国史、方志也为传世而作,但每朝每代的修史者,绝对没有必要照搬照抄前朝前代的内容。家谱则完全不同,不承前则传无所属,老谱是重修家谱的前提,没有老谱,重修就无从谈起。前则高、曾、祖、父,后则子、孙、玄、仍,前后相继,不离不弃,这就是家谱的传承性。
家谱的传承性,决定了家谱在版本上的一些特殊属性。普通图书,一旦成书之后,其内容一般不会有大变动。不同的版本,在内容上可能稍有区别,但不会有大的不同,八百年前的《史记》、《汉书》,和今天我们看到的没什么不同;八百年后的《史记》和《汉书》,其内容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异。而家谱则不同,同一题名的家谱,随着宗族的蕃衍,它需要先后相继,不断重修,其篇幅也会不断增加,只要与之相关的宗族还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它永远都是一部未竟之作。因此,题名相同而版本不同的一系列家谱,存在着明显的传承关系,理论上后者完全包含前者。
家谱的未竟性,虽然和期刊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不同也是非常明显的。期刊虽然刊名不变,但不同期号的同一刊物所收录的文章肯定不同,后一期不可能完全重复前一期的内容。而重修的家谱,老谱内容必须照搬全录。
正因为家谱十分注重传承,重修家谱时,一般都要重印老谱,续上新谱,所以,解放之前,每次重修家谱,许多家族都要回收老谱,待新谱告竣后将老谱销毁。这一是预防新谱老谱可能因疏忽、校勘不慎而造成的内容上的牴牾,使后人不至于无所适从;再者,置之死地而后生,亦是警告谱事人员,对修谱要慎之又慎,否则,谬种流传,贻误千古,自己也就成了千古罪人。
2、行序的严密性
家谱作为史籍,它的主体是世系和世传。为了使世系和世传能够完全匹配,一一对应,古人发明了行序,使世系和世传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从而避免了同一家族中不同的成员因名字相同而造成的紊乱。大家都知道,汉字总共虽有5万6千个左右,但除去两万多个异体字(《汉语大字典》所附之《异体字表》共收录异体字11900组,30000多个),以及那些形音义不适宜取名的,所剩的也就四五千个,而中国人的名字大都由三个字组成,即前一字为姓,后两字成名。采入家谱的人员姓既相同,家族一大,年长日久,同名在所难免,于是古人就想出了行序法,把同辈或异辈中姓名相同的不同成员区分开来。即从始祖开始,毎一代用一个不同的汉字表示,称行字(多数家族还规定了与毎个行字对应的起名字母,同辈之人,应冠以同一个起名字母,这样知名即知辈份);同辈之人,以出生年月之先后,给以序号。行字加序号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排号。譬如某族第十代的行字是“光”,第十一代的行字是“大”,那么第十代第一个出生的排号即为光一,第二个为光二……;第十一代第一个出生的为大一,第二个为大二,依此类推。行序是家谱在编排体例上不同于其他史籍的一个重要特征,到目前为止,也只有家谱在编排中使用行序。毎一套完整的家谱,都有其独立的行序系统,任何一个排号都和家族中唯一的人相对应。行序在家谱中的作用就相当于身份证号码的编排规则,排号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它是沟通世系和世传的桥梁。
3、文体的多样性
自宋代以后,家谱逐渐形成了其独特而严密的体例和程式。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世系图,又有内系、外系之分。其中内系是嫡系,每人名下都有排号。若想知道谱中某人的世系所承,属于何代,其父何人,一看此图即可了然。第二部分是世传,它以排号和世系图相关连。世传之中,同辈之人按行序大小排列,即按出生先后顺序排列,分别介绍各人的字号、父讳、行次、时代、职官、封爵、婚配、子嗣、享年、卒期、谥号、葬所等。这些介绍性的文字,长者百十字,短者十几字,是家谱的主体。第三部分为附录,不同的家谱可能稍有不同,但只要涉及同宗之人,一言一行皆可采入,政治、经济、文化无所不包。其文体则序跋书启、记传述略、诗词歌赋、赞序诰挽、哀诔志铭一应俱全,还附有宅图、肖像(现在的家谱大都改为照片)等等。其文体之复杂,不仅单纯的文学、学术类著难望项背,即便是国家、官家所修的正史、方志也望尘莫及。可见编修家谱是对各种文体和图表的综合运用。
二、家谱在著述对像上的特征
著述对像即家谱所记录的对像。国史和方志是以地域来确定著述对像的。而家谱则以血缘关系来区分。在著述对像上,家谱体现的特征为:
1、血统的纯一性
旧时修谱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辨世系,明尊卑。在中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血缘始终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伦理问题,此间稍有差失,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紊乱,与事者则被斥为“乱伦”,在社会上颜面扫地,无以立足。与血统相较,其他任何功名显爵、尊严荣耀都要退避三舍。大家知道,许多家谱中都有攀附名人之弊,甚至有冒祖之嫌,从而使家谱的真实性受到怀疑。但这种攀冒,绝大多数只限于外纪和远祖,内纪和始祖、始迁祖以后,因事渉血亲,绝大都数家谱都极其严謹,不敢越雷池一步。因此,在血统方面,谁可入谱,谁不可入谱,几乎所有的宗族都有严格的规定,并用明确的文字登载于族谱之中,用以维护血统的纯一性。
2、对像的完整性
对像的完整性是针对家谱采编人员的作业规范性要求。首先,国史和方志,其编撰者在记何人,述何事及何种规格的人方可入传等方面有一定的可控性,并可以有编者的倾向性。但家谱则不同,同一血缘集团中的任何个人,只要不是因品行等原因被削出谱,不管阿狗阿猫,一律都要收入,并要确保其排号、名讳、生卒、妻室、子女等基本情况的完整性,在世系和世传中加以体现。在这方面,家谱体现了同族成员之间的平等性,编撰者不能做任何手脚。
另外,家谱无论与通史、断代史、编年史、方志都有本质的不同,即入编的标准不同。只要涉及族人,无论时间、地域有何差异,家谱都要尽可能采入;和族人无关,即便是天大之事,也可置之不理。
3、取舍的灵活性
家谱的内容,在体现完整性的同时又表现出相当的灵活性。即便在世传之中,渉及到具体每个排号下文字的多寡,除了名讳、生卒等必备项外,其他内容可有可无,相当灵活。有的排号下只寥寥数字,有的多达上千字,其间已有天壤之別。更有甚者,家谱可以根据每个成员经济和政治地位的不同,为家族中突出的人物作行传、行略、家传、寿序、像赞等,甚至于可以把一个人的著作全部或部分地采入其中。如本县宋人王奕的《卧云诗集》、清人王昌业的《磐石小品》,单行本早以失传,皆因宗谱采入得以完整地保存。正因如此,家谱在保存文化遗产方面功不可没。
4、表述的个案性
以人系事是家谱的特色。为传人、记事的目的而编写的家谱,有史学著作的共性。许多人把内容的丰富性和真实性作为家谱的特征。诚然,家谱存在着上述特性。家谱的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由编撰者的身份决定。由于家谱的记载对象是自己的族人,编撰者大多是该姓的子孙或者亲朋好友,故而对所编撰的内容比较熟悉。特别是对本族的重要人物,耳熟能详。再者,子孙记载祖、父之事,必然唯恭唯诚,不敢马虎,也不敢苟且。这是家谱真实性的重要保证。家谱内容的丰富性,主要是指它涉及到了地方习俗、科举文化、地理状貌,以及建筑、桥梁、墓葬、古迹等,并且记载较为详细。这对后人研究是大有裨益的。
但笔者以为,内容的丰富性和真实性是一切史学著作所必备的共性。中国的史籍,无论是正史还是方志,无论是记传体、记事本末体还是编年体,其内容都包罗了一国、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和国史、方志相反,鉴于种种原因,家谱一般都不直言政治和政事,它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反映是隐性的,是人们对家谱作总体把握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推理等方式抽象出来的。除了序、跋之外,家谱一般不会对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大量着墨,它注重的是个案的记录。也正因如此,它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反映也就更具体、更生动,但有时也可能是偏面的。
三、家谱在著述目的上的特征。
家谱作为史籍,是有其明确的编撰目的的,且这种目的和其它史籍有着明显的不同。最早官修的谱牒,记录的是帝皇将相、王公大臣的世系。东汉之后,因推行九品中正制,仕途为世家大族把持,谱牒成了仕官和婚姻的重要依据,仅有官修之谱已不能满足仕族阶层之需,于是家谱就出现了。到了隋唐以后,由于科举制度的确立,加上历经长期的战乱,不仅仕宦之途世家大族已无法操控,即便婚姻观念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变得婚姻“不尙阀阅”。至此,官修宗谱已失去了仕宦和婚姻的实际用途,所以,到了宋代,政府已没有必要像魏晋南北朝隋唐那样设置专门的图谱局来搜集、编撰、管理士族的谱牒了,官修谱牒走到了尽头。而家谱的体例经欧阳修、苏洵得以奠定。于是,在朝廷的倡导、文臣的垂范之下,私修家谱遍及全国,编撰家谱的目的也由仕宦婚姻之凭籍,转而成为尊祖收族的依据。然而,作为一族之谱,它还有两个潜在的目的:
1、光前裕后
编修家谱的直接目的可能各不相同,但最终都要归结到光前裕后之上。所谓光前,就是要把祖先的美德懿行充分地整理揭示出来,发潜德之幽光。所谓裕后,就是要用祖先辉煌的业绩、高尚的情操来陶治、激励后人,让他们壮怀激烈,奋发图强,从而创造出比前人更大的业绩,达到子孙繁衍,家族荣庞的目的。如果人人都以光前裕后为已任,由身而推于家,由家而推于族,由族而推于一姓,由一姓进而至于全国,那不正好是我们衷心希冀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吗?
2、隐恶扬善
为了达到光前裕后的目的,家谱在取材和编撰过程中就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那就是隐恶扬善。隐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谱编纂中遵循这一指导思想,那是孝道的具体体现。更何况隐恶只是不彰恶,并非抹杀恶。任何人的祖先,如果真是大奸大恶之人,即使本族宗谱不载其恶,正史、方志及和它地域相连的其它宗族的家谱中也必书之。纵观中外历史,即使是十恶不赦之徒,也可能有一言可采,一行可嘉。而在我们的正史、方志之中,往往是好人好上天,恶人恶到底。这对一个历史人物来说,不仅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公正的。家谱讳其丑言恶行,传其嘉言懿行,正好从另一个侧面弥补了正史、方志之不足。所以,要想客观地了解、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家谱的记载往往弥足珍贵,有时侯甚至是无可替代。
综上所述,和其它史籍相比,无论在例体、对象、目的诸方面,家谱这种应用范围最广、流传数量最多的历史文献,都显示出了其明显的特征。对这种特征研究得越深入,我们对家谱中保存的各种信息的把握就越全面,越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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