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体例【二】
元代,家谱体例沿着欧苏谱例发展。正如元人许有人所说:“宋欧阳公因采太史公史记表、郑玄诗谱略,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百世不易之法也”。元人胡助也说:“昔欧阳公、苏老泉皆尝作族谱,后学之所师法,若苏子之言,尤感于人心,可不绎其意乎”?可见元人仍然是以欧苏谱例作为修谱的依据的。不过,随着时代的前进,元人修谱并不墨守成规,而是在继承、借鉴的同时又有新的发展。元人家谱体例的发展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在谱法上,元人已不囿于欧苏小宗谱法的限制,出现了由亲及疏、由近及远、一体共载的现象;谱图也突破了五世一图的局限,出现了以大宗谱法作的大谱图。前者可以浙江东阳《黄氏族谱图》为例。该谱图“不以亲疏为间而有所或遗者,恐诸房子孙不必人能有其图谱,而于所亲各致其详也。精者思补其所未备,而无厌其伤于繁哉”?后者可以浙江黄岩《童氏族谱》为例。该谱“所作五世图者十有六,各自为小宗,则首作合族大图”,可见是小宗法与大宗法的综合。在体例构成上,元代族谱已由欧苏谱例的五项内容增加为十一项,即在原来五项的基础上增加了告身、家训、字辈谱、科举、传记、墓图、著述六项。这些内容的记载,事实上已揭开了仿照正史体裁编纂族谱的序幕。
明代,家谱体例总的原则仍然是参照欧苏谱例。但发展的成份更为突出。这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突破欧苏谱例之局限。明代,家谱不仅书五世之近亲,而且还书五世以外之远亲,由亲及疏,由近及远,一体共载,使谱成为百世之纲纪。前文已述,欧苏谱例不书生女,不书继娶,不书妾,明代的谱例则扩而大之,不少明代家谱,不仅书生女,而且书生女出嫁之夫名与官爵;不仅书继娶、书妾,而且妻妾并书,如若妾之子长,必位于嫡子之前;不仅妻妾并书,而且书妻妾之外家,颇有魏晋婚姻集团综合家谱之遗风。这样,就冲破了欧苏谱例的狭隘界限,更进一步地发展和扩大了欧苏谱例。二是统谱的流行。明代在扩展欧苏谱例的基础上编修的族谱,多半是大宗谱。随着修谱的普及和宗族人口的繁衍,这种大宗谱越编越大。至明中叶“会千万人于一家,统干百世于一人”的统谱,逐渐流行起来。三是记事范围进一步扩大。明代确立以宣扬和实践“三纲五常”为修谱宗旨后,记载光宗耀祖的“恩荣”业绩,颂扬“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的不凡行实,就构成了家谱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孝女传》、《烈女传》、《贞女传》等妇女传记,是前代所未有的。传记的增多,使家谱中的传记体裁逐渐强化起来。此外,在修谱过程中,书写《姓源》用纪事本末体,排列《科第》、《遗文》、《碑碣》等多用编年体,这样便把编修正史所用的几种体裁全部引入修谱,使家谱的记事范围日益扩大起来。
清代,可谓是中国家谱体例发展最为完备的时代。其记事范围几乎涉及到宗族事务的各个方面。谱书的内容包括谱序、恩荣录、世系图、世系谱、凡例、家法族规、字辈、谱论、科举、祠堂、祠产、墓图、墓志、五服图、家礼、仕宦记、传记、行状、志录、寿文、贺序、祭文、名绩录、契约、艺文、遗像、赞词、年表、余庆录、领谱字号等三十余项,使宗族史变成宗族百科全书。另外,在修谱时还讲究一定的叙述原则,即讲究谱书的书法。如《兴化戎氏重修宗谱》的书法是:“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传而不朽”。又如江西《东隅袁氏族谱》的书法是:“谱次:首祠宇,尊神寝也;次祭图,隆祀典也;次家政,明教化也;次坊匾,荣君恩而志贤达也;次派图、次世系,所以序昭穆别长幼而纪子姓之繁庶也;次艺文、次公产,所以表彰前烈而纪财赋所自出也,具兹数者而谱事毕矣。”当然,家谱讲究书法,宋元已开始,而清代在宋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使书法更臻于完善。
以上是中国家谱体例发展演变的粗略轮廓,从它的演变轨迹中,我们可以窥见,家谱体例的演变反映着家谱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侧面,是研究家谱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二、家谱的基本格式
这里所指的家谱,是宋代以后的私修家谱。就现存的数量而言,宋、元代是微乎其微,明代已属少见,主要是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家谱。综观现存诸家家谱,其修纂形式虽有所不同,收载亦有多寡,重点各有侧重,但就整体而言,多数家谱的基本格式是统一的,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包含如下各项:
1、谱名
谱名多称家谱、宗谱、族谱、家乘、世谱、会谱、统谱、大成谱、房谱、支谱等,也有的称为故谱、族谱图、谱传、族系、族讲、世家、谱牒、家谱图、石谱、源渊录等。为了明血统、序昭穆,防止乱宗,谱名前多注明里籍和郡望。如《韶山毛氏族谱》,就在谱名前冠有“韶山”,《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包玉刚先生家族),就在谱名前注明“镇海横河堰”。清代大学问家纪昀对此作了阐释。他在《景城家谱序例》里说:“谱题景城,示别也,有同县而非族者也。崔庄著矣,曰景城不忘本也。汉将军、晋司徒族系既别,少瑜吴姓,史亦明书,流令源殊,邈无显证”。浙江奉化县《武岭蒋氏宗谱·凡例》也说:“今冠以地名,题日武岭蒋氏宗谱,示别也。”家谱前注明郡望、里籍是必须的,有意义的。但是,在传统社会里为了炫耀自己的祖先,多虚张勋伐,自抬声价,家谱作为史料的缺点正在于此。如全国许多地方的王氏家谱前都注明“三槐堂”,张氏家谱,大都注为“清河堂”便是明证。对此,清代大学者钱大昕曾提出过批评。他说:“魏晋以门第权士,单寒之家,屏弃弗齿士大夫抬以郡望自矜。唐宗重进士科,士皆怀牒就试,无复流品之分。士既显贵,又多寄居他乡,不知有郡望者,盖已五六百年。惟民间嫁娶名帖,偶一用之。言王必日琅琊,言李必日陇西,言张必日清河,言刘必日彭城,言周必日汝南,言顾必日武陵,言朱必日沛国。至于始祖何时,迁徙何时,则概之不问,此习俗至为可笑者也”。
谱名前除了著名里籍外,还常常冠有修谱时间、修谱次数、祖先官职、字号等,如《同治九年进贤刘氏重修族谱》,同治九年(一八七一),表示修谱的具体时间;重修,表示编修的次数。记载孙中山祖先事迹的江西宁都县城南《富春孙氏伯房十二修族谱》,伯房,表示本谱为房谱,十二修,表明本谱为第十二次修纂。福建莆田《九牧林氏家乘》,九牧,先祖林苇、林蕴等兄弟九人曾同为唐朝刺史,故冠“九牧”于谱前。山东曲阜《孔子世家谱》,即是将其先祖“孔子”冠于谱前,等等。因此,谱名能反映家谱的里籍、修谱时间、编修次数、祖先官职、名号等情况。
2、谱序
谱序是家谱必不可少的内容,主要记述修谱的意义、修谱缘起、修谱目的、家族的历史渊源及迁徙经历、修谱人员构成、历次修谱概况、谱学理论等内容。谱序的数量多寡不一,少则一篇,多则十数篇甚至数十篇。按修谱时间,谱序可分为新序、旧序,新序为本次编修时撰写的序文,旧序是历次旧谱中的序文。一般情况下,续修的家谱都会将以往旧谱中的序文全部保留,因此有些续修次数较多的家谱的序文篇幅较大,往往有二三十篇,多达三四万字。
按撰序者的身份,谱序分为本族人写的序和族外人写的客序。客序大多请地方官员、绅士撰写。跋文与序文比,相对较少,其内容主要是补充说明修谱的某些具体情况。
在谱序中,常可见到名流硕彦撰写的序文。如《延陵吴氏通谱》中,名士撰写的谱序就有《朱文公旧谱序》(朱文公即朱熹)《王十朋旧谱序》《文天祥旧谱序》《真德秀旧谱序》《吴登三旧谱序》《杨继盛宗支志》等。在名人序文中,谱学大家欧阳修、苏洵以及朱熹、文天祥等人的序文最为常见,几乎见于各姓家谱之中。其次,便是各姓中值得夸耀的名人。例如方孝孺是明初著名的大儒,人称“读书种子”,后人尊为“有明之学祖”。靖难之役中,方孝孺誓死不为朱棣草拟登基诏书,慷慨就义。由于方孝孺以节义与文名并重于世,为后人景仰,方姓的家谱中便常可看到方孝孺的序文。
不过,在为数众多的名人谱序中,有相当数量其实并非出自名人之手,而是编谱者的假托与伪造。如民国《义门陈氏大同宗谱》收录了一篇署名朱熹的序文,落款是“龙图阁大学士朱熹晦庵氏拜书 淳熙十五年(1188)”然而,朱熹并未当过龙图阁大学士,落款都出现差错,可见这篇序文是颇有问题的。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几乎同样的序文又分别出现在了周肇丰《周氏合修宗谱》和泉州《刘氏宗谱》之中。伪造名人谱序,大多出于炫耀的目的,以此显示家族的出类拔萃,夸耀家族的社会地位。这些伪托的名人谱序,往往漏洞百出,有的是时间上相差甚远,如(《象山梁氏家谱》中的朱熹序文,从内容看,朱熹只有在自己死后数百年才能如此撰写。也有的在官衔的使用上一不小心就犯了错,误用其他王朝的官职名称露出了假托的痕迹。
3、凡例
凡例又称谱例、例言、修谱章程、修谱条约等,主要阐明家谱的体例、纂修原则、记叙方法,诸如收录范围,各类可入谱与不可入谱人物的标准,各种著录规则,结构特点,谱中各类目的设立缘由,如何避讳等行范等内容。凡例少则数条,多则数十条,是修谱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一般来说,为了维护家族荣誉,家谱采取了书善不书恶的手段,几乎所有家谱的凡例中都有“不书”的规定,诸如不道、乱伦、乱宗、绝义、辱先等,都不准修入家谱,以免使家族蒙羞。这或许正是“我在坟前愧姓秦”的心态在家谱中的反映。凡例是我们了解古代家谱体例和古人谱学理论的重要材料。
4、目录
也称“总目”,说明谱的卷数、每卷的主要内容,多不注明页码,给检索带来一定困难。“谱例”和目录是识谱的入门指南。一般说来,总目是全谱的目录,而目录是各卷、各册的目次。钞本另当别论,刊本一般在卷首或卷一刊有目录,而山东等地的刊本中不常见到。广东地区等地的目录中被分类为宗支谱、恩荣谱、祠宇谱、坟茔谱、艺文谱、杂录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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