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家训”
作者: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副教授 游宇明
“家训”是家里的长辈对后代的要求,一般由父系中的男性长者所确立。我曾经留心过两位文人的家训,一是嵇康,一是鲁迅,觉得特别有意思。
嵇康是三国曹魏人,是其时杰出的文学家,诗歌立意高洁,语言清峻,有飘逸之气。他也是书画家,工于草书,其墨迹“精光照人,气格凌云”。嵇康更为人所知的一点是:个性孤傲,特立独行,绝不与当权者合作。权势熏天的大将军司马昭想礼聘他做幕府属官,他跑到河东郡躲了起来;司隶校尉钟会携厚礼拜访,他故意给予冷遇;老友山涛举荐他出任国家“组织部”的官员,他坚决拒绝,还写了一封言辞激烈的绝交信。这样的人,自然有人对他下手。某年,嵇康被无端牵进一宗别人的家庭案中,他本来是想调解好人家兄弟的矛盾,与他有隙的钟会趁机在司马昭面前说他的坏话,司马昭下令处死了他,遇难时年仅三十九岁。
然而,嵇康告诫儿子的却与平时行事大相径庭。嵇康的儿子名嵇绍,少时性格特别硬气,嵇康对他很不放心,专门作了一篇《家诫》,教其怎样为人处世:“所居长吏,但宜敬之而已矣,不当极亲密,不宜数往,往当有时。其有众人,又不当独在后,又不当宿留。所以然者,长吏喜问外事,或时发举,则怨或者谓人所说,无以自免也。若行寡言,慎备自守,则怨责之路解矣。”“又愦不须离搂,强劝人酒。不饮自已,若人来劝,己辄当为持之,勿诮勿逆也”。第一段话的大意是:长官处可存尊敬之心,但不可常去。长官送别人出来时,你不要在后面,免得长官觉得你在背后议论谁,免得一旦有事累及自己,更不应该在长官家留宿。第二段话是说:百无聊赖时,不要随便离开居住之所,强制别人陪你喝酒。如果别人劝你喝酒,即使不愿喝也不要坚决推辞,更不能出言不逊,而应该客客气气拿着杯子。《家诫》中当然还有其他许多内容,唯独教儿子做人不要孤傲这一点给人的印象最深。
嵇康如此叮嘱儿子,与自己生活中的遭遇有关。此君因为性格过于刚硬,不屑于变通,使得他一生少有相从之人,跟过去的好朋友也渐行渐远,整天活得提心吊胆。正因为如此,一看到尚未成年的儿子有点像自己,嵇康自然心生恐惧,立即写了《家诫》,希望儿子在性格上另走一途,比他这个为父的温和些、会来事些。
大文豪鲁迅一生生活阅历非常丰富,对儿子的“家训”却特别出人意料。
1936年9月5日,鲁迅自感来日无多,在病中写了一篇叫做《死》的杂文,发表在当年第二期的《中流》上。这篇杂文带有遗嘱性质,有对妻子的叮咐,也有对儿子的期盼。鲁迅的遗嘱如下:“(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在这七条遗嘱中,第五条最被人注意。按常理,做了大文学家,享受过名利场上的无限荣光之后,鲁迅应该好好培养孩子的文艺才能,使之顺风顺水地接自己的班才对,为什么他在行将大去之时反而建议孩子“寻点小事情过活”,不要当“文学家或美术家”呢?我想原因也是明摆着的。第一,文坛中的人都是有个性的,都爱争强好胜。鲁迅一生不知与多少人发生过争论,他为此到底生出多少闷气,怎样伤肝伤肺伤心伤情,只有他自己知道。第二,鲁迅所处的是乱世,他也不知道这乱世何时可以结束,而中国是一个重实用的社会,有一门直接能挣饭吃的技术比相对凌空蹈虚的文艺才华,在养命方面更具优势。
嵇康与鲁迅都是自己所处时代最杰出的人之一,他们的眼光往往是一般人所不具备的。他们对自己儿子的叮嘱,内容各异,其深处反映了一种共同的东西,就是:不求孩子如何发达,只希望他们平安、幸福、快乐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家训背后,跳动的是一颗慈祥的父亲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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