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百官的年终奖
东汉时,一入腊月皇帝就开始给文武百官发年终奖了而且还有定例: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五铢钱)、牛肉100公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发钱10万;校尉每人发钱5万;尚书每人发钱3万;侍中每人发钱2万。
东汉后期,一枚五铢钱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人民币4角,一斛大米重16公斤,大将军和三公每人所能领到的年终奖,折合成人民币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当时三公和大将军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铢钱,折合成人民币不过7000元,年终奖比他们一年的工资还要高。
到了北宋,跟东汉刚好相反,文武百官的工资很高,年终奖却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给高级干部们发年终奖,宰相、枢密使以及曾经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而已。宋朝一石是66公升,大概能装米50公斤,装面30公斤,两石米无非100公斤,5石面无非150公斤,再加上那5只羊,算起来几千块钱就把人打发了。而“青天大老爷”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有月料、餐补、茶汤钱、薪炭钱、公使钱、添支钱等,全部加一块儿,一年将近一万贯,按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至少在600万元以上。那点儿年终奖跟他的薪水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有的衙门,虽然“清水”,并不清贫。像历朝历代的翰林院,一没事权,二没财权,官员们跑关系走路子,很少到这儿来送礼,穷翰林是当定的了。在唐朝,翰林分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级别高,有机会起草任命书,有机会拿谢礼;一种是翰林待诏,级别低,起草任命书的活儿一般轮不到他们干,当年李白就干过这个职务。不过翰林待诏跟皇帝见面的机会多,哪天逗皇帝高兴了,一下子就会扶摇直上升大官。于是翰林待诏们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管是哪个翰林待诏升官了,都得给翰林待诏意思一下,官升的越大给的钱就得越多。所以这帮没升官的翰林待诏隔三岔五就有一笔进账,他们把这些钱存进,到了岁末,每人分一份红包。
宋朝时,朝廷册封大官时会让翰林起草任命书,皇帝会在任命书起草完后命令被册封的那个大官给起草任命书的翰林送谢礼。这谢礼动辄几千贯铜钱,或者几百匹丝绸,或者几十匹好马,相当优厚。翰林们每起草一份任命书,都是集体协作,提纲、初稿、修改、润色、誊写等一人负责一步骤各有分工,所以谢礼自然也要集体分配。一年分两回,三伏分一次,岁尾分一回当是年终奖。
年终奖的来源
高级官员的年终奖一般由朝廷发放,国家财政出钱,有时候甚至是皇帝亲自掏腰包给宠臣发红包。那些低级别官员和一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会给他们发红包的,其年终奖还需要另外想办法。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单位,“创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远的。职权大的衙门充足,年终奖就多;没人理会的清水衙门寒酸,年终奖就少。
秦汉魏晋时期,公文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公文写成后,部门之间传达时恐竹简丢失或有人篡改,就用口袋封起来,并糊上胶泥盖上公章。下一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后,剥掉胶泥倒出竹简,原来装竹简的口袋就不再用了。大点儿的部门,像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这些口袋有皮质、丝织、麻布等,都能卖钱,年关之前运到市场上卖掉,当作年终奖分下来。
南北朝以后公文往来靠驿马运送,而且公文主要用纸张书写,并用布做的书囊把公文装起来以防止路上纸张磨损。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就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当成年终奖发。
唐朝的唐肃宗时期和宋朝的宋神宗时期,允许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的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他们以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或公务员们自己凑集资款作本金,把这些本金放给辖区内的商人,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润相当可观。获得的利润,国家抽小头,本级单位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供领导调剂使用,部分钱岁尾用来发年货、红包。
还有的衙门,嫌放高利贷来钱还不够快,直接拿集资款甚至公款做生意,如:造酒、造醋、投资房地产、贩卖私盐等。酒、醋、盐,大多数朝代都是官营,利润惊人;房地产生意,至少从晚唐就开始兴盛,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朝的王爷以及明清两代的京官,很多人从事房地产开发。但那时候的房产开发仅是建房出租,即在繁华地段买一块地皮,或者动用职权霸占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门面房,盖好了,再对外出售或出租。宋朝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他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了,没放进私人腰包,也没有给下属发年终奖,但是别的文官武将贩卖私盐或其它违,以及投资房地产,赔了就用公款冲账,赚了大部分放进自己腰包,少许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编辑:LTX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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