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形象的文化意蕴
曹操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复杂、最典型的人物形象之一。这一形象的形成,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来自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影响:在史学家笔下,曹操形象已很复杂。受传统政治文化影响,曹操从历史上的英雄逐渐演变为奸贼。在《三国演义》中,曹操既带有千余年来各种文化的印迹,又倾注了作者的思想感情,美学理想,体现了作者鲜明的政治、历史、道德观念和爱憎态度,因而这一形象具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曹操形象是中国传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晶。
【关键词】 《三国演义》 曹操 文化意蕴
曹操是《三国演义》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人物形象,毛伦、毛宗岗父子在《读三国志法》中把他与诸葛亮、关羽并称为“三绝”。曹操形象成功的主要标志是其性格的复杂性,这是由许多原因共同形成的,其间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来自各个方面的滋润,因而曹操形象具有极其丰富的文化意蕴。兹陈浅见,以求抛砖引玉。
曹操形象的形成,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曹操首先是一个历史人物,在历史上曹操是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卓有成就的文学家。在东汉末那个群雄争霸、战乱频仍的年代,他南征北讨,荡灭群雄,统一了北方;他首先实行屯田政策,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使中原得到了安宁,为全国的统一奠定了基础。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①。但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政治家,曹操也有不少恶德、恶行,最突出的就是具有奸诈、残暴的性格特点和“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因而在信奉“实录”精神的古代史学家笔下,曹操形象就已出现了分裂。
在最早记载曹操事迹的《三国志》中,陈寿对曹操作了这样的评价:
汉末,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视四州,强盛莫敌。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终能总御皇机,克成洪业者,惟其明略最优也。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评价不可谓不高,但并非虚妄之赞词。在裴松之《三国志》注中所引用的三国时吴人所撰的《曹瞒传》中,对曹操的评价则大不一样:
太祖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然持法峻刻,诸将有计划胜出已者,随以法诛之,及故人旧怨,亦皆无余。……其酷虐变诈,皆此类也。这是对曹操的全盘否定。
由于对曹操的评价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因而从魏晋至金元,在史学领域,一直存在着“帝魏寇蜀”和“尊刘贬曹”之争,对曹操的态度也有多次大的波折。
西晋陈寿的《三国志》首开“尊曹贬刘”之风气,不仅书中《魏志》的篇幅远远超过了《蜀志》、《吴志》,而且他只尊曹氏为“帝”,在书中给予“纪”的规格,而刘备、孙权只仅仅被尊为“”、“吴主”。他对曹操的评价则是“非常之人,超世之杰”。但作为一位正直的史学家,陈寿在赞美曹操之余,也记载了曹操的一些恶行,在《武帝纪》里说:“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在其他人物的传记中,也有不少关于曹操奸诈和残暴的零星记载。 南朝时裴松之搜集了三国时代魏、蜀、吴三方人士所作的各种野史杂记为《三国志》作注,所引书籍多达一百五十余种,其态度是,各种传说,不问虚实,一律摘引。这给后人认识曹操其人提供了更为丰富、全面的材料,但也鱼龙混杂,真伪难辨,比较明显的是,对曹操的批评明显地增多了。后来对曹操的否定,多源于此。
东晋“偏安江左”时,史学家习凿齿撰写了《汉晋春秋》,首先打出了“尊汉抑魏”的旗号。
唐代史学家多尊魏为正统,但刘知几却认为陈寿的《三国志》“以魏为正朔之国,……曲称曹美而虚说刘非”是不正确的,对习凿齿的《汉晋春秋》则颇表赞同②。
五代时期后晋编撰的《旧唐书·经籍志》把《魏国志》列入“正史类”,而把《蜀国志》与《吴国志》列入“伪史类”。
北宋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否认以魏、蜀任何一方为正统,但却主张以曹魏系年,实际上是以魏为正统。
南宋偏安后,“尊刘抑曹”的思想又风行起来,朱熹重弹习凿齿旧调,奉蜀汉为正统,他的《资治通鉴纲目》改变了司马光以曹魏系年的体例,“黜魏而以章武之元继之”。
与此同时,北方的金朝则在搞“帝魏寇蜀”的勾当,直到元以后,“尊刘抑曹”才成为一种固定的模式。
从上述历史时期中史学家对待曹、刘态度的富有戏剧性的变化,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帝魏寇蜀”还是“尊刘抑曹”,都是中国历史文化中正统观念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反映。而所谓正统,是历代统治阶级,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维护其统治利益而创造的一种观念,谁正谁不正,在不同的时期都可能有不同的解释。而对一个历史学家来说,无论个人品质如何,都不可超越时代和现实,都不能不受到当时政治形势和社会思想的强烈影响。清代学者章学诚就曾一针见血地道破其中奥秘:“陈氏(寿)生于西晋,司马(光)生于北宋,苟黜魏之禅让,将置君父于何地?而习(凿齿)与朱子,则固江东南渡之人也,惟恐中原之争天统也。”这些史家都有“信史”之风,但历史的选择决定
了他们的基本态度。曹操形象在史学家笔下的反复,增加了其形象的复杂性,也说明这一形象在史书中就已经社会化了。 曹操形象从历史上的英雄演变为奸贼,受到封建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
对于曹操的态度,在封建时代的不同阶层有极大的差异。上层统治者对曹操的态度,在晋以后是随着汉民族统治地位的变化而不断更迭交替的。西晋司马氏取代魏,而魏是“受禅”于汉而成为正统的,所以“帝魏寇蜀”;东晋“偏安江左”,其形势类似蜀汉,因而“尊刘贬曹”;唐王朝以魏为正统,唐太宗李世民称曹操是“哲人”③;北宋仍以曹魏为正统,宋真宗曾下令重修亳州祭祀曹操的庙宇,并让著名学者穆修撰《亳州魏武帝帐庙记》,称曹操“建休功,定中土,垂光显盛大之业于来世”④;但到了南宋,“尊刘抑曹”之风复炽,南宋诗人王十朋在《谒昭烈庙》一文中竟公然宣称:“我虽有酒;不祀曹魏”⑤,陆游则写出了“邦命中兴汉,天心大讨曹”⑥的千古名句。总之,历代统治者对曹操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也都作了不少文章,但总的趋势是,随着封建专制的不断增强,对曹操的否定是愈来愈加重了。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模式是“伦理——政治”型文化,它产生的社会基础是带有宗法性质的君主专制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君主专制的社会,秦汉以降,随着专制政治的不断强化,还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为专制政治服务的理论体系,到西汉董仲舒出现,则使这种专制统治神学化。他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理论,认为“君权神授”,因此,在君与民的关系上主张“屈民而伸君”,认为这是天经地义之道,是“《春秋》大义”⑦。在此基础上,董仲舒还建立起“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神权、君权、父权三者合一,而“君为臣纲”赫然立于“可求于天”的“王道之三纲”之首,这就把“君”摆到了神一样的绝对统治地位,这种伦理观念也成了中国文化观念的核心。至宋代,二程、朱熹又使君主专制主义理学化,他们强调“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理之本也”⑧,“君尊于上,臣卑于下,尊卑大小,截然不犯”⑨。君主专制在明代更在实践上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明太祖朱元璋收天下之权归于一人,废除了沿袭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和沿袭七百余年的三省制,将相权并入君权;撤销行省,设立分别直接受制于朝廷的“三司”,将君权扩张到了极点,真正达到“朕即国家”的程度,与此相适应,朱元璋还改变了“刑不上大夫”的千古之礼,对大臣实行“庭杖”之责罚,有的甚至被活活打死。这时,“君尊臣卑”已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心理。封建君主专制的特
点是强调臣对君无条件地服从,即所谓:“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臣不死则为不忠”,而“忠”与“奸”的观念也成为封建时代衡量一个臣子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的最高标准。按这一标准要求,曹操无疑是应否定的对象,他对献帝的挟持,实际上是对整个封建权威,所有封建皇帝的亵渎和威胁,是大逆不道,这是封建制度本身所不允许的。 在众多评论曹操的言论中,唐太宗李世民的态度很值得注意。做为一代开国之君,他对曹操可谓是英雄惜英雄,在他亲自撰写的《祭魏太祖文》中写道:“帝以雄武之姿,当艰难之运,栋梁之任,同乎曩时,匡正之功,异于往代”,对曹操非同寻常的政治才干和杰出的军事才能都十分称赏。但他也敏锐地指出:曹操“观沉溺而不拯,视颠覆而不持,秉钧国之情,有无君之迹”,因此,他从维护大唐江山长治久安的统治利益出发,以古鉴今,臣下,特别是元老重臣不要去学曹操“有无君之迹”,永远效忠于唐王朝。无独有偶,北宋司马光对曹操也有类似的看法,尽管他在编纂《资治通鉴》时以曹魏为正统,甚至为了替曹氏政权辩解,说它“是夺之于盗手,非取之汉室也”⑩,但他也看出曹操“蓄无君之心久矣”,因而在《资治通鉴》中也建议北宋皇帝,要对臣下进行“教化”,不要去学曹操。这种对待曹操有誉有毁但归之于毁的态度,在封建统治者中是颇有代表性的,正如翦伯赞先生所言:对曹操“是不会有一个封建皇帝会喜欢他的,只要提起曹操,皇帝们就会感到自己的皇冠有滚到地下的危险。”(11)这道出了封建统治者心中的秘密,也揭示了否定曹操的真实原因。
列宁曾在《关于民族问题批评的意见》一文中指出:“每一个民族文化中都有两种民族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实际上也存在着上层统治阶级的文化和民间文化两种形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民间文化对历史人物的评判更重道德而轻功利,具体到对待曹操这一人物的评价上说,民间文化对曹操始终是否定的。唐代诗人李贺在《古邺城童子谣效王粲刺曹操》中这样写道:“邺城中,暮尘起。将黑丸,斫文吏。棘为鞭,虎为马。团团走,邺城下。切玉剑,射日弓。献何人:奉相公”(12)。从民谣可以看出下层群众是不赞成曹操的。北宋穆修在《亳州魏武帝帐庙记》一文中也载明:宋真宗修庙后,曹操庙香火仍然不旺,地方官再度提倡,本地人为了讨好上司,“惭且喜曰:亳民阇鄙,蔑有所知,蒙帝之休,罔识攸报”,因而捐资助修。这正说明统治者尊敬曹操,并非百姓的自愿(13)。苏轼《东坡志林》中则有这样一段记载:
涂巷中小儿薄劣,其家所厌苦,辄与钱,令聚坐听说古话。至说三国事。闻刘玄德败,颦蹙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唱快。以是知君子小人之泽,百世不斩。 这真实地说明了下层群众对曹操的态度,也反映了民间拥刘反曹的普遍性。
西晋文学家陆机曾在《辩亡论》中说:“曹氏虽功济诸夏,虐亦深矣!其民怨矣!”这比较客观地揭示了人民痛恨曹操的根本原因。在民间,曹操之所以遭到反对,并不在于他姓曹、非汉室宗亲,而主要在于他的奸诈无道、暴虐害民、背信弃义、损人利己的品德和恶行,因而在三国故事广泛流传后,人们就不断地以自己的善恶评判和憎恶感情不受客观事实限制地移植,使本来具有多侧面特性的曹操这个历史人物,变成了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丑和恶的化身,成为彻底被否定、被鞭挞的形象。在民间,至迟在北宋中叶曹操这个艺术典型便大体上定了反面形象的基调,在此后的诗文、院本、话本、杂剧创作中,曹操奸臣的形象更趋清晰完整。元代至治年间,建安虞氏刊印的《新全相三国志平话》,是宋元以来民间“尊刘抑曹”之风在文艺创作中的集中体现,典型地表现出了宋元时期市民阶层普遍的审美意识和情趣,而曹操作为奸臣的角色也基本定型了。
罗贯中就是在这种复杂的民族文化的背景上,在这种群体意识氛围中塑造曹操形象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受到启发和感染,这决定了《三国演义》中曹操形象的基调。
在罗贯中的《三国志通俗演义》中,曹操形象更为饱满、复杂了,作者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写“好人绝对的好,坏人绝对的坏”的“传统思想和写法”(14),把这一人物置于纷繁的矛盾冲突之中,从各个方面进行了精心刻画,使之成为立体的、多层面的有机体。在作品中,他既有攻城掠地、暴虐害民、甚至血洗徐州之类的暴行,又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和严纪爱民的作为;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逼宫杀后、僭越不臣的行径,又有以周文王自喻、为汉室讨伐群雄而愿做忠臣的自我表白;既有杀吕伯奢时的猜疑、忌刻,又有“焚书不问”的宽宏大度;既有“梦中杀人”和“借首”平忿之狡诈、残忍,又有收张辽、放关羽、哭典韦之惜才重义;既能举贤尊士,重用人才,又曾嫉贤妒能,枉杀贤才;华容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豁达和顽强,但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为异样的消沉、哀婉和失意。上述种种,看起来是相反、对立、冲突的,但在曹操身上却显得那样和谐,这是矛盾、统一的完美、集中体现。正如毛氏父子所云:
历稽载籍,奸雄接踵,而智足以揽人才而欺天下者莫如曹操。听荀彧勤王之说而自比周文,则有似乎忠;黜袁术僭号之非,而愿为曹侯,则有似乎顺;不杀陈琳而爱其才,则有似乎宽;不追关公以全其志,则有似乎义。……是古今来奸雄中第一奇人。(15) “奸雄”是《三国演义》中曹操形象的基本特点,“奸”与“雄”的矛盾与统一也是曹操形象复杂性的具体表现。从全书总的倾向来看,作者对曹操的态度是有贬有褒,但贬多于褒,作者着力突出的是他的“奸”,清人顾家相就曾经说过:“盖自《三国演义》盛行,又复演为戏剧,而妇人、孺子、牧竖、贩夫,无不知曹操之为奸”(16)。
众所周知,《三国演义》是一部“世代累积型”的历史演义小说,它的成书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在创作中,作者主要以《三国志》、裴松之注以及《通鉴纲目》等“正史”为依据,但又大量吸收了民间传说以及杂剧、话本等民间艺术中的有关内容,它是三国故事的集大成者,也是长期以来流行的三国文化在文学领域的一大总结。作品中的曹操形象,带有千余年来各种文化的印迹,又倾注了作者的思想感情、美学理想,体现了作者鲜明的政治观念、历史观念、道德观念和爱憎态度,因而这一形象具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对曹操的否定,表现了作者“善善恶恶”的伦理道德观念。
中国文化是伦理型的文化,传统价值观重伦理道德而轻个人才智,重道义而轻功利,对人物的品评也往往是用道德判断取代价值判断,因此,在对人物作审美观照时强调真、善、美的统一,而首先着眼于善。在《三国演义》中,作者对曹操的否定,实际上也主要是在道德上的否定,这在作品中主要是通过与刘备形象的对比体现出来的。
曹操和刘备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人物,在二人身上,不仅集中地表现了封建时代政治家的不同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品质,而且形象地体现了中华民族不同的道德观念。对此二人,作者一直是自觉地作为两个对立的艺术典型来加以塑造的,正如小说中刘备所云:“今与我水火相敌者,曹操也。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事乃可成。”纵观整部小说,两人确实事事处处显示了这样一种性质的对立,而宽仁与残暴、忠义和奸险成了最大的区别。作者对两人的态度是尊刘贬曹,这实际上就是尊崇仁爱,贬斥残暴;尊崇忠义,贬斥奸诈。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种褒贬归之于封建正统观念而一笔抹杀。正如孙逊先生所说:“作者在这个问题上所采取的立场,正反映了人民的愿望、要求和选择。即:在政治思想的选择上,人民愿意选择王道仁政,
而不愿要霸道苛政;在对待政治家的选择上,人民宁愿选择一个干略相对稍次的仁慈之主,而不愿要那种虽有雄才大略却奸诈残忍的暴君;在社会道德的选择上,人民则崇尚忠义,而贬斥奸诈”(17)。 其次,褒刘贬曹,表现了作者渴望明君仁政的社会理想。
作品中的刘备是“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因此,尊刘贬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传统历史文化中“正统”观念的影响,但这不是主要的。作者对刘备的歌颂,主要是因为他自身的优点,即宽仁爱民,待士以诚,因而将他视做理想的明君。相反,作者笔下更正统的汉献帝、刘表、刘璋等则没有一点光彩,甚至刘备的儿子刘禅也是以一付不讨人欢迎的面目出现的。与刘备相反,作者是把曹操作为封建时代奸臣权相的代表来塑造、来批判的,这更多地受到了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影响。
早在先秦时期,孟子就提出了“民为国本”和“政得其民”的思想,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18)。稍晚的荀子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19),这一关于君民关系的形象比喻,对历朝统治者都有一定启发。总之,“民为邦本”、“使民以时”、“民贵君轻”等是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是一个极端利已主义的典型,“宁使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集中体现了他的人生哲学,这决定了他一生的活动轴心就是他的个人利益,因此,尽管他深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道理,但在具体作法上却是视百姓为草芥,可以肆意杀戮。在攻打徐州替父报仇时,竟公然下令:“但得城池,将城中百姓尽行杀戮”,以致曹操大军所到之处,”杀戮人民,发掘坟墓”。这种残暴不仁的恶行自然不是明君所为,也必然受到谴责。
在评价人物上,作者还受到了儒家“仁”的精神的影响。原始儒学以“仁”为核心,这既体现了人道的原则,同时又为理想人格提供了多重规定,从正面来说,仁德首先表现为对人的尊重、关心、真诚相待,在君与臣的关系上,最理想的就是人们喜闻乐道的刘备与诸葛亮式的鱼水关系,这是封建时代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作品中的曹操以求贤爱才著称,但对下属却一味使用机诈权术、残酷不仁,“梦中杀人”,“借首”平忿,诛许攸,杀杨修,不一而足,就连为他立下汗马功劳的谋士荀彧也难以幸免。在作品中,作者曾借刘备之口对曹操的这一特点作了描绘:“曹公只可同忧,不可同乐,若心一变,死无地矣!”张松也有类似的评论:“曹操轻贤傲士,只可同忧,不可同乐”。这
种极端利己主义的行为,正是作者所深恶痛绝的。 第三,对曹操有贬有褒的态度,表现了作者在品评人物上,推崇智勇的审美观念。
如上所述,中国传统的价值观是重伦理道德而轻个人才能,重道义而轻功利。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在对自己笔下的人物作审美或历史的评价时,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这种传统价值观的局限,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人物的功绩和价值,特别是肯定了功利的价值,这在对曹操的态度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作者在塑造曹操形象时,不是一味地贬低,而是在突出其“奸”的同时,也着力描写了他“雄”的一面。在曹操身上,奸臣权相的本质是他的核心性格,另一方面又有雄才、机智、豪爽、爱才和富有政治远见等特征。在曹操出场时,作者就写下了赞美之词:
为首闪出一个好英雄,身长七尺,细眼长髯。胆量过人,机谋出众。笑齐桓、晋文无匡之才,论赵高、王莽少纵横之策。用兵仿佛孙、吴,胸内熟谙韬略。在曹操身亡时,作者又引陈寿的话赞扬他“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对曹操的雄才大略以及统一北方的功绩都做了充分的肯定。这表现了罗贯中独特的英雄史观。
作者这种审美观念在全书中多有体现。作者品评人物的最高标准是“忠”和“义”,小说中诸葛亮和关羽形象堪称其代表。此外,对智慧、英勇、刚毅、严正、贤良、博识、善辩,不畏强暴、勤于王事之士,以及忠、孝、节、义者,无不热情地歌颂之;而对丧权废国的庸弱昏愦之君,专权乱国的奸佞之臣,以及谄媚小人,作伥丑类,无不愤怒地鞭挞之。这种褒贬原则,既有传统文化影响的痕迹,又有对传统文化一定的超越,体现了作者特有的审美观念。
要言之:作为小说人物的曹操,是《三国演义》中,也可以说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复杂、最典型的人物形象之一,撇开社会道德的评价,曹操作为一个艺术形象是相当成功的,不可多得的。曹操形象的形成,有一个由历史人物不断艺术化、小说化的历程,其间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来自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影响,因而这一形象具有极其丰富的文化意蕴。曹操形象是中国传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晶。
①《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②《史通·探赜》。
③《祭魏太祖文》,见《全唐文》卷十。
④(13)穆修《河南穆公集》卷三。
⑤《梅溪王先生文集后集》卷二十八。
⑥《得建业倅郑觉民书》,见《剑南诗稿》卷四十二。
⑦《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⑧《程氏易传》。
⑨《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⑩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九。
(11)《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见《曹操论集》。
(12)《全唐诗》卷三百九十二。
(14)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15)《读三国志法》。
(16)《五余读书廛随笔》。
(17)《浅谈〈三国演义〉正统观念的历史进步性》,见孙逊《明清小说论稿》。
(18)《孟子·尽心下》。
(19)《荀子·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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