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的启示——谈谈历史题材创作的“边界”问题
近年来随着历史小说、历史题材影视剧的大量涌现,关于历史题材创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创作的一般原则问题也渐渐受到文学理论与批评界的关注。应该说,对这样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学现象进行理论的阐释是一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事情。本文拟以《三国演义》为例来探讨一下历史题材创作的“边界”——文学想象与虚构究竟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来自历史事实的限制——的问题,以期借助古人的智慧与经验来为我们当下的创作实际提供有益的启示。
首先我们有必要做一下概念的区分。所谓“历史题材的创作”是指通常意义上的历史小说与历史剧(包括戏剧、电影和电视剧),即基本上按照史籍记载的线索来创作出的文学艺术作品,事件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事件,人物是历史上确曾有过的人物。此类作品也可以被称为“历史正剧”。至于那些“戏说”类作品,即借用一些历史人物的名字完全凭借虚构来创作出的小说或影视剧不能算作是“历史题材作品”。例如上个世纪80年代热播的电视剧《戏说乾隆》以及后来受到普遍欢迎的《还珠格格》、《康熙微服私访》、《铁嘴铜齿纪晓岚》、《宰相刘罗锅》之类,均不应看作是“历史正剧”,故而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顺便说一句,本人对时下许多学者从历史事实角度对这类“戏说”作品进行的批评深不以为然:人家并不是在写历史剧,你何苦非要用历史剧的标准来考量人家呢!既然“关公战秦琼”、“宋版《康熙字典》”之类可以在曲艺节目中引人一笑,我们又何必用历史上纪晓岚与和珅的年龄差距来批评电视剧的失实呢!如果我们非要用历史的标准来批评这类“戏说”的编导们,也就难怪人家明言要“气死历史学家”了。
20多年来我国的历史题材创作毫无疑问是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的,对此我们绝对不应该视而不见,更不应该因为此类作品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而否定其价值。“不以一眚而掩大德”应该是我们对待此类作品的基本态度。那么历史题材作品究竟有哪些值得称道的成绩呢?我以为至少有下列几项:
其一、满足了广大接受者的审美需求与乌托邦想象。我们知道,商品关系是最缺乏诗意与乌托邦精神的。随着商品的涌动,我们现实中的人际关系也呈现日益“物化”的趋势。人欲横流、拜金主义、利益原则越来越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的价值观念。但是人毕竟不是动物,人需要精神生活,需要想象与幻想,需要心灵的安顿与超越,乌托邦冲动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精神潜能。因此回到古代,借助于再现古人的精神风貌与生存智慧,庶几可以弥补当下精神世界的贫乏,可以寄托现实中日益远去的人文关怀与意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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