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意义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文化遗传因素,深深融入到中国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或消极的双重作用。系统考察传统文化对现代生活的积极作用更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在现实考察和理论思考的基础上,从文化哲学视角对传统文化的生活价值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研究和探讨。
关键字:传统文化 现代社会 价值
一、现代生活与传统文化的内在关系
关于现代生活与传统文化的内在关系,借用美国文化社会学家E・希尔斯的话很能说明问题。他说:“即使我们承认,每一代人都要修改前辈传递下来的信仰和行为范例,我们还必然会发现,大量的信仰过去被拥护,现在仍然被拥护,许多行为范例过去被奉行,现在仍然被奉行,而且,这些信仰和模式与近期出现的范型相互并存。”[1]这短短的一句话包含了四层意思:一是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已发生“错位”,传统文化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生活;二是传统文化有很大的稳定性,因而现代生活中仍存在着传统文化的某些因素;三是尽管现代生活仍继承着传统文化的某些内容,但这种继承不是一成不变的拷贝,而是有所修改的被接受并发展;四是现代生活在创造着新的文化。这或许可以用错位――继承――发展――丰富来表述现代生活与传统文化的辩证关系。
(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错位
现代生活是不同于传统生活的生存模式。适应传统生活而产生的传统文化,作为一个完整的文化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这是由于传统文化本身以及时代都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从其本身来说,传统文化都有两重性,既有积极进步的一面,又有落后、腐朽的一面;从其发展的不同时代因素来说,由于现代反差,传统文化既有适应现代生活的一面,又有不适应甚至阻滞现代生活的一面。由此导致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发生了错位。
(二)现代生活对传统文化的继承
中国传统文化虽历经挫折、甚至像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革”那样的摧残而薪火不灭。这里面有着深刻的原因。从传统文化的本质属性上看,传统文化有其时代性,依赖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但除去其含有的时代性因素,还包含着普遍意义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可以为现代社会所继承。例如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助、重视家庭、诚实信用、正义勇敢和爱国等等文化特质仍是现代人的生活信念。其次,对一个民族来讲,传统文化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现代生活的文化基点和历史条件。任何一个民族的现代生活都不能建立在虚无基础之上,而必须建立在一个被批判过的传统之上。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
(三)现代生活对传统文化的发展
现代生活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并不是原封不动、一成不变地传给下一代的,而是有选择、有创造、有意识的文化发展过程。有选择,是指现代人在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之后,选择其有现代价值的精华部分继承下来,抛弃其不适应现代生活的糟粕。有创造,是指通过对传统文化精华部分的重新阐释,赋予其新的内涵和形式,使其更适应现代生活。有意识,是指现代人作为文化创造和选择的主体,要有主体意识、自主意识、文化意识和反思意识等等,积极能动地、独立自主地接受和吸收传统文化并使之为自己所有。这样,经过现代人继承的传统就有了某种不同于它从前的特点,具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和规定性,成为以现代生活方式呈现着的文化传统,成为融入了现代生活并流传下去的传统文化。
(四)现代生活对传统文化的丰富
现代生活也在创造着新的传统文化。现代人的生活决不是简单复制已有的传统,相反,它是指向未来的一种创造。在现代生活中,根据变化了情况,创造出我们传统中所没有的、崭新的东西,它们中具有遗传活性的就会流传下去成为新的传统,从而丰富了传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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