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论内涵的延展
摘要:“味”是中国古代文论中一个独特的范畴。从中国古代饮食文化出发,结合中国哲学思想和礼乐制度考察味论的起源。以历史为线,勾画“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涵的延展,注意到“味”与其他概念范畴的联系。在“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语境中,是对古代诗性理论传统的重新总结和评价。
一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体系中,有着一些耐人寻味的特殊的文化现象。如,谈论饮食文化时,每每将中国誉为“烹饪王国”;而谈论到文学作品之时,又常常将中国喻为“诗的王国”。两个王国,一个是维系人生存需要的必需品,一个是维系人精神需要的必需品;一个平凡,一个高贵,看似泾渭分明。然而“泾水”和“渭水”在中国文化中汇合到了一处,味论就是这一特殊的文化现象。
不能否认中国古代饮食文化是孕育、产生和形成中国人思维方式的深厚土壤。从中国古代烹饪方法注重宏观把握的特点可以看出,中国哲学思维方法模糊性、体悟性、整体性的特征,从而造就一种内向型的心态。这种心态不大关心外在物质世界的构成形式,对外在世界的把握,往往凭借自己主观的感觉,甚至是了然于心不能了然于口的自我领悟,这就是中国古人的直觉感悟式的思维方式。反过来,这样的思维方式又影响了中国哲学。
“中国哲学的传统,既以人为出发点,也以人为终结点。”在儒家看来,人的现实存在就是人的世界与物的世界不断的互动。人把客观对象人化(对自然界而言)或类化(对社会中的他人而言),他自身的自然也开始人化,他的创造性本质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得到确证,其人性和人格都得到升华。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以“味”论乐,一方面强调乐的教化作用,另一方面指出主体需要有品味的能力。因此,儒家十分看重人的实践活动形成的生命意识。道家的“道”虽惟恍惟惚,但它早已嵌入“人”中,其目的是让人由“内圣”达到“外王”。老子“味无味”的观点,将其中一个“味”作为品味、体味、玩味的动词形式使用,强调了味的主体性、主观性的一面,启示人去追求和体验一种不受任何局限和束缚的、绝对自由的美感,同样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哲学思想。
另一方面沿着伦理政治一体化的方向建构起来的中国古代文化,是以“礼”为中心的文化形态。据考证中国古代的礼制是始于饮食的。《礼记・礼运》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中国是一个十分讲究饮食文化的国度,将饮食上升到文化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而设置了一系列的饮食规范、仪式、制度。饮食与礼结合起来,从而使饮食不仅具有了文化意味,同时也具有伦理道德的意味。
二
味论的出现与中国人的审美意识源于味觉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对“美”字的训释中凝聚着以味为美思想。“美”字在创轫之初的原始意义,只指味道的美,亦即好吃。《说文》:“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义。”后来的徐铉对这条注释又有一个补充:“羊大则美。”这就是说,许慎认为“美”是个会意字,古人觉得羊肉最好吃,尤其是大羊的肉,故将“羊大”二字合而为一来表示味道的甘美。日本著名中国学学者笠原仲二根据许氏的说法得出结论:“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就起源于‘肥羊肉的味甘’这种古代人们的味的感受性。”以至在美的观念成熟之后,中国人一直未忘记“味”这个产生美的母体,人们说起美听与美视,也往往与美味相提并论。美味与美视、美听的联系,绝不是某个人发挥创造性联想的结果,而是“美”字的原始意义在人们审美观念中的自然留存。
中国人一开始有意识地感受和欣赏艺术,就是与舌头对美味的感觉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音乐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艺术形式,先秦人对乐歌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标准,那就是“中和之美”。《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荀子・王制》:“中和者,听之绳也”。所谓“和”,是具有味道上和声音上双重意义的一个词,它既指味道的调和,又指声音的谐调。
要说到文学欣赏,中国人对文学这种语言艺术的自觉认识有一段漫长的历史,它大体上经历了由口头言辞到一般的文章典籍,最后才到纯粹的文学作品这样一个逐渐收缩的过程。尽管人们随着认识的不断加深而出现过许多不同的评价概念,但“味”的评价却像一条线贯穿始终。《左传・昭公十一年》:“币重而言甘,诱我也”。《国语・晋语》:“人有甘言”。所谓“甘言”,亦即今天我们所说的“甜言蜜语”,它虽然是个贬义词,然以“甘”说“言”,亦是味道的角度。《易传・系辞上》有两句流传很广的话:“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其臭如兰。”谓同心之^所说的话,品起来有如兰草之芳香,更是以味来说“言”了。
三
春秋之后,随着书面著述的篇籍典册的增多,人们也就从以味论言转到以味论文。孟子曰:“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说文》:“牛马曰刍,犬豕曰豢”。孟子以家畜肉的美味来说圣人经典中的义理对人心的怡悦,这也就是后人所谓“切理餍心”和“脍炙人口”等语之所出。因为圣人的义理对人来说是一种美味,人心对道理的体会如同对美味的品尝。即便不是圣人的经书,而是一般的文章典籍,凡能使人优游涵濡者,人们亦以“味”言之。王充《论衡・别通篇》:“空器在厨,金银涂饰,其中无物益于饥,人不顾也;肴膳甘醢,土釜之盛,入者飨之。古贤文之美善可甘,非徒器中之物也,读观有益,非徒膳食有补也。”他把古人的一切美文都比作“肴膳甘醢”,可视作是对孟子的比喻范围的一种扩大。
魏晋以后,玄学兴起,人们追求形上之理,耽于玄想之趣,在对玄理的捉摸中求得精神的满足。发言议论,亦以耐人寻味为尚,故以“味”论文意、论赏文的风气中就更加普遍。最早以“味”论诗文的是东晋人夏侯湛。他在287年作的《张平子碑》中说:“《二京》、《南都》,所以赞美畿辇者,与雅颂争流,英英乎其有味欤!”当时“昧”这个概念中,已经包含着我们现在所说的纯文学性的审美感受在内。不过,因为汉代的经学和魏晋以来的玄学的影响,从“味”字的大量用例来看,它多指义理上的蕴藉而少指情趣上的隽永。
迨至梁代,刘勰在《文心雕龙》中颇多以“味”论文。表面上看,他的“味”,也是义理与情趣兼而有之,但他却把作品的有味一概看作是调动了文学手段的结果。换言之,在他看来,理论著作之所以也能有味,并不在于其中所阐述的义理本身,而在于作者的表现手法。经典之所以有味,在于其在文体上的“辞约而旨丰,事近而义远。”自然、单纯的文学手法,并不是造成作品滋味的全部条件。刘勰大量用“味”表述其美学思想,并赋予“味”多重含义。比如他在《情采》篇中,批评“为情而造闻”的诗文“繁采寡味,味之必厌”,从这两句话,我们也可以看出,他所强调的、对味起决定作用的内容,并不是玄学清谈家那样的“理”,而是“情”。而《明诗》篇称赞“张衡怨篇,清典可味”,“味之”、“可味”是一种审美的精神感受,也是评价诗文的一项艺术标准,这是“味”的一重含义。在《体性》篇中,将司马相如的骄傲夸诞与扬雄的性情沉静相比较,批评长卿浮侈溢美的文章,而赞扬“子云沉寂,故志隐而味深”。“味深”较“可味”意思更进一层。其《宗经》篇则提出根深叶茂、辞约旨丰、事近喻远的诗文“余味日新”,赋予了“味”另一重含义,就是文学艺术应有持久的艺术魅力。除以上所提到的“寡味”、“可味”、“味深”、“余味”外,在《文心雕龙》中刘勰还使用“遗味”、“滋味”、“辞味”、“义味”、“风味”等多种概念,用词不同,自然含义各异。虽然刘勰主要还是强调作品的内容,但从刘勰赋予“味”以审美体验、审美魅力、审美情趣、审美风格多种含义,说明“味”所具有内涵的开始扩展,同时反映了齐梁时代人们衡文的角度的改变和文学意识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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