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新闻动态

原来“限购令”在我国已经盛行一千多年啦!

2017-04-27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367
转发:0
评论:0
原来“限购令”在我国已经盛行一千多年啦!,唐朝出台了一种持续了一千多年的限购政策,“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

唐朝出台了一种持续了一千多年的限购政策,“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即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亲戚和邻居。

此后,五代十国规定,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宋朝规定得比五代十国时还要细致,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

假如你不问亲邻,亲邻发现你的房子住了新人,可在一年(南宋改为3年)内向官府告状,要求以原价赎回,重新出售,并以房亲为第一售房对象,四邻为第二售房对象。除非亲邻们逃荒逃到了外地,你急等用钱,又无法询问,你不得不卖房,同时有见证人签字画押,有买卖合同,有缴税证明,有公章,政府才不予追究。

这种规定是为了保护当时的宗族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基础是宗族制度,一切的不动产在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都是个人与族人所共有的,尤其是房屋这种由祖上遗留的房产,如果未经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很可能伤害其情感与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基础制度的稳定,减少宗族内部的纠纷,朝廷规定在卖房前一定要先征求亲属的同意。另外,也为了便于亲邻检举,进而便于政府控制每一户居民。简言之,政府人为设置亲邻障碍,必定减少住房交易,必定增加居民迁徙的难度,这样把百姓都固定到土地上,统计人口也好,征收赋税也好,勘破案件也好,都变得很容易。

原来“限购令”在我国已经盛行一千多年啦!

宋朝禁止京官在京购二套房

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诏令:“现任京朝官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购置产业。”当时之所以会出台这样的诏令,一是为了限制兼并,二是为了平衡住房市场上的供需矛盾,让老百姓有房可买。

现在政府出让国有土地给开发商,用的方式是招、拍、挂,即招标、拍卖、挂牌。宋朝朝廷同样是这样卖地的,不过当时不叫招标和拍卖,而是叫做“实封投状”:朝廷公布地块和底价,有意向的买家把自己能出的价钱写在纸上,装到信封里,投进朝廷指定的标箱,报价期满,朝廷开箱,公开念出各人的报价,出价最高者可以买到地皮。

明清两代,不许官员买房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化,朝廷禁止所有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

明朝的规定是这样的:“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明代律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打五十大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你买的房子。

清朝的规定则在照搬明朝法律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条:“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乾隆实录》卷8)就是说,不光限制官员购房,还限制旗人购房,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人一起受处分。

明清政府何以要这样规定?目的是严防官员腐败,维护自身统治。毕竟官员收贿方式花样繁多,又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最难查清,于是干脆就不让他们在工作地拥有房产。那些在任职地买了房的,会被默认为贪污,受到严惩。

 明太祖逼官员给穷人盖房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在龙江找了一块闲置土地,盖了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员很快执行了。一个月后,朱元璋又给上海(当时叫华亭县)的官员下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上海的地方官也很快执行了。

试点成功,朱元璋认为可以在全国复制“南京模式”了。当年年底给中央的官员下旨:“全国范围内,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明太祖之后,各大城市的房价还是扶摇直上,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彻底了。

明清设“找房款”制度防炒房

明清时期没有人囤房,其原因就是“找房款”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刚开始我卖房时卖了你1万块,过了些日子,我发现房价已经涨到了5万块了,那么我拥有一次让你“找补”给我房款的机会,即卖方向买方追讨一部分货款,以补足商品的价值。

康熙六十年(1721年),江苏武进人刘文龙将自己的一亩八分地以7两银子的价格卖了出去,时隔8年,刘文龙以“原价轻浅”为由,委托中介向买家“找”了1两银子。自明清到民国,找房款现象屡见不鲜。

清朝政府明定,允许卖方“凭中公估找贴一次”。即使买卖双方已经钱货两讫,房子也过户到买主名下了,如果后来房价涨了,卖方仍有权利让买方再掏一次钱。而且在历朝历代,朝廷往往都会限制一个人拥有园宅地的面积。如果购买超过指标,那么每超一亩就得挨十大板。

清朝为旗人建“经济适用房”

明朝以后,因为城市的发展,城市居民的住房渐渐成了执政者不得不关心的问题。于是,在清朝,经济适用房出现了。但清朝的经济适用房和现代的恰恰相反,清朝的经济适用房是专门为特权阶层建造的。

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北京定居,清政府将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内城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

到乾隆年间,旗人越来越多,内城房子不够用了,而且一些旗人吃喝嫖赌,领的钱粮不够用,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卖了出去。乾隆一方面继续给旗人盖房,另一方面开始搞房改:第一,国家不再给旗人免费分房(有特殊贡献以及跟皇室有特殊关系的旗人除外),哪个旗人嫌房子不够住,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第二,原来分到的房子可以卖,前提是你得把它从国家手里买下来,从公房变成私房,从只有使用权变成拥有所有权。

于是,旗人花了很少的钱,把原本属于公家的房子,统统变成了私人财产。乾隆四年,一个叫额森特的旗人交给内务府57两银子,就买下了一个坐落在正阳门外高井胡同、拥有三间正房两间厢房的小型四合院。这个四合院按市价,至少500两银子。像额森特这样享受到经适房的旗人,乾隆年间至少有50万人。

在清朝,不仅北京城里为旗人修建了海量的经适房,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享受特殊优待的旗人居住区。以南京为例,当时明故宫至通济门的一大片区域都划给了满人。满族人聚群而居,因此南京人把这块地方称为“满城”。至今,在这一块区域内,还留有蓝旗街的名字,顾名思义,当时这里是蓝旗满人的经适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原来我国的疆域曾经有这么大,太霸气啦!
元朝的前身为大蒙古国,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建国时领有大漠南北与林木中地区(即尼布楚地区),经由历代蒙古诸汗的经营及三次西征后,疆域东起日本海、东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地区,北跨西伯利亚,南临波斯湾,建立起横跨亚欧大陆的超级大国。成吉思汗时期分封东道诸王与西道诸王,东道诸王是铁木真之弟,大多分封于塞北东部与东北地区,从属性较强;西道诸王则是铁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长子术赤于咸海、里海、巴尔喀什湖以北的钦察草原,后由拔都建立钦察汗国;封次子察合台于锡尔河以北的西辽旧地,史称察合台汗国;三子窝阔台分封于乃蛮旧地,后由海都建立窝阔台汗国;塞北、汉地、东北、青藏及新疆东部则由幼子拖雷获得,后由元朝直辖。元朝地图元朝地图(17张)1279年,元世祖攻灭南宋一统中国,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记载,汉地、漠南、漠北、东北(包括外东北和库页岛)、新疆东部(元初据有塔里木盆地西抵葱岭)、青藏高原、澎湖群岛、济州...
· 古代也有“限购令”:明清时禁官员在为官地买房
导读:先说西汉的限购政策。大约在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雉当政时,朝廷颁布了如下规定:“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二年律令·户律》)这条规定的意思是说,你想买房,可以,但你要买的房子必须紧挨着你现有的房子,中间隔了一家都不行,非紧邻居民间进行的不动产交易是不被允许的。要问当时为什么会出台这样奇怪的限购政策,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原因:首先,西汉初年土地私有化还不明显,居民的宅基由政府统一划分、统一分配,一户家庭只给一块宅基。为了维持这个状态,政府不希望再出现土地兼并,不希望部分居民坐拥多处宅基而另一部分居民却身无立锥之地。所以当时的政府一方面限制房产出售:国家分配的房子或宅基,你可以卖掉,但是卖掉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分配了;另一方面则限制购买:想买房可以,但得问问你家邻居是不是刚好要卖。这一买一卖的限制,使得西汉初年的住房交易非常少见。另一个原因是,西汉登记人口和房产,用的是原始的“手实”加“举发...
· 享香已久,原来线香在明朝时就已经广泛使用了
中国的香文化渊远流长,各类典籍都有很多关于香的记载,周嘉胄所撰《香乘》尤为丰富。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有很多关于薰香与香料的内容,例如:香附子,“煎汤浴风疹,可治风寒风湿”;“乳香、安息香、樟木并烧烟薰之,可治卒厥”;“沉香、蜜香、檀香、降真香、苏合香、安息香、樟脑、皂荚等并烧之可辟瘟疫”。《本草纲目》还记载了制作线香的技术(挤压成条):用白芷、甘松、独活、丁香、藿香、角茴香、大黄、黄芩、柏木等为香末,加入榆皮面作糊和剂,可以做香“成条如线”。香具方面,宋代最值得关注的自然是瓷器。宋代烧瓷技术高超,瓷窑遍及各地,瓷香具(主要是香炉)的产量甚大。在造型上或是模仿已有的铜器,或是另有创新。由于瓷炉比铜炉价格底,所以很适宜民间使用。宋代最著名的官、哥、定、汝、柴五大官窑都制作过大量的香炉。瓷炉虽然不能象铜炉那样精雕细琢,但宋代瓷炉却自成朴实简洁的风格,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
· 我国哪些朝代的佛教比较盛行?
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大约在西汉末年。它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魏晋以前为输入时期,东晋南北朝为传播时期,隋唐为兴盛时期。东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门阀世族统治阶级的提倡下,获得了广泛的传播。皇帝、贵族和世族官僚大都信仰佛教,印度僧人佛图澄、鸠摩罗什先后被后赵石勒、石虎和前秦苻坚尊为国师。南朝梁武帝更是一个迷信很深的教徒,他尊佛教为国教,并曾三次舍身出家为僧。所以,这个时期佛教寺院大量兴建,僧尼空前增多。北魏时,佛寺多达3万余所,出家僧尼达200余万人。南朝梁武帝时,仅建康一地,就有佛寺500余所,僧尼10万人。而且这些佛教寺院都拥有独立经济,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形成了特殊的僧侣地主阶层。佛院经济的发展必定会在经济方面与封建国家发生冲突。北周武帝当政时,北周有僧侣100万,寺院万余所,严重影响了政府兵源、财源。为了消灭北齐,他决定向寺院争夺兵源和土地。建德三年(574年),下诏禁...
· 原来在古代也有夜生活,穿越回900多年前的宋朝
现代生活工作节奏很快,但是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人们往往不会到家就休息了,闹市里越来越多的夜市成为了晚间大家娱乐的新去处。但是大家肯定想不到,在900多年前的宋朝,竟然也有夜生活,而且是相当丰富。小编带大家来时空穿梭一次。宵禁悄悄就没有了唐代的中国城市,太阳一落山,鼓楼就敲响“闭门鼓”(暮鼓),六百下闭门鼓敲完,大街上就不许走人走车了,一旦被抓到就是“犯夜”,就要笞打五十下。除非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被抓到才不会受罚。没有要事但想要夜行?那就只能等每天早上五更三点敲响的四百下“开门鼓”。这,便是传说中的宵禁了。到了宋朝,城市中仍有宵禁。宋太祖诏令颁行全国的《宋刑统》规定,“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从中可以看出,犯夜这件事,没有那么严重了——打的棍子变少,而可以找的借口更多了。有趣的是,宵禁虽有,并不认真执行。首先士大夫们就开始频繁“犯夜”。宋太宗...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