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女孩起名"北雁云依" 不带姓氏落户被拒绝
济南市民吕先生因为给爱女起了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北雁云依”而遭遇落户困境。因为这个名字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户籍部门认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不改名字没法报户口。
吕先生的妻子姓张,他们的女儿于2009年1月25日出生,爱好传统文化的吕先生为孩子起了一个很独特的名字“北雁云依”。“这个名字既没有随我姓,也没有随她妈妈的姓,这四个字富含很多寓意。我认为是应该允许叫的,但没有想到,在申报户口时引来了麻烦。”
吕先生说,2009年3月,他去济南市燕山派出所报户口,不料户籍工作人员认为这个名字怪异,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不能以此给孩子上户口。吕先生随后去了济南市公安局,“那里也说不行。说根据婚姻法,子女要么随父姓,要么随母姓,不带姓不能落户。还说这是省公安厅一个规定里面的,非要我给孩子改名字。”
吕先生认为,从媒体报道过的“赵C姓名权官司”来看,国家对公民用规范汉字取名是没有限制的。“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说的是‘可以’,但并不是说只有这两种选择。”
因为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济南市公安局对吕先生给孩子起名一事十分重视,还会同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专门向省公安厅汇报,反复研究讨论,甚至请示公安部如何处理。1月4日,历下分局专门邀请了法律、民俗等有关专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这种情况确实太特殊了,我们也想积极解决问题,哪怕他在4个字前面加个姓都可以,但是对方不答应。”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除了婚姻法,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还向吕先生提供了他们所依据的《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住人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关于公民姓名登记部分规定:“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三)项也规定:新生儿姓氏应在父姓或母姓之间选择,不得选第三姓。
但是,吕先生仍然坚持自己的选择。
吕先生父亲埋怨他“没事找事儿”
给孩子起一个没有姓的名字,家里的长辈会怎么看?
1月5日中午,记者到吕先生的家里采访,吕先生没让记者进门,“我父母都在,家里不方便,咱们在门洞里聊聊吧。”
记者随即问道:“是不是老人不大乐意你给孩子起这个名字?”吕先生顿了一下,诚恳地说:“我母亲对这个是没有任何意见的,我们夫妻俩是成年人,有这个权利或者说义务给孩子取这个名,她不说什么。就是我父亲有点看法,主要还是看我给孩子报户口这么难,才埋怨我没事儿找事儿的。”
吕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曾给孩子起过一个吕zitong( 音)的名儿,但感觉很不好,就放弃了。 他说,“北雁云依”这四个字耗费了他很多心思,每个字都有典故,还有一些关于他们夫妻俩生活经历的纪念。而且,这四个字合乎音律,分别占了四个声调,并且都很符合女孩子取名用字。
吕先生承认,孩子的名字不要父母姓是一个创新,是“对传统的一个挑战”。 他甚至想,“作为成年人,我就是改名字也不想让孩子换名字。”
如果叫了这个名会不会麻烦更多
这个名字一旦登记成功,孩子在一生的使用中会不会遇到一些意外的麻烦?
吕先生说:“我认为不会给孩子带来太大的麻烦。外国人在中国落户,叫爱德森的话,不也一样分不出名和姓?幼儿园老师可以根据这四个字随便分,叫她小北雁也好,小云依也罢,都可以啊。私下里人家一定要问她姓什么的话,她可以回答姓吕啊或者姓张啊。这都没有什么。”
“你说出国护照里姓名分两栏填写怎么办?我也认为这不是问题,分开就是,北雁就可以做姓。”
吕先生认为,中国人取名字,一个年代有一个年代的特点。两个字的名字无论从音节上还是表意上都不够,还往往造成大量重名。“现在很多父母把两人的姓合在一起给孩子起名,搭配得当还好,很多并不是很搭配的,硬生生的四个字,不一样有姓名怎么念的问题?少数民族的姓名不也有不分姓和名的,不一样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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