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姓氏习俗
回族的姓氏比较复杂,与汉族共有的姓有李、周、金、刘、陈等。有的姓如马、洪、丁、沙等,回多汉少。“十个回回九个马、一个不姓马也姓哈”的说法很能说明问题。但是,有些姓却是回族所独有的,如撒、忽、闪、纳、哈、萨、海、黑、郝等等。这些姓氏是有来历的。据《元史·纳速拉丁传》记载,元始祖忽必烈曾亲自宣布过“赛典赤虽逝,德政尚存,敢有更易者诛之”的命令,可见当时赛典赤威望极高。赛典赤·瞻思丁的后代共有九子十三孙,分为纳、马、撒、哈、沙、赛、速、忽、闪、保、木、苏、黑十三姓。
不同的历史时期,回族姓名有不同的形式。第一阶段,约从唐高宗永徽二年(651)教传入我国开始,历经宋代至元初,是我国回族姓名的起始阶段。其主要特点是保留着阿拉伯、波斯人名的构成方式,没有姓,全名的排列为本人名·父名·祖父名·族名。如传说来华最早的阿拉伯人撒哈八撒阿的斡葛思,宋时泉州清真寺建寺人哈只·卜嘉喜鲁丁,扬州清真寺建寺人卜哈丁等,用的都是阿拉伯、波斯原名,是没有姓的。使用汉姓汉名的是极少数。第二阶段,自13世纪中叶到14世纪中叶,这时回族在形成中。回族姓名的主要特点是向着汉姓汉名变化,或取以汉姓汉名乃至字和号,如元代画家高克恭,字彦敬,号房山;或保留回族名,取以汉姓和字,如政治家凯霖(回族名),字和淑,汉姓荀;或保留回族名,且取以汉姓、字和号,如元代作曲家马九皋,回族名薛超吾儿,字昂夫,号九皋,汉姓马,又称马昂夫;或保留回族名,另取一汉名,如哈八石,汉名丁文苑;或回族名前冠以汉姓,如金阿里,汉姓金,回族名阿里。第三阶段,自14世纪中叶至16世纪,回族已形成并在发展中,其姓名特点是回族名已不常用,而采用汉姓汉名者日益增多,如明代著名回族诗人丁鹤年、金大车,政治家海瑞,教经师胡登洲,思想家李贽等。第四阶段,自17世纪至解放前,其姓名特点是汉姓汉名已成为回族人名的基本形式,如清代回族诗人孙鹏、马云龙,科学家丁拱辰等。但回族名并未从回族人中消失,至今仍流行为婴儿起经名(即回族名)的习俗。回族姓名的演变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姓名作为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回族名一直遗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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