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赓芸
生平
初入仕途
少时就学于同县大儒钱大昕门下。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中进士,授浙江孝丰县知县,调德清县,再调平湖县。赓芸为官尽心尽力,百姓称之为神明。嘉庆三年(1798年),朝中有人密疏推荐,仁宗下诏询问巡抚阮元。阮元上奏,称赞赓芸“守洁才优,久协,为浙中第一良吏。”故而引见,升同知任用。
廉吏生涯
不久,李赓芸任处州府同知,调嘉兴府海防同知,署台州府。擢嘉兴府知府。因继母丧事,丁忧去官。守丧期满后,补福建汀州府,调漳州府。当地民风彪悍,常有械斗。赓芸治理有方。不久,升汀漳龙道。嘉庆二十年(1815年),擢福建按察使,署布政使,年余之后实授。
横遭诬告
赓芸任漳州知府期间,龙溪县有械斗,县令懦弱,无法管理。有代理和平知县硃履中,看似忠厚,实则狡诈,赓芸命其移任龙溪。然而履中到任日久,于事毫无裨益。赓芸方才知其狡诈。待赓芸署任布政使,便将履中改任教职。履中亏欠盐课,唯恐获罪,于是向总督汪志伊、巡抚王绍兰诬告,称亏欠帑币是因道府贪婪勒索。赓芸为人耿直,曾因言得罪汪志伊,结果汪志伊下令严查,赓芸遭到停职询问。福州知府涂以辀揣度总督用意,罗织罪名,逼问不已,赓芸不肯屈服,愤而自缢。
平反昭雪
其事上闻,仁宗命侍郎熙昌、副都御史王引之前往福建调查,真相大白。仁宗认为赓芸操守清廉,众所共知,其死都因汪志伊固执苛求,涂以辀凌厉逼供,故将汪志伊革职,永不叙用,并将涂以辀、硃履中俱谴戍黑龙江。 王绍兰也因附和革职。
身后
李赓芸死后,家中不名一文,无钱收敛,盐法道孙尔准出资为其治丧。福建士民自发为其建立遗爱祠。《清史稿》有传。
参考文献
赵尔巽等,《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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