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中央行政机关
种类
院:直属于总统,关于国家安全保障与紧急危难的相关主管机关。
室:总统与国务总理的幕僚机关。
部:直属于国务总理,执行总统决策或其他属于行政单位的机关。
厅:负责特定领域的政务,在施政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通常附属于部之下。
处:直属于国务总理,负责跨领域政务的政策形成与统合。
委员会:对行政机关负责的政务给予咨询。采取合议制运作。
部门列表
组织演变
韩国的《政府组织法》于1973年制定,后于1998年2月28日、2002年1月19日、2008年2月29日、2013年3月23日进行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在2014年11月19日。
1998年2月28日后的行政部门
1998年2月,金大中政府上台后,进行了政府改造。以下是1998年2月28日后各行政部门:(17部、2处、14厅)
财政经济部、外交通商部、国防部、统一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行政自治部、法务部、产业资源部、建设交通部、情报通信部、保健福祉部、文化观光部、环境部、劳动部、农林部、海洋水产部
法制处、国家报勋处(次官级)
检察厅(厅单位中的唯一部长级机关,属法务部管辖)、国税厅、关税厅、调达厅、统计厅、气象厅、铁道厅、兵务厅、警察厅、海洋警察厅、农村振兴厅、山林厅、中小企业厅、专利厅
2002年1月19日后的行政部门
以下是2002年1月19日后各行政部门:(17部、4处、14厅)
财政经济部、行政自治部、外交通商部、国防部、统一部、教育人力资源部、科学技术部、法务部、产业资源部、建设交通部、情报通信部、保健福祉部、文化观光部、环境部、劳动部、农林部、海洋水产部
法制处、国家报勋处、国政弘报处、企划预算处
检察厅、国税厅、关税厅、调达厅、统计厅、气象厅、铁道厅、兵务厅、警察厅、海洋警察厅、农村振兴厅、山林厅、中小企业厅、专利厅
附注
教育部下的文化财管理局,于1995年5月升格为文化财厅
1999年5月24日国政弘报处、企划预算处成立
2001年教育部更名为教育人力资源部
财政经济部部长由副总理兼任(2001-2008年.2013年恢复)
科学技术部部长由副总理兼任(2004年)
消防防灾厅于2004年6月1日成立,由行政自治部管辖
建设交通部下的铁道厅,于2005年1月1日改组为韩国铁道公社
女性家族部于2005年6月23日成立
防卫事业厅于2006年1月1日成立,由国防部管辖
行政中心复合都市建设厅于2006年1月1日改组,由建设交通部管辖
自2002年至2008年,韩国政府组织共为15部、4处、16厅
2008年2月29日后的行政部门
2008年2月,李明博政府上台后,进行了政府改造。以下是2008年2月29日后各行政部门:(15部、2处、18厅)
行政安全部(原行政自治部、青瓦台的国家非常企划委员会和中央人事委员会),下辖:警察厅、消防防灾厅
外交通商部
教育科学技术部(原教育人力资源部与科学技术部)
企划财政部(原财政经济部与企划预算处),下辖:国税厅、关税厅、调达厅和统计厅
国防部,下辖:兵务厅、:防卫事业厅
法务部
国土海洋部(原海洋水产部的一部分),下辖:海洋警察厅(平时管辖)、行政中心复合都市建设厅
统一部
环境部,下辖:气象厅(由原科学技术部转移至环境部管辖)
劳动部
文化体育观光部
文化体育观光部(原文化观光部与国政弘报处),下辖:文化财厅
农林水产食品部(原农林部与海洋水产部的一部分),下辖:农村振兴厅、山林厅
知识经济部(原情报通信部与科学技术部的一部分),下辖:中小企业厅、专利厅
保健福祉部,下辖:食品医药品安全厅
女性家族部
法制处
国家报勋处
检察厅(厅单位中的唯一部长级机关,属法务部管辖)
2013年3月23日后的行政部门
2013年2月,朴槿惠政府上台后,进行了政府改造。历时近一个月,韩国国会于3月22日通过《政府组织法》修订案。以下是2013年3月22日后各行政部门:(17部、3处、17厅) 。
企划财政部(部长由副总理兼任),下辖:国税厅、关税厅、调达厅和统计厅
未来创造科学部(原教育科学技术部与知识经济部、广播通信委员会的一部分)
教育部(原教育科学技术部)
产业通商资源部(原知识经济部与外交通商部的一部分),下辖:中小企业厅、专利厅
外交部
国防部,下辖:兵务厅、防卫事业厅
法务部
安全行政部(原行政安全部),下辖:警察厅、消防防灾厅
统一部
国土交通部(原国土海洋部的一部分),下辖:行政中心复合都市建设厅
文化体育观光部,下辖:文化财厅
保健福祉部
环境部,下辖:气象厅
劳动部
女性家族部
农林畜产部(原农林水产食品部的一部分),下辖:农村振兴厅、山林厅
海洋水产部(重新设置.原国土海洋部与农林水产食品部的一部分),下辖:海洋警察厅
食品医药品安(原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升格)
法制处
国家报勋处
检察厅(厅单位中的唯一部长级机关,属法务部管辖)
2014年11月19日后的行政部门
因世越号沉没事故自该日起修正政府组织法,解散海洋警察厅;并入国民安的海洋警备安全本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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