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声
定义
“和声(harmony)”一词是从希腊语ἁρμονία (harmonía)一词衍生出来的,其意为“联合,认同,和睦” 。ἁρμόζω (harmozo),“相互适应,去参与”。 当“音乐”通常意义上的艺术一部分时,这个词经常在音乐界使用。在古希腊,这个词被定义为相对事物的一个整合: 在这里而言,就是相对的高音与相对的低音的一个整合。 虽然有这样一个来源,但至于说“同时发声的一组音符是否是古希腊的音乐习惯的一部分”仍然不是很清楚;“harmonía”一词也许仅仅提供了一个对于“不同音高同时发声”这一现象的系统化的分类。在中世纪这个名词用来形容两个音高的同时发声,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个概念被扩大到三个音高的同时发声。
让-菲利普·拉莫在1722年所作的"Traité de l"harmonie" (《和声学》)
直到1722年让-菲利普·拉莫所作的"Traité de l"harmonie" (《和声学》)都没有发表。这是因为这个著作里提到了许多音乐术语——即便这些术语前人已经用过了。经过整合著作中这些预先建立的创作的原则,在此之后的相关和声规则的原理著作就变得相互圆融了(那种状态更像是“友好”)。
在现在的词典中,经常试图给予简洁解释并更加强调这个词在现代的使用中的多重含义。多重含义包含两点:一方面是艺术的审美方面之互相认同(比如一种观点认为“愉快”的和谐从而达到均衡(harmonious)状态);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音乐结构()上。(“和声的(harmonic)”(不同音高同时发声)有别于“对位的(contrapuntal)”(正确位置的音))。阿诺德.惠托尔(Arnold Whittall)说:
汉语译文:
“现代西方音乐调性和声开始于十七世纪”这一观点已经成为了音乐理论中的常识。通常认为和声是横向(对位) 创作的“替代”,这种现象在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普遍。曲谱的‘纵向" 元素成为了重点。现代的理论家,无论如何,往往将其视作一种并不令人愉快的概括。就像卡尔.达尔豪斯(Carl Dahlhaus)所说:
参见
乐理
和弦
音阶
对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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