竽的消失与回归
一、竽的消失
笙和竽作为两件同类型乐器并存的状况在我国历史上维持了很长的时期,不过,在两汉以后情况却发生了一些变化。从南北朝到隋唐时期,竽、笙这两件乐器虽然仍并存于世并得到普遍地应用,但竽一般就只用于宫廷雅乐演奏了,例如,唐文宗就规定“竽”只能用于他自己所喜好的“云韶乐”之中。这样做的后果是:竽逐渐脱离了民间,尤其是在民间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燕乐”之中,更是没有了竽的位置。而笙,却在隋唐的燕乐九部乐、十部乐中的清乐、西凉乐、高丽乐、龟兹乐里受到重用并得到普遍采用。
竽
到了宋代的皇祐二年(1050年)左右,精通经学,擅长词赋的北宋音乐家阮逸还把三种大小和音高不同的笙,分别称之为“竽笙”、“巢笙”、“和笙”。这应该说是“竽”作为我国的一种民族乐器,在历史文献资料上的最后回光返照。在宋代教坊十三部中,实际上已经只有笙乐,而无竽乐了。宋代以后,竽逐渐被淘汰,而由笙替代。
二、竽在当今的回归
唐代以后,无论是在宫廷还是民间,竽作为曾经辉煌过的乐器,的的确确是消失了。但是,竽在辉煌时期所留下的印迹以及它所代表的一种乐器发展方向,其实是不能抹煞的。竽为什么能长期存在于宫廷和贵族中?为什么被规定只能演奏雅乐?这正是《韩非子·解老》所谓:“竽⋯⋯五声之长者也⋯⋯钟瑟皆随⋯⋯诸乐皆和。”
竽的吹奏
简单地说,这就是“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区别和融合问题。“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典故出自战国时期宋玉的《对楚王问》。《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都是楚地民歌,前者极俗,后者极雅,后来《下里巴人》用来指代非常俗的、很一般的东西,而《阳春白雪》则用来指代极雅的、很高明的东西。雅与俗对立统一的关系是永远存在的,因为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永远不能整齐划一,高低永在,正如高山与大河一样,也正如“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是一对孪生姐妹注定要在世上相依为命。所以,竽因为体积较笙略显笨重而在唐代后惨遭淘汰,但是,当时代需要它的时候,它也是可以复活的。
三十六簧的笙
在20世纪后半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飞跃发展,人类越来越认识到了音乐的重要性。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笙的形制有了很大的改革,现在中国各中乐团广泛运用的就是三十六簧笙。按照“竽,笙之大者”的历史规范,大为竽,小为笙,三十六簧的笙就是竽啊!所以,笙的这种改革,是对竽的一种回归或者复古制。当然,当今笙界对三十六簧笙的成功改革,并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运用,不仅是对竽的回归,还同时说明,大众的艺术水平和欣赏能力,也是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而在不断得以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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