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内容
自由内容与开放内容
一般上自由内容许可证与开放内容许可证的不同处在于他们要求提供内容的“源”(source)复本。举例来说,自由内容出版者应该提供源文件 (如InDesign或文字处理软件文件),与一个PDF文件,这可认定为作为的“物”(object)复本。有的自由内容许可证有更强制性的要求。举例来讲,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不只要求要提供内容的“源”复本,它并且要是“透明”(transparent)的文件格式,也就是说一个其规格为大众所能获取的开放文件格式。
自由内容许可证
自由内容许可证可以是copyleft,也就是对作品的更改必须要在原作的许可证下发布,或者它们是非 copyleft,也就是说作品可以更改并用其它的许可证(甚至是限制较多的)发布。
大部分的自由内容许可证有条款规定派生作品必须要给原作的作者创作荣誉或标示他们的名字,这要求促进智能诚实与劝阻抄袭,同时不赋予太多限制使得许可证不能真正的自由。
设计科学许可证(Design Science License (DSL))与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是copyleft许可证。FreeBSD Documentation License 是非copyleft许可证。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GPL) 可被用来做为自由内容的许可证。
其它的自由内容许可证有知识共享所出版的一些对商业用途与派生作品没有限制的许可证(例如它的“姓名标示(cc by)”和“姓名标示-相同方式分享(cc by-sa)”条款),虽然它们没有要求要提供许可证的本文。注意不是所有创作共用许可证都是这里所定义的自由内容。
参见
Copyleft
知识共享
自由软件
内容开放
公有领域
自由文化
FSFGNUGPLLGPL开源运动
延伸阅读
D. Atkins, J. S. Brown, A. L. Hammond.A Review of the 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 (OER) Movement: Achievements, Challenges, and New Opportunities. (PDF) . Report to The William and Flora Hewlett Foundation. February 2007.
OECD –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Giving Knowledge for free – The Emergence of 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 2007, ISBN 978-92-64-03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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