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集
基本定义
A和B的交集
A 和 B 的交集写作" A ∩ B "。形式上:
例如:集合{1, 2, 3}和{2, 3, 4}的交集为{2, 3}。数字9 不 属于素数集合{2, 3, 5, 7, 11,…}和奇数集合{1, 3, 5, 7, 9, 11,…}的交集。
若两个集合 A 和 B 的交集为空,就是说他们没有公共元素,则他们 不相交 ,写作: A ∩ B = Ø。例如集合{1, 2}和{3, 4}不相交,写作{1, 2} ∩{3, 4} = Ø。
更一般的,交集运算可以对多个集合同时进行。例如,集合 A , B , C 和 D 的 交集 为 A ∩ B ∩ C ∩ D = A ∩( B ∩( C ∩ D ))。交集运算满足结合律,即 A ∩( B ∩ C ) =( A ∩ B )∩ C 。
任意交集
以上定义可推广到任意 非空 集合的集合的交集。若 M 是一个非空集合,其元素本身也是集合,则 x 属于 M 的 交集 ,当且仅当对任意 M 的元素 A , x 属于 A 。符号表示为:
这一概念也蕴涵了前述的定义,例如, A ∩ B ∩ C 是集合{ A , B , C }的交集。 (若 M 为空集,有时候谈论它的交集也是有意义的,请见空交集)。
这一概念的表示符号有多种。集合论者有时用" ∩ M ",有时用" ∩ A ∈ M A "。后一种写法可以一般化为" ∩ i ∈ I A i ",表示集合{ A i : i ∈ I }的交集。这里 I 非空,而对于每个 I 里的 i , A i 是一个集合。
当索引集 I 为自然数集合时,这种符号表示与无限序列相类似:
为了排版方便,上述符号也可以写成" A 1 ∩ A 2 ∩ A 3 ∩ ...",尽管严格说来,像 A 1 ∩ ( A 2 ∩ ( A 3 ∩ ...这样的写法是无意义的。(这个例子是可数个集合的交集,非常常用;可以参看σ-代数条目中的例子。)
最后,注意当符号"∩"写在其他符号 之前 ,而不是 之间 的时候,需要写得大一号。(在HTML中,可以使用字体 ⋂ ,或者尝试 ∩ 。)
参见
朴素集合论
并集
补集
对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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