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父之战
战争背景
公元前546年(周灵王二十六年),在宋国大夫向戍倡导下,晋、楚、齐、秦、鲁、卫、陈、蔡、郑、许、宋、邾、滕等14国在宋国的西门外举行春秋第二次弭兵会盟,会盟后中原诸侯列国之间出现了相对和平的局面。晋、楚、齐、秦四个强国,因国内矛盾激化,国势趋于衰弱,放慢了对外扩张、争夺中原霸主的步伐。偏处于长江流域下游的吴国和越国则先后兴盛起来,加入中原争霸的行列。吴国是春秋时期一个新兴的国家,原本是楚国的属国,自吴君寿梦继位后开始崛起。晋国出于同楚国争霸的需要,采纳楚国亡臣屈巫联吴制楚的建议,主动与吴国缔结战略同盟,让吴国从侧面打击楚国,牵制楚国的北上。日渐强大的吴国,为了进入中原,也将楚国作为战略打击的目标,因此同晋国结盟,摆脱了与楚国的臣属关系,并积极动用武力,同楚国争夺淮河流域。自寿梦至吴王僚的六十余年间,吴楚两国战争频繁,互有胜负,但吴国因溯江攻楚困难及淮河流域为楚国控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地处淮河域中心的州来,与东面的钟离(今安徽省凤阳县东)、南面的居巢(今安徽省合肥市西北)互为犄角,成为吴国难以逾越的障碍。州来虽曾先后两次落入吴国之手,但却复为楚国所据。
战争起因
公元前519年(周敬王元年),吴国因为淮河流域之地尚为楚国所盘踞,吴王僚率公子光等,再次进攻楚国控制下战略要地州来,于是吴楚之战再起。
战争过程
鸡父形势
公元前519年(周敬王元年)秋七月,楚平王得知吴军进攻州来,下令司马薳越统率楚、顿、胡、沈、蔡、陈、许七国联军前往救援,并叫令尹阳匄(子暇)带病督师。吴军统帅见楚联军力量强盛,遂撤去对州来的包围,将部队移驻于钟离伺机行动。楚令尹阳匄因病死于军中,楚军失去主帅,士气低落。司马薳越被迫回师鸡父(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南),准备休整后再作行动。鸡父位于大别山之西北麓,为当时楚国南端之重镇。其地当淮河上游之要冲,胡、沈、陈、顿、项、蔡、息、江、道诸小国,屏列其西北。楚控有其地以对吴,则进可以战,退可以守;且由此可控制淮颍地区诸小国,而保持其东方之势力范围。吴夺其地以对楚,则不仅可驱逐楚国在淮颍地区之势力而控制其周围诸小国,且可由此以进入大别山区,为日后破楚入郢做准备。
奇袭计划
吴公子光得知楚军统帅阳匄已病亡,楚联军不战而退,认为这是吴军退敌的良机,便向吴王僚建议率军尾随
吴公子光(即吴王阖闾)画像楚联军,等待战机。公子光说:“诸侯跟随楚国的虽然很多,可是都是小国。他们害怕楚国而不得已,因此前来。胡国、沈国的国君年幼而浮躁,陈国大夫夏啮年轻力壮但是愚顽,顿国和许国、蔡国憎恨楚国的政令。楚国令尹死去,他们的军队士气涣散,将帅出身低贱而很受宠信,政令又不一致。七国共同参加战斗而不同心,不能团结一致,没有重大威严的军令,楚国是可以打败的。”吴王僚采纳公子光的建议,并制定出具体的作战计划:迅速向楚联军逼近,定于到达鸡父战场后的次日即发起攻击,利用当天“晦日”的特殊天候条件(古代晦日不打仗),乘敌不备,以奇袭取胜。在兵力部署上,先以一部分兵力首先来进攻胡国、沈国和陈国的军队,打乱其他诸侯国军,再集中兵力攻击楚军主力。同时决定在作战中采取让先头部队放松戒备减少军威,后续部队巩固军阵整顿师旅的灵活战法。
吴军告捷
公元前519年(周敬王元年)农历七月二十九日,吴军准备就绪后,于用兵所忌的晦日突然出现在鸡父战场。楚司马薳越仓猝之中,让胡、沈、陈、顿、蔡、许六国军队列为前阵,以掩护楚军。吴王僚以自己所帅的中军,公子光所帅的右军,公子掩余所帅的左军等主力预作埋伏,以不习战阵的3000囚徒为诱兵,攻打胡、沈、陈诸军。双方交战不久,未受过军事训练的吴刑徒即散乱退却。胡、沈、陈三国军队贸然追击,捕捉战俘,纷纷进入了吴军主力的预定伏击圈中。这时吴三军从三面突然出击,战胜了胡、沈、陈军队,并俘杀胡、沈国君和陈国大夫夏啮。尔后又纵所俘的三国士卒逃回本阵。这些士卒侥幸逃得性命,便纷纷狂奔,口中还叫嚷不已:“我们的国君死了,我们的大夫死了。”许、蔡、顿三国军队见此状况,军心动摇,阵势不稳。吴军紧随乱兵之后,乘胜擂鼓呐喊进攻许、蔡、顿三国之军,三国之军因惊恐、惶惧而流汗狂奔,不战而溃。楚军初见胡、沈、陈、军战胜吴军,向前奔逐,正感吴军脆弱无能,因为当天是晦日休军,多以未及列阵,忽见许、蔡、顿乱军漫山遍野狂奔而来,而后面吴国军队又冲击过来,楚军突受此种奇袭,仓猝之间向后败退。吴军大获全胜,并乘胜攻占了州来。
战争结果
楚军于鸡父之战大败后,司马薳越收集残部退驻薳澨(今河南省新蔡县境)从事整理。战后不久,发生楚国太子建之母出走吴国之事,于是司马薳越畏罪自杀,囊瓦接替薳越担任令尹。
战争影响
鸡父之战的失败是对楚国的一次沉重打击,使吴国有了进可攻退可守的地域资本。自此楚军很少主动出击吴军,基本采取消极防御的措施,在吴楚争霸战争中逐渐陷入被动。终于在公元前506年(周敬王十四年)的柏举之战被吴国以少胜多,攻破首都,元气大伤。
战争评价
《春秋左传正义》:国君者,社稷之主,百姓之望,当与社稷宗庙共其存亡者也。而见获於敌国,虽存若亡,死之与生皆与灭同。 《春秋繁露》:鸡父之战,吴不得与中国为礼。 《吕氏春秋》:得荆平王之夫人以归,实为鸡父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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