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语言
欧盟的官方语言
布鲁塞尔的欧洲议会大楼入口处的标牌,以欧盟的二十种(2006年7月)官方语言书写。
截至2013年7月1日 ( 2013-07-01 ) ,依《欧洲经济共同体语言使用章程》(1958年)的最新修正案规定,欧盟的官方语言包括:
成员国数目多于官方语言数目,因为若干语言在多个成员国皆为官方语言,如荷兰语在荷兰和比利时皆为官方语言,法语在法国、比利时、卢森堡和意大利的瓦莱达奥斯塔地区皆为官方语言等。并非所有成员国的所有官方语言皆在欧盟享有官方地位,如卢森堡的卢森堡语和塞浦路斯的土耳其语。
欧盟的官方语言皆是工作语言。 成员国政府或公民发送给欧盟机构的通信可以使用任一种官方语言,回复将以同一语言书写。规章条例以及其他通用性的或涉及多方利益的文件有所有官方语言的版本,如"欧盟官方通讯",但这些只占欧盟机构所有文件的一小部分。其他文件例如与某国政府的通信或只涉及特定个人或组织的文件往往只翻译为相关的语言。欧盟机构可以自行选择内部所使用的语言。例如,欧盟委员会的内部事务使用三种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可称为"程序语言"),只有公开出版物和外部通信才使用所有的官方语言。而欧洲议会一直使用所有语言,由于议员需使用自己的语言。 欧盟的非核心机构按规定不需要使用所有二十三种官方语言。(Kik v. OHIM,Case C-361/01, 2003ECJI-8283)
根据欧盟的英语版网站, 欧盟的多语政策所带来的费用(翻译所需费用)2005年约为11.23亿欧元,约为欧盟年度开支的1%,平均为每人每年2.28欧元。
语言学分类
欧盟的官方语言大部分属于印欧语系,三个主要分支为日尔曼语族、罗曼语族和斯拉夫语族。日尔曼语族语言主要在欧洲北部和中部使用,包括荷兰语、英语、德语、瑞典语和丹麦语。罗曼语族语言主要在西欧和南欧使用,包括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和西班牙语。斯拉夫语族语言主要在东欧使用,包括保加利亚语、捷克语、波兰语、斯洛伐克语和斯洛文尼亚语。印欧语系下属的语言尚有波罗的语族的拉脱维亚语和立陶宛语,凯尔特语族的爱尔兰语,以及希腊语。不属于印欧语系的语言有乌拉尔语系芬兰-乌戈尔语族的爱沙尼亚语、芬兰语和匈牙利语以及亚非语系的马耳他语。其中,希腊语使用希腊字母,保加利亚语使用西里尔字母,其他语言皆使用拉丁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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